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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纳:当下美国人讨论自由,应该是一场与全世界的对话

[美]埃里克·方纳 撰 王希 编译
2020-06-09 16:23
来源:《19世纪美国的政治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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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自由的故事》的英文版于1998年出版,至今已有20年。中文版于2002年由历史悠久、享有盛名的商务印书馆出版,16年之后(2018)又推出重印版,为此我深感荣幸。尽管近年来美国的国际影响力有所减弱,但它仍然是当今世界上最显赫的军事强国、经济强国和文化强国;对于美国之外的人民来说,在此时此刻了解我的祖国的历史与它所奉行的价值观,显得更为重要。对每个美国人和美利坚民族整体而言,当他们在审视和界定自我的时候,自由无疑是一个最基本的概念。自从18世纪后期赢得国家独立起,美国人便一直自认为是一个肩负特殊使命的民族,自认为有责任将自由的恩惠带给全人类,并要为海外受难者提供一个逃离压迫的避难所。美国人自然不是世上唯一珍爱自由的人民,在刚过去不久的20世纪里,我们见证了全球范围不同国家中发生的各种争取自由的斗争。然而,因为自由的思想在美国人的生活中占据了如此核心的位置,如果不了解自由在美国发展的历史,一个人便无法真正地懂得美国社会。

《美国自由的故事》,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

尽管许多人把自由看成是一个一成不变的范畴,或一种几乎不因时而异的思想,我在《美国自由的故事》中希望提出的观点却是:自由的内涵总是在不断受到挑战,自由的历史是一个充满辩论、分歧和斗争的故事。在美国历史上,自由的内涵曾有多次改变,即便在21世纪初期,关于它的辩论仍在继续进行。与此同时,谁有权享有自由——我所称的关于自由的“边界”问题——也同样处于辩论之中。在美国历史的大部分时间内,许多人曾被排除在享受自由的范围之外。最为典型的例子当然要数非裔美国人,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在内战结束以前一直处于被人奴役的状态,获得解放后又饱受政治、经济和社会歧视,长达一个世纪之久。同样,美国妇女也曾被剥夺了选举权、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以及为获得技能职业而竞争的能力等,这一切长期以来仅为白人男性理所当然地单独享有,但它们正是享有自由的关键要素。其他群体的美国人同样感到没有享受到真正的自由。《美国自由的故事》希望指出的是,这些群体为了争取享有他们所理解的完整自由进行了长期不懈的斗争,而这些斗争正是推动自由在美国历史上不断扩展的力量。无论是反对奴隶制的斗争、女权运动和劳工争取“经济自由”的努力,还是激进派和持不同政见者对言论自由的追求,所有这些“围绕(自由)边界的战斗”都大大扩展了全体美国人共同享有的自由的内容。我之所以写作《美国自由的故事》,目的之一就是要改变美国历史的书写传统,将诸多与旧的主流思想格格不入的声音带入美国史的叙事之中,因为它们都为美国自由的持续扩展做出了贡献。

尽管《美国自由的故事》重点讨论的是国内的社会与政治斗争如何持续不断地改变了美国自由的含义,不可忽略的是,美国与世界其他地区的关系同样也深刻地影响了美国自由概念的界定及其演变。当今世界的经济和文化正在经历一种史无前例的全球化,我们有必要记住:自由的历史是一部实实在在的国际史。例如,在20世纪,美国人所称的“自由世界”与其外部敌人的斗争就曾经有力地影响了美国人的自由观的形成,这些外部敌人先是纳粹帝国,而后又是冷战时期的苏联集团。同样,世界上其他国家的许多人也将美国看作是自由的化身,并竭力追求美国的价值观以及维系这些价值观的体制建构,包括民主的政府、开放的市场经济,以及基于平等公民资格之上的法治等。

美国自由的思想曾经与弱势社会群体争取权利的斗争经历紧密相连,但在过去一代人中,它却逐渐与形形色色的政治保守派的主张合流。目前美国自由的主要定义由一系列的否定性主张(negations)构成——包括对政府责任的否定、对社会责任的否定、对自我界定和消费选择进行限制的否定,以及对一切具有广泛社会目标的活动的否定,因为这些活动可能对资本、自然资源和劳动力自由市场之创造进行干预。然而,这种美国自由的定义最近正在受到挑战,其他的根植于美国历史经历中的自由内容——如作为经济保障和平等机会的自由观等,则开始得以复苏。新自由主义理论将自由市场不受节制的运作视为自由的真谛,曾在20世纪90年代和21世纪初风靡一时,被世界各国政府奉若神明,但2008年的金融危机和尔后的经济衰退却使其核心受到致命的打击。新自由主义给我们带来了自大萧条以来最糟糕的经济危机,但它至今仍然阴魂不散,似乎还在等待借尸还魂的机会。而人们则希望它的失败会打开机会的大门,帮助更多的人接受一种新的自由观。

