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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信访答复后仍上访的,办案检察官须当面释法说理

澎湃新闻记者 林平
2020-05-14 12:25
来源:澎湃新闻
法治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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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受理信访答复后,人民群众仍不满意怎么办?5月1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厅厅长徐向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办理申诉案件一定要把释法说理做到位,如果来上访的,办案检察官必须到接访窗口当面去做申诉人的释法说理工作。

澎湃新闻注意到,2019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要“将心比心,对待群众信访,建立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

有记者提问,如果检察机关7日内程序回复了,3个月内也答复了办理过程或者结果,但是当事人仍然不满意,应该怎么办?

徐向春表示,全国检察机关承诺要实行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的答复,实际让我们对人民群众的每一件诉求认真对待,效果非常好。但实事求是地说,在实践中,有一些案子3个月办理结果答复了,但是信访人还不满意,这个有一定的比例,不满意的主要原因还是对我们检察机关通过依法审理办理,认为申诉的案件没有问题,我们就给予回复,但他对检察机关没有支持他的申诉不满意。

“最高检要求,办理申诉案件一定要把释法说理做到位,坚决杜绝不说理的一句话简单答复。”徐向春说,办理申诉案件过程中,我们要求全国检察机关必须要通过当时见面或者是通过电话的方式和申诉人沟通,直接了解申诉人的诉求和理由。案子办结了还要答复申诉人,给申诉人寄出的申诉案件审结通知书,一定要把法理情说清楚。

在释法说理上,最高检还专门制发了答复模板,要求答复必须要有释法说理的主要内容。不过,在申诉案件答复当事人以后,申诉人不满意继续上访、寄信的,怎么办?

徐向春说,根据要求,如果来上访的,不管是哪个检察官办的,必须是由办案检察官到接访窗口当面去做申诉人的释法说理的工作,“如果只是寄了一封信,我们也要求承办检察官要联系申诉人,详细做好释法说理的工作”。

另一方面,最高检还要求大力推进公开听证工作。“去年这一年,最高检直接举办了8起公开听证,只要是疑难复杂的,还有久诉不决的,还有重大的、典型的、有代表性的,还有申诉人提出来公开听证的要求,其他当事人都同意,我们就搞公开听证,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新闻媒体的朋友们一起来摆事实、讲道理。”徐向春直言,从实践看,最高检的8起公开听证效果都很好,其中有几起申诉人当场就提出案子到此为止,“江苏的一个公开听证,是第十检察厅举办的,一个老人上访了十几年,经过公开听证当场表示息诉,还给我们写来了感谢信”。

徐向春透露,最高检要求将公开听证作为办理申诉案件的常态化的办案机制,还制定了检察听证规范,对于公开听证的席次、参与人怎么坐、发言顺序、发言内容,都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责任编辑:钟煜豪
    校对:丁晓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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