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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三江法院:经调解,受害女童于某某抚养权变更为生母张某某

建三江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2020-05-08 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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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4日,曲亭亭、于传龙故意伤害、虐待一案受害女童于某某的亲生母亲张某某向我院提起诉讼,请求将婚生女于某某的抚养权由其亲生父亲于传龙变更为张某某。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我院于当日立案。经我院主持调解,双方协商自愿达成抚养权变更协议,于某某抚养权由于传龙变更为张某某。现该协议已发生法律效力。

目前,曲亭亭、于传龙故意伤害、虐待一案处于侦查阶段,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法院将依法审理。

建三江人民法院

2020年5月8日

(原题为《建三江人民法院关于受害女童于某某生母张某某申请变更抚养权案件的通报》)

    责任编辑:崔烜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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