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案例解析】从个案中透析未依法投保交强险和车辆外借发生交通事故时的法律责任承担

2020-05-21 02:4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2018年3月9日3时许,郑某驾驶皖E-XXXX号小型普通客车在本市跃进桥与葛羊路交叉口与艾某驾驶电动三轮车发生事故,造成艾某受伤,车辆损坏。事发后,郑某驾驶车辆逃离事故现场,后于当日下午主动到事故大队投案。经交警部门认定,郑某应负事故全部责任,艾某无责任。艾某因伤构成八级伤残。

而仝某系皖E-XXXX号小型普通客车的所有人,事发当日凌晨,仝某与郑某在一起饮酒聚餐后,将车辆借给郑某使用,之后发生案涉交通事故。事发后,仝某应郑某的要求,向交警部门报案称其为事发时驾驶员。同时,该车在事发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已逾期。

01

裁判要旨:

一、当事人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未依法投保交强险发生交通事故的,投保义务人和实际侵权人不是同一人时,应当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所有人将车辆借给他人使用发生事故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承担过错责任的具体情形认定。

02

基本案情:

2018年3月9日3时许,郑某驾驶皖E-XXXX号小型普通客车在本市跃进桥与葛羊路交叉口与艾某驾驶电动三轮车发生事故,造成艾某受伤,车辆损坏。事发后,郑某驾驶车辆逃离事故现场,后于当日下午主动到事故大队投案。经交警部门认定,郑某应负事故全部责任,艾某无责任。艾某因伤构成八级伤残,

而仝某系皖E-XXXX号小型普通客车的所有人,事发当日凌晨,仝某与郑某在一起饮酒聚餐后,将车辆借给郑某使用,之后发生案涉交通事故。事发后,仝某应郑某的要求,向交警部门报案称其为事发时驾驶员。同时,该车在事发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已逾期。

03

争议焦点和审理结果:

该案经花山法院一审审理,在查明上述各项事实后,原被告主要争议焦点集中在案涉车辆未投保交强险时的责任承担,以及仝某将车辆借给郑某使用并在事后“顶包”的行为应否承担责任。

花山法院道交庭经审理认为:交强险是法律规定的一种强制性保险,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当投保义务人与侵权人不是同一人,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应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连带责任。本案中,仝某作为肇事机动车的所有人,未依法为车辆投保交强险,应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与郑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对于超出交强险限额的损失,郑某依据其过错承担相应责任当无异议,主要争议在车辆所有人仝某对损害的发生是否具有过错及应承担的具体责任。本案中,一则仝某与郑某同桌吃饭,在明知郑某饮酒的情况下,仍将车辆借给郑某驾驶,其行为具有过错。二则仝某在事发后的“顶包”行为虽与原告受伤的损害后果之间不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但该行为会使郑某逃避法律的追究,对艾某的民事赔偿可能造成损害,亦应认定为具有过错。应当依据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承担过错责任。

综上,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及原因力大小,本案依法判决郑某与仝某在交强险限额内连带赔偿121000元,对超出交强险部分的损失,确定由郑某承担50%的民事赔偿责任,仝某承担50%的民事赔偿责任。

04

案件意义:

一是加强对交强险的监管刻不容缓,交强险作为法定的强制保险,在交通事故发生时,是对交通事故受害人最基本的保障,但现实中车辆交强险脱保的情形仍时有发生,交管部门对此也仅仅是扣留车辆至依法投保,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针对已经进入诉讼程序中的此类情况,法院裁判相关责任人承担赔偿义务实属亡羊补牢,应当在立法源头和实际监管中更进一步强化投保义务人的责任,建立更严格的罚则。

二是在机动车所有人将车辆租赁、借用给他人发生事故,对其应当承担责任的情形认定时,不仅仅应对机动车所有人在导致事故发生的前因中是否有过错进行审查,对于事故发生的后果,如果机动车所有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从而造成受害人损失扩大或有扩大的危险时,如本案中的“顶包”行为等,也应认定其具有过错,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05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不是同一人,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nd·

花山法院 袁晓宇

原标题:《【案例解析】从个案中透析未依法投保交强险和车辆外借发生交通事故时的法律责任承担》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查看更多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6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