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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子程代表:立法明确携儿童乘私家车应配备使用儿童安全座椅

澎湃新闻记者 邵克
2020-05-20 20:07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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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国两会召开在即。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律协会长高子程处获悉,他将提交建议,对配备使用儿童安全座椅进行立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携带未满十二周岁未成年人乘车的,不得安排其乘坐副驾驶座位;携带身高不满150厘米或年龄不满12周岁未成年人乘坐家庭用车,应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身高或体重配备并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

高子程指援引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的《2018年全球道路安全状况报告》指出,2016年全球有135万人死于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在导致人类死亡的众多因素中位列第8位。对于5-29岁的儿童和年轻人来说,道路交通事故是一大致死因素。有研究表明,正确使用包括儿童安全座椅在内的儿童约束系统是保护儿童乘车安全的最有效手段。乘车中儿童约束系统的使用可以将儿童乘员的死亡率至少降低60%。而且,儿童年龄越小,使用儿童约束装置的好处也越大,尤其是对4岁以下儿童。另外根据《中国儿童交道路通安全蓝皮书2018》数据显示,发生车祸时,汽车内未安装儿童安全座椅情况下儿童交通事故的死亡率是安装了儿童安全座椅的8倍,受伤率是后者的3倍。

高子程说,遗憾的是,《中国儿童道路交通安全蓝皮书2015》显示,我国仅10%的儿童乘车时使用安全座椅,而在欧美等发达国家,这一数字超过90%。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报告显示,世界上有96个国家已经制定了关于强制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的法律。例如,英国的法律规定,12周岁以下或者不满135厘米的儿童乘车时,必须使用儿童安全座椅。

高子程指出,我国早在2012年7月1日就已正式实施《GB27887-2011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这一强制性国家标准,对儿童安全座椅的研发、生产等方面做了全面的规范。2015年9月1日起,我国对儿童安全座椅进行强制认证(即3C认证),全国已有上海、内蒙古、山东等地的地方性法规中要求携带4周岁以下儿童乘车出行时应当配备并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

鉴于此,高子程建议,正值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之时,在 “家庭保护”一章中增加一条和未成年人道路交通安全保护相关的内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加强对未成年人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保护未成年人的道路交通安全。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携带未满十二周岁未成年人乘车的,不得安排其乘坐副驾驶座位;携带身高不满150厘米或年龄不满12周岁未成年人乘坐家庭用车,应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身高或体重配备并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但因身体、疾病等原因无法使用的除外。”

    责任编辑:钟煜豪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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