如前所述,《美国自由的故事》首次出版于20年前的1998年,也就是2001年9月11日的悲剧发生之前;而“9·11”事件则再一次将自由变成美国政治辩论的前沿问题,美国自由的故事也因此增添了一个新的篇章。

9·11的悲剧

2001年,自由迅速成为一种万能言说,同时用来谴责恐怖主义袭击本身并为随即展开的打击“恐怖主义”的行动鸣锣开道。“自由本身遭到了攻击”,布什(George W. Bush)总统在“9·11”事件发生10天之后对国会发表演讲时说道。他的演讲与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哈利·杜鲁门和罗纳德·里根的演说遥相呼应,所有他的这些前任都曾启用自由的思想来动员公众支持他们需要进行的战争,无论是热战还是冷战。“自由与恐惧在交战,”布什总统说,“人类自由的进步……此时此刻取决于我们的行动。” 布什接着说,自由的敌人“憎恨我们享有的各种自由,憎恨我们的宗教自由、我们的言论自由、我们的集会自由以及允许持有不同观点的自由”。在后来的演讲中他反复重述这一主题。他不停地追问:恐怖主义者为什么要对美国发动攻击?他的回答是:“因为我们热爱自由,这就是原因。而他们是憎恨自由的。”自然,总统将对阿富汗的入侵命名为“永恒自由”(Enduring Freedom)战役,将随后展开的伊拉克战争称作“伊拉克自由战役”(Operation Iraq Freedom)。但值得注意的是,策划“9·11”袭击事件的奥萨马·本·拉登曾在许多问题上对美国进行谴责——包括美国在伊斯兰教的精神圣地沙特阿拉伯驻军和美国的中东政策等——但他并没有将美国自由作为他向美国发动攻击的理由。尽管如此,如同历史上的战争动员一样,自由成为一种强大的工具,用来动员对军事行动的公众支持。

然而,布什对自由思想的使用与军事行动配合得天衣无缝。2002年,布什政府颁布了一份针对全球军事和政治事务的名为《国家安全战略》的文件,其中宣示了先发制人战争的法则(即美国有权在未来针对任何可能对美国军事霸权形成威胁的国家实施攻击)。有意思的是,文件的开始不是针对武器或地缘政治的讨论,而是一篇关于自由的短文。文章将自由界定为政治民主、表达自由、宗教宽容和自由企业。文章宣称,这些东西“对所有社会的所有人来说都是正当而真实的”。文章完全不考虑其他人民是否会对自由问题有别的想法,或他们会如何对自由问题做出自己的判断。此外,文件还声称,世界上存在着一种个人可在其中享有自由的“单一的并可持续的”社会组织“模式”——美国模式。由来已久的美国信念在这种说法中得到了充分的展示,即我们的国家不仅本身是自由的榜样,而且也有责任去指导世界上其他人民应该如何理解自由以及如何体验自由。

在“9·11”后的七年总统任期内,布什对自由思想的使用之频繁,令人惊讶。在2005年1月发表的第二次总统就职演说中,他勾画出一个新的美国目标——“终结世界上的暴政”。他没有具体讨论伊拉克的形势,却企图通过援引自由的思想来维系公众对伊拉克战争的支持:“自由在我们国内的幸存越来越取决于自由在其他国家的成功。”在2001年的第一次总统就职演说中,布什对“自由”(freedom)、“自由的”(liberal)或“自由”(liberty)等词一共使用了7次。他的第二次就职演说总共只有10分钟,这些词在其中共出现了49次。布什在演说中反复强调,美国的存在代表了自由在世界范围内的胜利。

布什

关于自由的争论在国内和海外再度升温。如同其他战争一样,“反恐战争”重新提出了国家安全与公民自由之间的平衡问题。在恐怖主义袭击发生之后不久,国会匆匆通过了《美国爱国者法》。该法律篇幅冗长(长达300多页),参众两院绝大多数的议员在投票之前甚至没有机会将它通读一遍。它赋予执法部门一系列前所未有的权力,以预防新的但定义模糊的“国内恐怖主义”的犯罪活动,包括在被怀疑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其实施窃听、秘密监视、拆阅其信件、阅读其电子邮件以及从大学和图书馆等第三方获取其使用记录的权力。至少有5000名与中东地区有关联的外国人遭到围捕,有1200多人被正式逮捕。许多人与恐怖主义没有任何关联,却被无辜关押达数月之久,既没有遭到正式起诉,也不被告知他们未来的命运究竟如何。

