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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治,用人单位和个人需要知道的8个问题

2020-05-01 03:1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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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25日至5月1日

是全国第18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

今年的宣传主题是

职业健康保护•我行动

在宣传周到来之际

我们来了解一下职业病预防和治疗方面的几个问题

Q

什么是职业病,职业病是怎样引起的?

A

职业病: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引起原因: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用人单位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不符合法规、标准要求,职业病防护措施不健全,且未正确发放或佩戴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致使人体接触了较高浓度或强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就引起了职业病。

Q

某一个工人生病了,怎样确定是否患了职业病呢?

A

构成法定职业病必须具备四个条件:

1.患病主体必须是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这就要求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疾病。如被自己家中的羊传染上了布氏干菌病,则不能诊断为职业性布氏干菌病。

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由国家发布《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中规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疾病,才能诊断为职业病。

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

Q

目前我国规定了多少种法定职业病?

A

目前,我国的法定职业病分为十类,共132种

Q

预防职业病的原则是什么呢?

A

预防职业病必须要实施职业病三级预防的原则:

一级预防(亦称病因预防)。即从根本上消除和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这是预防职业病发生的关键。

二级预防(又称临床前期预防)。是通过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防止病损的发展。也是属于对劳动群体的预防。

三级预防(又称临床预防)。属于对劳动者个体的预防。其目的是对职业病人进行治疗与康复,保障职业病人的权益;防止疾病恶化及复发,防止劳动能力丧失;对慢性职业病患者,通过医学监护、预防并发症和伤残,达到延长寿命之目的。

Q

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义务有哪些?

A

用人单位的义务有下列十个方面:①配备防护设施、治理职业危害;②定期进行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监测、评价;③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监护(包括岗前、岗中、离岗、应急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和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④对劳动者予以危害告知(包括合同、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查体结果、检测结果的告知);⑤建立职业卫生与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⑥发生职业病后的及时报告义务和对职业病患者的救治及妥善安置义务;⑦依法参加工伤保险;⑧企业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接受职业卫生培训,持证上岗,并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⑨落实职业病危害治理和职业病防治经费;⑩做好未成年工和女工的劳动保护。

Q

明确了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义务,那么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

A

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有下列九个方面:①遵守各项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的义务;②获得职业卫生培训教育的权利;③获得职业卫生防护的权利;④接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服务的权利;⑤了解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浓度或强度的权利,并对危害后果有知情权;⑥要求改善工作条件的权利;⑦拒绝强令违章操作、冒险作业;⑧对违法违规行业进行批评、检举、控告的权利,并参与民主管理;⑨要求并获得健康损害赔偿的权利。

Q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后,如何安排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呢?

A

疫情防控期间,企业要在落实职业病防治各项措施的同时,合理安排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可提前预约相关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或者联系机构上门服务,分批次有序组织员工进行查体,减少待检员工排队聚集,做到防患于未然。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也应该按照《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有关要求,明确和落实防控责任,加强员工健康管理,严格落实实验室等工作场所的出入管理措施,积极向本单位员工和技术服务对象开展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并做好相关场所、专业车辆等设施设备的清洁和消毒工作,切实保障职业健康技术服务人员及其服务对象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Q

生产性粉尘的控制和尘肺病预防的具体方法有哪些?

A

生产性粉尘的控制和尘肺病预防的具体方法就是全面落实防尘“八字方针”:革、水、密、风、护、管、教、查。

(1)革,即技术革新。改革工艺过程,革新生产设备,使生产过程中不产生或少产生粉尘,是防止粉尘危害的根本措施。

(2)水,即湿式作业。降低作业场所粉尘的产生和扩散,这是一种经济有效的防尘措施。

(3)密,即密闭尘源。对不能采取湿式作业的场所,应采取密闭抽风除尘的办法。

(4)风,即通风除尘。通过合理通风来稀释和排出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

(5)护,即个体防护。对已设置了防尘设施仍不能使工作场所粉尘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或防尘设施出现故障时,接尘工人必须佩戴合格的防尘口罩,这是预防尘肺病的最后一种有效方法。

(6)管,即加强管理。要认真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定期监测和职业健康监护等防尘制度。用人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7)教,即宣传教育。对企业的法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接尘工人进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尘肺病防治基本知识的培训和宣传教育,使他们认识到虽然尘肺病不能治愈,但是百分之百可以预防,只要做好防尘、降尘工作,是可以不患尘肺病的。

(8)查,即加强对接尘工人的职业健康检查、对工作场所粉尘浓度进行监测,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对尘肺病防治工作加强监督检查。

内容来源:潍坊广播电视报

原标题:《职业病防治,用人单位和个人需要知道的8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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