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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屋史|伦敦:繁华背后的贫穷者生存之道

相欣奕
2020-06-02 16:49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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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占屋运动可以追溯到中世纪,最为人熟知的占屋者是当时的掘土派(The Diggers),又称真正平等派,是17世纪英国的空想社会主义派别。1649年,经历一系列内战之后,英国取消君主制,由独立派建立自由共和国。绵延持久的内战导致当时英国食品价格达到历史最高点,无地的城乡贫民无法维持生计。

1649年4月,先是三五个,后是二十来个贫民,到伦敦附近圣乔治山岗开垦荒地,数月之后,人数激增,并在英格兰各地都得到贫苦人民的响应。这就是掘土派。他们代表城乡贫民的利益,要求最贫穷的人都应该得到土地进行耕作,主张把土地交还给人民,人民共同耕种、共同生活;要求社会政治平等、财产平均,消灭土地私有制;反对使用暴力。

这震惊了共和政府,也招致土地私有者的仇视。政府打压,土地私有者骚扰和破坏,推倒他们搭建的小屋,毁坏他们的庄稼作物,殴打垦荒者,拉走牲畜。掘土派并不主张暴力斗争,而想用仁爱感化土地私有者。一年之后,伦敦圣乔治山岗的公社被迫解散。在其他许多地区的掘土派运动在不久之后也以失败告终。

先导:战后退伍军人

在“All London Squatters”(伦敦占屋者刊物)1990年2月出版的第一期刊物中,把掘土派视为伦敦乃至英国占屋运动的先驱。而现代意义的“占屋运动”,则始自一战之后。结束服役的士兵们返乡,却发现“迎接英雄凯旋的家园”只停留在政府的宣传中。二战结束,带来了新一波占屋运动的浪潮。无家可归的退伍军人家庭住进了空荡荡的旅馆、其他人的第二住宅,甚至废弃的军营。

1946年,英国无家可归者人数历史最高,有个退役军人带领家人搬进了斯肯索普附近空置的军营。消息很快传开,其他家庭也加入了。开设了公共厨房,设立了一个诊所,甚至计划开办合作社商店。流离失所的人们有了久违的自由之感。

短短几个月,就有45000人在1000个地点占屋而居。这些占屋而居的营地受到地方当局的厌弃和驱赶,但来自其他方面的地方支持也蜂拥而至。政府最终选择置之不顾,将管理权交给地方议会,由其收取租金和费用。

此后,1960年代的年轻嬉皮士们也会占屋而居,组建公社、开办书店和素食餐厅。1970年代和1980年代,又相继出现了无政府主义朋克和政治运动者们,他们都是占屋的重要参与者。

特例:1970年代孟加拉移民占屋

1970年代,在伦敦陶尔哈姆莱茨(Tower Hamlets)的孟加拉男性移民发现他们难以获得入住“议会住房”的资格(注:Council housing,属社会租赁住房)。这些移民陷入无力摆脱的困境(catch-22 situation)之中——因为没有家人,单身男子无权得到公租房入住资格;同时因为无法提供住房证明,其家人就不被允许来到伦敦。

然而,此时伦敦城到处都是弃置的“议会住房”,占屋运动就从伦敦东区发起了。数百个孟加拉移民家庭在白教堂和贝瑟尔格林地区占屋而居。随后组建了孟加拉国住房行动小组(Bengali Housing Action Group,BHAG),又在佩勒姆之家(Pelham House)占屋而居。

佩勒姆之家共有60套公寓房,其所有者为大伦敦议会(Greater London Council,GLC),这栋建筑本来已被标注为待拆迁,可到1976年底,共有300余名孟加拉移民在此占屋。当时与BHAG相关联的在伦敦东区的占屋者达1000人之多。最终,大伦敦议会满足了占屋移民的要求,在他们希望的地点安置移民。这不但让移民得到了住房,还是对民族阵线(National Front,反移民政党)的种族主义活动的有力回应。

历史学家Sarah Glynn认为,“住房斗争不仅改善了生活条件,而且使孟加拉社区在议会住房中所占的比例远高于其他少数族群,它还使许多人参与了地方行动主义和政治活动。”她还观察到,早在1930年代,犹太人就在相同地点发起过一波移民运动。

据说1970年代是现代英国最接近革命的时期。当时伦敦有3万名占屋者,他们大部分与房主和租客在住宅中共居,另一些则在大型占屋项目中居住。弗雷斯托尼亚(Frestonia)是伦敦西区的一个占屋区,占屋者们制作了带有大猩猩头而非女王的邮票,任命了外交大臣,还任命了一名两岁孩童作为教育部长。诸如此类的自由区都包含社交空间,他们自己发布新闻简报,自行组织街头节日。

