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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处都是宝!南沙这条“宝藏村”保护规划出炉
位于南沙区黄阁镇的大井村历史悠久,是广州市传统村落。近日,大井村保护发展规划征求意见开始公示,其中提出,在村域核心保护范围内,新建建筑不得超过9米;在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内,新建建筑不得超过18米。

黄阁醒狮、黄阁烧肉、
大井村麒麟头列入保护范围
大井村位于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的西南面,蕉门河中心区西侧,是黄阁镇城镇中心村之一,由大井和南湾两个自然村以及一个中心村组成。本次规划范围是大井村辖区,面积约440公顷。
现今的大井村地处黄阁镇中心,交通便利,且周边已有较多楼盘和商业体。广澳高速、黄阁大道南、番禺大道南、黄阁西路在用地之内穿过;村域北部紧挨大塘村、莲溪村、东里村,这四条村共同构成黄阁镇的传统生活中心,其中莲溪村是省级传统村落,东里村与大井村是广州市传统村落。
村域周边有东里山、庐前山及凤山等低丘缓坡,还有蕉门水道在村域西侧。村域内有麒麟新城、麒麟新村、麒麟广场、万科海上明月等楼盘及商业体,村周边还有万科南方公元、南沙保利城、广汽丰田等楼盘与企业分布。而目前,大井村及其周边村落正在推进三旧改造工作。


非物质保护要素包括黄阁麒麟舞、广州传统壁画、莫家拳、黄阁醒狮、黄阁烧肉、传统民俗与节庆(年初一“煮斋菜”、年初九“开灯”)、传统制作技艺(大井村麒麟头)。

保护范围分为核心保护区、建设控制地带和环境协调区三类。核心保护范围东至大井直街、荷雅里,西至石龙三巷,南至南宁巷,北至猎德上巷,总面积1.48公顷。
规划提出,核心保护范围内,文物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批准的文物保护规划的要求落实保护措施;传统风貌建筑应在不改变外观风貌的前提下,进行积极地保护和修缮;原有风貌协调但结构较差的传统建筑,建议原貌重建,原貌重加设计杜绝无中生有,禁止没有依据的重建和仿制,原貌重建的建筑高度和尺度不得超过原有建筑高度和尺度。



禁止损坏或者拆毁文物建筑、
优秀历史建筑
规划还特别提出,建筑控制地带范围内禁止以下活动:损坏或者拆毁文物建筑、优秀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和历史环境要素(包括规划保护的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修建破坏传统风貌的建筑物、构筑物、破坏整体格局和历史环境要素。
环境协调区分为两处,总面积约5.48公顷,环境协调区东侧与建设控制地带重合,西至青华巷一带、南至榕山一巷与大井直街附近,北至文兴里北侧,面积3.02公顷。此外,庐前山部分划出环境协调区,面积2.46公顷。规划提出,环境协调区内除因需要建设附属设施及必要的公共配套外,不得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建设附属设施、公共配套的,应当报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征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
原标题:《处处都是宝!南沙这条“宝藏村”保护规划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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