2001年11月,布什政府颁布了一道行政命令,授权秘密军事法庭将那些被认定为协助了恐怖主义活动的非美国公民进行审讯和关押。在这类审讯中,犯罪嫌疑人应该享有的选择律师和审阅所有证据等传统的宪法保护措施都被取消了。20世纪70年代,各地法院曾因中央情报局、联邦调查局和地方警察的滥用权力而颁布了一些法庭禁令和规则,但在2002年,许多这样的禁令和规则或被取消,或被废除,从而使这些机构能够在不出具犯罪证据的前提下恢复它们过去对美国人实施监控的做法。与此同时,布什政府的律师向总统保证说,作为全国武装力量的总司令,总统拥有的宪法权力允许他无视国内国际法的相关规定,可以对被称为是“敌方战斗人员”的嫌疑人采用包括酷刑在内的审讯手段,以获取信息。当虐待囚犯的消息被最终曝光之后,美国的国际名声不可避免地受到重创。

尽管如此,大量的美国人接受了政府在“9·11”事件之后对自由所施加的种种限制。这一反应应当提醒人们:在恐惧气氛的胁迫之下,必要性完全可以被用来破坏对自由的捍卫。这种反应同时也凸显了我在《美国自由的故事》中提出的另一个重要观点——对公民自由提供坚强的保护并不是美国“文明”一种永久性的或与生俱来的特征,而只是一项新近获得并仍然十分脆弱的历史成就。在所有国家中,公民自由既不是自动生效的,也不是自动矫正的。自由的代价是保持永久的警惕,在危机时刻尤其如此。

无疑,美国人拥有一种进行激烈政治辩论和持有不同政见的传统,这种传统也是我们民主的一个根本组成部分。但不太为人所知的却是这样一个事实:如同《美国自由的故事》所指出的,直到20世纪后期之前,对允许政治辩论和政治异见这一理想的坚持,与对那些被认定为是激进的和淫秽的言论的严酷限制,是同时并存的。布什政府的政策让人想起从前的同类做法——1798年的《惩外治乱法》、一战期间对不同政见的大规模镇压、二战期间对日裔美国人的关押等。这些事实提醒我们,将某些不受欢迎的信仰或某些美国人群体以“不爱国”的方式污名化,并因此认定这些思想和群体不值得享有宪法保护的做法是极其危险的。几桩鲜为人知的最高法院判例——方粤廷诉美国案(Fong Yue Ting v. U.S. , 1893年,音译)、20世纪初的海岛案(Insular Cases, 1901年)和二战时期的是松诉美国案(Korematsu v. U.S., 1943年) 等——在反恐战争初期一夜之间突然从历史中走出,变得与现实密切相关。因为在这些案例的判决中,最高法院几乎给了政府一张任意行使权力的空白支票,允许政府以军事需要为由来处理外国人事务和终止某些公民群体的具体权利。正如《美国自由的故事》所提到的,我们不应该忘记这些法庭判例中的那些令人警醒的少数派意见。在方粤廷案的判例中,多数意见准允将中国移民不经正当法律程序就递解出境,布鲁尔大法官则警告说,这一权力此刻被用来反对那群被许多美国人视为是“令人厌恶的”人,但“谁能保证它明天不会被用在反对其他阶级和其他人群身上呢?”是松诉美国案的多数派判决认为对日裔美国人进行囚禁的做法是合宪的,但罗伯特杰克逊大法官则警告说,该案的判决“如同一件上了膛的武器,可被任何权威假以任何一种令人怀疑的紧急需要的理由,随手启用”。

