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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是否需要男幼师? 一份基于国际经验的观察
近日,一则关于上海某幼儿园男幼师猥亵女童的新闻登上微博热搜,掀起了一阵关于幼儿园是否应该聘用男幼师的讨论。有的人诟病部分幼儿园降低标准录用男性担任幼儿教师,批评为了吸引男性从事幼教工作而出台的诸如免费男幼儿师范教育政策;更有甚者,已经开始主张幼儿园教师应该只招收女性。笔者从事性别与男幼师研究多年,希望能够基于实证发表几点看法。
幼儿园需要男幼师来弥补男孩阳刚之气的缺失?
近年来,中国社会对于男孩“女性化”的担忧频频出现在报刊媒体之上,也因此带出了许多关于幼儿园男教师能为男孩、为幼儿园增添“阳刚之气”的论断。这和之前上过热搜的“丧偶式育儿”也相关联,认为在父亲角色缺位的家庭环境之下,男幼师的出现正好可以弥补家庭不足,有益于幼儿,尤其是男孩子的成长。
然而,无论是对男孩“女性化”的担忧,还是对成人男性角色在幼儿成长中的诉求,都是基于一句时常被家长、甚至老师挂在嘴边的话:“男孩应该有男孩的样子,女孩应该有女孩的样子”。男孩和女孩需要向同性别的成年人学会该有的样子。
但是,所谓“男人的样子”“女人的样子”到底是什么? 很多人似乎难以说出具体的定义。随着社会不断变化、发展更多元包容,对于男、女的定义也早已不局限于过去的理解,人们开始意识到,受到各自生活环境、文化和经历的影响,同性别的人之间也存在诸多不同,不应该再用整齐划一的标准去限定彼此的行为和生活方式。
这一点在我此前的一项研究中得到印证,34位来自中国大陆、香港地区和苏格兰的男、女幼教师参与了该研究。虽然界定男、女性别的二元规则在长期的社会历史作用下形成了强有力的社会霸权,不断复制了一些性别特质,让我们误以为男、女天生不同;但实际上,这些不同并非天生,而是在社会权力的拉扯之下,被我们主动或被动地接受、再造。因此,它们是可以被改变、被挑战的。
那么,若我们接受社会的多元性,接受男男女女可以有各自独特又相似的姿态,我们为何需要去担忧“男孩女性化”,并认为男教师可以给幼儿园带来不一样的“阳刚之气”?
我们需要男性加入幼教队伍,是因为随着社会对于学前教育的重视,以及二孩政策放开后幼教师资的短缺,有相当大的缺口可以由高质量的男、女幼教一同填补;是因为我们需要向孩子们展示,无论男女,都可以有表现不同性格、行为的自由,可以玩各式各样的玩具(男生可以玩娃娃,女生可以踢足球),未来可以从事自己喜欢的职业(男生可以当幼儿园老师、女生可以当科学家);更是因为,学前教育的目的是为了给幼儿提供广泛的生活经验和全面发展自我的机会,而不应该受到性别或者其他社会文化形式(如种族、阶层等)的制约,剥夺幼儿全面参与社会的权利。
男女幼师在教学实践以及处理问题的方式上有所不同?
