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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5类交通违法行为最易引发交通事故!排在第一位的竟是……

4月15日,江苏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权威发布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形势分析和典型案例,希望给广大市民安全文明骑行电动自行车提个醒。
新国标实施一周年
电动自行车事故亡人数同比下降11.77%
从2019年4月15日起,电动自行车新国标正式实施,只有符合新国标且获得产品强制性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才能办理登记上牌。对于在用的超标无牌电动车,实行发放临时信息牌政策,由各地设置不超过5年的过渡期限,期满后不得再上道路行驶。截止2020年3月,全省共办理符合新国标、获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63.9万辆。同时,2019年4月15日至2020年3月,全省共发放电动自行车临时信息牌1408万辆。
过渡期截止日期
南京
2020年12月31日
无锡
2024年4月14日
徐州
2024年4月14日
常州
2024年4月14日
苏州
2024年4月14日
南通
2024年4月14日
连云港
2024年4月15日
淮安
2024年4月14日
盐城
2024年4月14日
扬州
2024年6月30日
镇江
2024年4月14日
泰州
2024年6月15日
宿迁
2024年4月14日
新国标实施以来,全省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公安厅、省工信厅、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加强电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意见》要求,积极协同相关部门加强源头安全监管,常态化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整治,严查无牌、闯红灯、占用机动车道行驶、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规范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






自新国标实施至2020年3月底,全省电动自行车事故起数、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3.3%、11.77%。
虽然涉及电动自行车事故总体下降,但此类事故占道路交通事故总量比例仍然较高。据统计,2019年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伤亡交通事故占全省事故总数的51.9%。其中,城市道路发生的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占比最高,占电动自行车事故总数的42.9%,其次为县乡道路和国省道普通公路,分别占36.9%和9.1%。
典型案例
5类交通违法行为最易引发交通事故
通过对涉及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原因进行分析,由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引发的事故较为突出,其中排名前5位的交通违法行为分别是:
01
未按规定让行
02
违反交通信号
03
逆行
04
违法占道行驶
05
违法上道路行驶(如无牌车、拼装车等不具备上路行驶条件的车辆)
典型案例一
电动车闯红灯引发事故
十多万治疗费自行承担

警方提示: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有停止信号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这起事故中,骑车人就是因未遵守交通信号灯通行,因此承担事故全责。
典型案例二
集齐三项交通违法
任性骑行承担全责

警方提示: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此外,电动自行车只准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人员。
典型案例三
电动自行车严重超速
引发事故致人死亡同担责

事发后,黄某辩称自己是绿灯通过路口,应该无责任。交警部门调查后认定,双方均存在违规载人的违法行为。同时,陈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左转弯时未靠道路中心点右侧转弯,而黄某驾驶电动自行车严重超速。经鉴定,事发时,电动自行车车速达73-74公里每小时。双方的过错都是引发事故的直接原因,所以双方驾驶人负事故同等责任,双方乘车人无责。
警方提示: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将车辆最高时速限定为25km/小时。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电动自行车一旦超速,与非机动车、行人存在较大速度差,更易引发事故,加重事故后果。同时,车辆超速会降低反应时间和操控能力,难以应对道路上出现的各种突发情况。电动自行车超速发生事故的,同样应当承担事故相应责任。
典型案例四
外卖骑手骑行看手机
结果撞死推轮椅老人

经查,崔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时,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单手骑车,低头看手机),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因素,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董某某推行轮椅在划有人行道的路段未在人行道内行走,也是造成事故的原因,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警方提示:驾驶电动自行车时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雨天撑伞、接打手机等行为会导致骑车人分心,一旦发生紧急情况,骑车人难以及时发现并处置,从而引发事故。
(来源:江苏交警)


原标题:《这5类交通违法行为最易引发交通事故!排在第一位的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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