也许,最高法院对这些先例早已铭记在心,所以它在布什政府期间采取一些措施,以保护这些不受欢迎的美国人群体的自由,尽管布什总统企图限制他们的自由。2003年的一项重要案例虽然与反恐战争并无关联,但证实了《美国自由的故事》的一个基本观点——自由的内涵总是面临不断的辩论并不断得以扩展的。在劳伦斯诉得克萨斯案(Lawrence v. Texas)中,最高法院以6∶3的多数将得克萨斯州的一部将同性恋行为视为犯罪的州法宣布为违宪。由安东尼·肯尼迪大法官执笔写成的判决书指出,当今自由的思想不仅包括了“思想自由、信仰自由和表达自由”,还包括了“亲密行为”的自由。这项判决对于女权和同性恋运动来说是一个胜利,两者都曾为了将自由延伸进个人生活最私密的领域之中而长期奋斗。该判决为随后在2015年宣判的奥伯格费尔诉霍杰斯案(Obergefell v. Hodges)做了铺垫,后一个判决要求各州承认同性恋伴侣有合法结婚的权利。最高法院的保守派大法官坚持认为,宪法解释必须建立在建国之父们制定宪法的“原始意图”之上,或基于对宪法文本的严格解读之上,但在这两个判决中,肯尼迪大法官对此看法予以拒绝。相反,肯尼迪大法官重申,美国宪法是一部与时俱进的鲜活文献,它对公民的保护随着社会的变化而不断扩展。“自由的新维度对于新一代人来说变得十分明显,”他在奥伯格费尔案的多数派判决意见中写道,“这种变化通常是通过以抗议开始的角度发起的……写作权利法案和第十四条宪法修正案的那两代人不会想象自由延伸范围的所有维度……当新的观察将宪法的核心保护与一个既定法律建构之间的矛盾暴露出来之时,关于自由的诉求必须得到(法院的)回应。”

对于布什总统所称的他作为武装力量最高统帅可以无视法律和国际条约、可以终止对个人自由的宪法保护的说辞,最高法院也没有照单全收。在一系列的案例判决中,最高法院再次强调了法治对于美国公民和被美国监禁的外国人的适用性。在2004年拉塞尔诉布什案(Rasul v. Bush)的判决中,最高法院准允一个被关押在古巴关塔那摩湾美国监狱的英国公民在联邦法庭对他的监禁提出挑战。在同年的哈姆蒂诉拉姆斯菲尔德案(Hamdi v. Rumsfeld)中,最高法院对亚萨·哈姆蒂的案例表示了关注。哈姆蒂是美国公民,曾移居沙特阿拉伯,后来在阿富汗被捕。他被关押在南卡罗来纳州的一个军事监狱中,既没有被起诉,也无权获得律师的帮助。最高法院判他拥有接受司法听证的权利。“当面对这个国家的公民权利问题的时候,”大法官桑德拉·戴·奥康纳在8∶1的多数派判决意见中写道,“战争状态不是给总统开出的一张空白支票。”即便是最高法院最著名的保守派大法官安东宁斯卡利亚也拒绝接受布什总统的理由,将总统拥有对公民随意实施监禁的权威视为是与“自由的核心价值”背道而驰的做法。布什政府则在法庭声称,哈姆蒂过于危险而不能被允许获得司法听证的机会,政府最终允许哈姆蒂以放弃美国公民资格为前提条件离开美国,返回沙特阿拉伯居住。最高法院随后宣布,总统无权单方面设置不为被告人提供权利保护的军事法庭。多数派的判决意见指出,国会从未授权建立这样的军事法庭,它们事实上违反了《日内瓦公约》对战俘提供的保护,而《日内瓦公约》在最高法院法官的眼中属于适用于美国国内的法律。

这些法院判决生动地展示了制宪者们想象中的权力分立的实践,再次证实了最高法院拥有监管总统行动的权利和责任。不寻常的是,这些决定是在(反恐)战争时期做出的。最高法院曾在一战和二战期间分别支持对持不同政见者和日裔美国人的监禁。从前的最高法院只是在和平来临之后才开始行使自己的权威。但因为布什声称拥有的总统权威过于宽泛,司法部门的反应自然是在所难免的了。

到2008年总统大选之时,随着经济衰退的开始,伊拉克战争在美国变得很不得人心。布什总统的支持率在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二十五之间徘徊——这是自民意测验开始实施以来出现的最低水平。令人印象深刻的是,在当年的总统竞选中,无论是共和党候选人约翰麦凯恩,还是民主党人巴拉克·奥巴马,都不经常使用“自由”这个词。这种做法在美国显得极为另类,因为美国历史上的每种政治运动都企图将自己与自由的理想联系起来。也许,那些对布什政府和对其不停使用“自由”来粉饰自己错误决策的做法感到极为厌恶的人觉得这个词已经丧失了应有的信誉。