对男幼师的期许,不应该建立在认为男女天生不同,因此“男女搭配,干活不累”的互补基础之上。有的男幼师可以是运动健将,带着孩子们驰骋运动场;也有的男幼师温柔细致,照顾孩子们的生活无微不至。女老师也一样,有的大大咧咧,也爱和孩子们一起疯玩打闹;有的谨慎细腻,擅于捕捉孩子们的微小细节。甚至,无论是男女幼师,在不同的教学和实践情境之下,都有能力在不同的能力和行为方式之间切换自如。
最近因为疫情,大部分家长在家跟孩子们的互动时间增加,想必对幼儿教师工作的“技术含量”有了进一步认识。高质量的幼教队伍,一方面囊括了擅长不同领域、有各自优势和特点的老师;另一方面,老师也需具备扎实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能够适应不同的幼儿与场景,满足孩子们全方位的需求,迎接不断变化的幼儿园环境带来的挑战。
因此,男、女教师在教学方式和处理问题的方式上,并没有我们性别刻板认知里的不同。即使有,也是因为男、女教师自身的成长经历或是社会期许,导致了他们有意或无意地表现出了差异;又或者是因为他们自己存在性别偏见,认为男、女幼儿需要有不同的教养方式,从而在与幼儿的教学互动中区别对待。经过系统教师培训的幼儿教师,具备基本的业务能力;在不断的工作实践当中,也会进一步通过自我反思(包括反思自身性别偏见)和相互学习不断提升。他们根据自身的兴趣爱好和既有经验,也会发展出不同的专业领域和优势方向。
不聘用男幼师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儿童保护
因为一名男幼师的恶劣行为,便对所有男幼师产生不信任和怀疑,既对所有热爱幼教事业的男幼师不公平,也无法解决儿童保护的根本问题。
2018年发布的中国《性侵儿童案例统计及儿童防性侵教育调查报告》详细介绍了儿童性侵的实施者情况,并指明其中70%以熟人为主。虽然当前世界范围内儿童性侵男性实施者多于女性实施者,但他们既可能是老师、父兄,也可能是其他日常与儿童有接触的男性。现实中,我们无法完全杜绝儿童身边有男性出现,因此应该多从儿童防性侵教育入手。
不过,由于当前幼教行业男性教师比例小,加之广泛存在的男性、女性应该承担何种社会角色的偏见,对于选择从事幼儿教师职业的少部分男性的动机存疑,是一个世界性问题。但是,并没有一个国家认为应当停止招收男幼师来防止儿童性侵。建立健全的幼儿园儿童保护机制和预防机制,是防止学龄前阶段儿童性侵的主要手段。
我总结了部分国家主要的幼儿园儿童保护政策和方式,以供参考:
1.澳大利亚:强制报告人制度。该制度将社会上所有的保护力量与儿童虐待绑定起来。简言之,法律强制规定,如果你是与儿童密切接触或相关的从业者,包括教师、社工、医务人员等成人,一旦发现儿童虐待的迹象,都必须要及时报告和反映情况。未能按要求及时报告的专业人员可能会被判为违反行为准则或受到其他纪律处分。
2.英格兰:无犯罪记录证明。在英格兰,凡从事与儿童有直接接触的工作(包括志愿者和研究人员等)都需要提前获取无犯罪记录证明,由专门机构对申请者过去所有的记录进行审查。该证明一般推荐三年更新一次,以保证其有效性。另外,英格兰成立了专门的早期教育男幼师组织,并于近期编写了《如何与家长沟通幼儿园里有男幼师》指南。其中也提及了儿童保护的相关内容。
3.苏格兰和冰岛:两个国家都有相关政策禁止员工单独和幼儿相处,无论男女。这既保护了幼儿,又保护了幼儿教师或其他员工,以免他们遭受不合理的指控。
4.比利时:比利时研发了一套基于实证的评估0-18岁儿童合理/不合理性相关行为的标示体系。该体系运用四色标示(绿、黄、红、黑),针对六大领域(给予许可、自愿参与、平等、发展、情境和自我尊重)界定了性相关行为的合理程度。
总而言之,联合国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在其2019年《早期教育优质实践》报告中明确提出,需要大力支持男性从事幼教行业,一为增加幼教行业的劳动力补给;二为提升学前教育的整体质量。
鼓励男性加入幼教队伍,从国际角度来看是积极的。但是,在中国,基于性别偏见和刻板印象而对于男幼师的“追捧”需要被挑战,更不应该有任何区别对待男、女幼师的政策和措施。打破传统的性别偏见,有益于为幼儿提供多元、全面的成长经验;有利于消除对男幼师的质疑,推动幼儿教师队伍的和谐发展;更能够改变大众对于幼儿教育更适合女性的错误观念,从而重新认识幼儿教育的重要价值。
[作者徐玉炜系英国伦敦大学学院(UCL)教育学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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