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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举报餐馆供“野味”,浙江龙泉34家餐馆被令限期整改

红星新闻
2020-04-15 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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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最高检发布了12309检察服务中心依法妥善处理涉疫典型案(事)例。最高检第十检察厅厅长徐向春介绍,非法猎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在破坏自然资源的同时,容易导致病毒的传播和扩散,对公共安全构成隐患,增加各类传染病疫情防控风险。疫情防控期间,浙江省检察机关依法及时处理一批涉野生动物保护问题线索。

2020年2月25日,浙江省龙泉市检察院干警对农贸市场、小型餐馆进行排查核实
2020年2月24日至25日,浙江省龙泉市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多次收到匿名群众来信来电,反映辖区内多家餐饮店的“店招”经营内容包含“野味”“蛇馆”等,不利于野生动物资源保护,侵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鉴于该批线索涉及公共利益损害且事关疫情防控,该服务中心当即移送本院相关部门办理。该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迅速对全市范围内的农贸市场、超市、小型餐馆以及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进行排查核实。经调查取证发现,全市范围内仍有34家小型餐馆的“店招”显示提供“野味”等餐饮服务。

2020年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明确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

龙泉市人民检察院认为,全市34家餐饮店的行为助长了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滥食野生动物之风,侵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2月26日,该院依法向龙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严格查处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的行为,并对全市范围内餐饮业违法“店招”进行整顿,彻底革除食用野生动物的陋习。

龙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要求上述34家餐饮店限期整改,并迅速组织力量对本市餐饮业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截至2月29日,龙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巡查餐饮经营户210余家,提醒复工申请业主规范经营活动52人次,34家餐饮店的整改已全部到位。同日,龙泉市人民检察院通过“12309检察服务热线”向匿名信访人反馈了办理情况。

(原题为:《群众拨12309举报餐馆供“野味”,浙江龙泉34家餐馆被令限期整改》)

    责任编辑:徐笛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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