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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课堂丨婚内一方出轨,离婚时是否会净身出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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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妇联
“巾帼维权 ,送法到家”
线上普法课堂第三讲
郭雪华律师给大家讲解
《婚内一方出轨,离婚时是否会净身出户?》

郭雪华律师系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侵权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巾帼维权•送法到家”女律师以案释法宣讲团主讲律师。
郭雪华律师从事法律工作25年,律师执业22年。在执业期间,承办了刑事、民事、行政、非诉讼、法律援助等案件千余件,曾参与承办三起涉黑案件的辩护。擅长刑事辩护,民商事诉讼、仲裁代理,同时常年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注:讲座内容仅代表讲师个人观点!
电视剧《完美关系》中的管理合伙人兼首席财务官的斯黛拉,为人极其理性,决断力和执行力极强。斯黛拉与丈夫崔英俊结婚后不愿生育子女。婚内斯黛拉发现家里少了四样补品和一个价格不菲的粉白色小包,斯黛拉想到的是丈夫拿去送礼了,便给丈夫打电话,进行求证。结果出乎意料,接听电话的却是一个小女孩儿,电话连线中,斯黛拉听到了丈夫和另外一个陌生女子的情话。聪明的斯黛拉找到丈夫的车,砸开了车窗,拿到车辆行驶轨迹的证据,并很快找到第三者的住处——香樟园,偏巧正赶上丈夫和第三者回家,车停在小区单元门口,丈夫下车将小女孩儿抱起,第三者背着斯黛拉的名包跟在丈夫的身后,斯黛拉偷拍下了这一幕。将其交给何律师,提出与丈夫离婚,让丈夫净身出户。何律师告知斯黛拉,仅凭这几张照片,说明不了什么,崔英俊会有很多辩解的理由来掩盖其出轨的事实,现有证据让崔英俊净身出户很难。此后,斯黛拉不仅调取了第三者所居住使用的房屋是丈夫给承租的,同时又到第三者家中怼了第三者,并对室内进行了拍照。介绍到这,问题来了,根据剧情给出的信息,婚内一方出轨,离婚时是否净身出户?
1
“出轨”是指有配偶者违反夫妻的忠诚义务,在情感上或身体上背叛另一方的行为,不具有违法性。约炮、一夜情、通奸等行为都属于婚内出轨行为。
2
“同居”则是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保持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生活关系,具有违法性。
3
“重婚”是指婚姻关系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如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则属于事实重婚;如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则属于法律重婚。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构成重婚罪的行为人,应当承担刑事以及民事双重责任。
离婚有两种方式:其一是双方均同意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协议离婚,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其二是双方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达不成一致意见,一方诉至法院,由法院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夫妻离婚时,在财产分割问题上。根据《婚姻法》有关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
二、照顾女方、子女及老人的原则。
三、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本案的崔英俊,如对斯黛拉提出的净身出户的条件均予以接受,自愿放弃夫妻共同财产,即达到了斯黛拉让丈夫净身出户的目的。但如崔英俊不肯净身出户,法律上又是如何规定的呢?
根据《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婚烟法》第47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结合剧情,斯黛拉的丈夫崔英俊的行为仅限于出轨,并未达到与该女子同居生活及重婚的程度。所以,斯黛拉不能依《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以崔英俊的出轨行为来主张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但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于过错方崔英俊可少分或不分。
婚姻是两个人相爱的序曲
绝不是爱情的结束
希望步入婚姻殿堂的男女
相惜相守
幸福一生
来 源
市妇联权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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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普法课堂丨婚内一方出轨,离婚时是否会净身出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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