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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邯郸四家医院实施DRG支付方式改革
我市在全国率先启动DRG权重费率谈判
7月1日起,四家医院启动DRG付费方式改革
5月8日,我市召开DRG(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总权重、基础费率及支付导向谈判工作会议,就2020年全市DRG总权重、基础费率及支付导向进行讨论确定, 标志我市作为全省唯一承担国家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的城市,在全国DRG付费方式改革试点城市中率先启动DRG权重费率谈判工作。7月1日起,市中心医院、市第一医院、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医院、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总医院等四家三级医院将正式实施DRG支付方式改革。
会议研究学习DRG权重、费率谈判思路及测算方法,讨论确定2020年我市DRG的总权重、基础费率和支付导向,全力推进我市DRG付费方式改革工作。我市将压减轻症入院病例数,提高医保基金用于购买治疗危、急、重症医疗服务的比例;合理调整内、外科发展不均衡现状,做为2020年DRG支付方案导向。5月9日—14日,还陆续进行各DRG组权重谈判。
市医保局副局长张卫刚表示,将在充分推进DRG支付方式改革同时,做好日间手术、按床日付费等其他支付方式政策的制定,力争在我市形成以DRG支付方式为主的多元化医保支付体系,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延伸阅读:
什么是DRG?
通俗来讲,DRG付费就是根据患者的临床诊断、年龄、合并症、并发症等因素,把治疗疾病所产生的医疗费用相近的患者划分到相同的诊断组进行管理,将患者治疗疾病所产生的医疗费用以定额的形式提前支付给医院。如两个分别患有肺炎和支气管炎且不伴有其他合并症或伴随病的病例,均可归入同一个DRG组,也就是同一个费用标准。
举个例子
对于适合的病例,用DRG打包付费,费用标准明确、范围清晰,患者治疗方法确定以后,医院、医生、患者、医保方都可以知道要支付多少。
一个患者被诊断为急性阑尾炎需住院进行手术治疗,经过医生评估,他被分到的DRG组预估医疗费用为5000元。确诊后,医保部门将治疗费用5000元提前支付给医院。医院如果医疗质量好、医疗水平高,用少于5000元的医疗成本将患者治愈,则医院会产生费用结余。反之,如果医院因过度治疗等原因,花费更多的费用治愈患者,超出5000元的部分由医院自己承担。
它有什么优势?
使用此模式,医院本身的盈利模式会发生巨大变化,从过去的以销售药品和耗材为主的盈利模式,变成了加强内部控制、降低成本、提高医疗质量才能获利的模式,能有效避免过度医疗,降低群众看病就医的费用,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



原标题:《7月1日起,邯郸四家医院实施DRG支付方式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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