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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多人被查,因为干这事!
今天的故事
跟头盔有关
更跟酒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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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李沧交警在桃园检查站设岗查车,15时46分许,王某某驾驶鲁BM61××号普通二轮摩托车,沿黑龙江中路南向北行驶。
因其未戴头盔,交警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交警走近发现,王某某身上散发着浓重的酒气,经检测,酒精含量为155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当交警让王某某出示证件时,王某某表示未携带驾驶证,只带了身份证。

王某某持有C1驾照驾驶二轮摩托车,属于准驾车型不符,处以罚款200元记12分;
未携带驾驶证被处以罚款50元记1分的处罚;
未按规定佩戴头盔,处以罚款50元记2分的处罚;
最为严重的是涉嫌醉驾,待血检结果确认醉驾事实后,王某某将面临承担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的严惩。

5月22日上午,威海路交警中队在威海路台东一路路口设置查车点,严查过往酒醉驾、涉牌涉证、超载、电动自行车逆行、行人闯红灯等违法行为。
10时50分,一辆蓝色燃油外卖摩托车沿台东一路西向东行驶至威海路路口20米处时,执勤民警刘子勋发现该驾驶员未戴安全头盔,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经检测,结果其血液酒精含量为67mg/100ml,已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面对检测结果,驾驶员如实交代了其彻夜畅饮的事实及身份信息。
随后,执勤民警通过移动警务平台系统查询,核实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面对事实,驾驶员蔡某某口述该车是从朋友手里借的,具体车辆状况并不熟悉。对以上违法行为,蔡某某供认不讳。

5月份以来,威海路交警中队共查处酒驾行为7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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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是“头”等大事
奉劝各位
对自己负责
更要对他人负责
◆大众报业·半岛都市报(bandaobao),大众报业·半岛记者 尹彦鑫 张伟 尹彦鑫
原标题:《青岛多人被查,因为干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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