2008年选举的最重要结果是美国第一位黑人总统的当选,这象征着20世纪60年代的民权革命如何深刻地改变了美国社会。奥巴马在2012年得到了一个极为有力的大多数的支持而获得连选连任。有意思的是,在任职期间,奥巴马并不经常将自由挂在嘴上(唯一的例外是,当他需要向阿富汗派出更多的军队以结束这场似乎永无止境的战争而动员公众支持的时候)。奥巴马喜欢使用其他的概念,如 “社区”(community)、“平等”(equality)和“兄弟情谊”(fraternity)等,而不太喜欢用“自由”。在2009年1月的第一次总统就职演说中,奥巴马总共使用了4次“freedom”或“liberty”的字眼。但他对那种以自由为名在美国风行了30年之久的“贪婪和不负责任”的文化直接发起挑战。他同时也承诺,美国与世界的关系将依赖对话和外交,而不仅仅是企图将美国的自由价值观强加于全球。

奥巴马

奥巴马的总统任期拥有许多的成就,包括将美国从2008年开始的金融危机的深渊中拯救出来,并使数百万美国人享有了先前不曾享有的医疗保障。但一位黑人主掌白宫的现实,加上拉美和亚洲移民的增加给美国社会带来的持续多元化趋势,在一部分白人美国人心中激发起了种种充满恐惧的黑暗想象,他们担心自己十分熟悉的那个美国正在迅速消逝。2016年,一个没有任何从政经历的商人唐纳德特朗普先是赢得了共和党总统候选人的提名,随后在大选中战胜了前国务卿希拉里克林顿,最终赢得了总统职位。这一消息极大地震撼了美国和全世界。特朗普在竞选中就种族怨恨(racial resentment)的问题大作文章,有效利用了一种极为不满的大众情绪,即认为从衰退中出现的经济复苏并没有能够使数百万的普通美国人——尤其是那些居住在日益衰败的制造业社区的普通美国人——受益。如同奥巴马一样,特朗普也不经常谈论自由——他更喜欢谈论军事和经济强权,他尤其反对那种美国应该按照自己的形象来重塑他国的思想;他甚至认为美国根本无需去管他国的闲事,或对其他国家的人权行为说三道四。他宣扬的是“将美国放在首位”。他的国内国外政策的特征,是捍卫和追求美国的自我利益,而不是捍卫与追求自由。

特朗普的政治观包含了一种强烈而鲜明的种族化成分。他将来自墨西哥的移民斥为杀人犯和强奸犯,宣称要在与墨西哥交界的漫长边界地带修建隔离墙来禁止无合法证件移民进入美国,并希望以此来动员民众的支持。他在美国政坛所做的第一件引人关注的事是领导了一场质疑奥巴马的出生地的运动,他指称奥巴马总统不是一个真正的美国公民,因为他是在非洲出生的(事实上,奥巴马出生于夏威夷州)。这种指控使人想起关于自由的种族化定义。它也使人想起一种曾盛行于奴隶制时代、但在近代已经遭到唾弃的思想,即黑人是外国人并且永远不可能成为真正的美国人。特朗普的竞选还诉诸另外一种长存于美国文化中的思想——非白人的权利的扩展会对白人美国人享有的自由形成威胁。特朗普的思想将如何在他任期内变成行动,还有待观察。但他的当选再次表明,来之不易的自由绝不能被视为是理所当然的赐予。

今天,美国自由的未来如同20年前《美国自由的故事》最初写就时一样,仍然处于一种备受争议和不确定的状态。如同在过去不同的历史时刻,许多美国人继续相信,我们国家的政策和体制具有普世性,即它们代表了其他国家应该仿效的模式。但值得指出的是,美国人关于自由的各种定义是一个特定国家历史的产物,如今关于自由的主导思想并不是美国传统中关于自由的唯一理解。一个国家从另外一个国家的历史中汲取经验教训是没有错的,但国与国之间的学习应该是双向的。这也是为什么托马斯杰斐逊在《独立宣言》中加入这样的宣示,(我们)需要“对人类的种种意见…… (表示出)一种真诚的尊重”。今天,对于美国人来说,更为重要的是应该意识到,关于自由问题的讨论必须成为针对我们自己的力量与弱点的一种坦率的评估,而不是一种沾沾自喜的自我欣赏——应该是一场与全世界的对话,而不是一种关起门来的自说自话。我希望,《美国自由的故事》能够帮助新一群读者获取一种对美国历史的更为精细、更为成熟的欣赏。也许《美国自由的故事》还可以帮助激发一场关于自由的过去和未来的国际对话,我衷心希望所有国家的人民都能从对话中受益。

(本文选自《19世纪美国的政治遗产》,[美]埃里克·方纳著,王希编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20年5月出版,经授权,澎湃新闻转载。本文标题为编者所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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