今天的布里克斯顿(Brixton)是一个多元文化的地方,这得益于曾被占屋而居的悠久历史。然而,该地区现在正经历着绅士化进程。曾被占屋而居的22套3居室公寓经过翻新,现今以每月2100英镑的价格出租,只有雅皮士才能住得起。

现状:四分之一无家可归者选择占屋

关于伦敦当前有多少占屋者,并无确切数字,但应该达到数千名之多。英国现今有多达38万无家可归者,其中超过四分之一的无家可归者会成为占屋者。就伦敦而言,一方面,伦敦住房的可负担性问题尖锐,社会住房供应不足;另一方面,伦敦的空置物业比例并不高,且有数量众多的社会机构为无家可归者提供援助和临时住宿。

占屋人群极具多样性,占屋的居住环境也大相径庭。从公寓到工厂,从仓库到商铺,从附属建筑到社区中心,占屋者入住其中,有的只呆几天,有的达数年之久。有些无家可归者间断性地占屋,只有当环境非常严酷(比如寒冷雨雪天、大风天)无法露宿街头的情况下才占屋以得庇护之所;而有些无家可归者则更为稳定和持久地占屋而居。

有些占屋人群形成相对恒定的如同家庭般的凝聚力;又有些占屋人群与毒品活动有关,成员短暂且流动,其中许多人并不相互结识。

一名19岁的无家可归者——莎拉,之前一直与父母同住。她的母亲去世后,她从家中搬出与男友同居。她的男友吸毒,不久之后,莎拉也被带动吸食可卡因。在怀孕产子之后,她因为吸毒而导致孩子被寄养。此后莎拉与男友关系恶化,男人开始使用暴力,并试图劝说她卖淫以获取毒资。莎拉就收拾了自己的东西离开了。因为无处可去,她去寻求地方当局的帮助,获得了三晚的应急住宿,此后就被要求离开。管理人员说,莎拉并不处于“急需状态”,因此他们无法再继续提供帮助。

一位31岁的伦敦占屋白人男子米歇尔,近年来在街头露宿、入狱、占屋和收容所之中游离,他的生活轨迹如下图所列:

占屋而居,原因不尽相同。

“露宿街头的人都知道,如果带着狗去收容所几乎是不可能的,所以占屋是我找到遮风避雨居所的唯一方法。”一位31岁伦敦男性占屋者如是说。

“我为什么决定占屋? 简单,太冷了,正是隆冬。我在户外墓地里睡觉。”另一位伦敦占屋男子解释。

占屋条件,也各有不同。

“里面非常潮湿。我们在厨房睡觉,因为地板上铺有地毯。其他房间非常糟糕,墙壁破损,我认为这不是很安全。”“太可怕了。真的无法入睡,因为周围还有其他人,无法信任别人……而且占屋的人有些怪异,很害怕入睡,所以只能保持清醒。”一位19岁的伦敦女占屋者这样描述。

在2012年之前,按照法律规定,擅自占屋属于侵入(未经他人许可擅自占用他人拥有或有权占有的财产或土地),属于非刑事犯罪,是民事问题。因此,大部分占屋是非法的(unlawful,a breach of civil law,指违反了民法),而不是违法的(illegal,a breach of criminal law,指违反了刑法)。只有占据使馆房产(embassy property),或者占据当前有人居住(或即将入住)的房屋并拒绝离开的占屋,才是违法的。

尽管占屋本身不违法,但如果对空置物业破门而入,导致损毁,则是违法的。占屋者甚至得到一定程度的法律保护。按照1977年《刑法法案》的规定,如果使用暴力或威胁手段进入一个房产,但房产中有人反对其进入,即使反对者是占屋者,也属于犯罪行为(it is an offence to use or threaten violence to enter a property if there is someone there who objects to them coming in – even if that person is a squatter)。

2012年之后,情况有所变化,英格兰和威尔士把占据他人住宅定为犯罪行为。右翼政客们声称,占屋者与无家可归者之间毫无关联,而占屋者则认为,将进入空置房屋中居住的人关进监狱是一种倒退,这可能会带来悲剧性后果。2013年,一名无家可归者被警察告知不要进入空置的房屋后冻死在外,就算是一个悲剧的后果。

因为警察告诫不得入内,一位无家可归者被冻死其外的空置房屋(2013年)。

占屋者的应对之道与破解之道

占屋者们普遍认为2012年之后,占屋变得不那么容易。如果在明显是住宅的建筑中占屋而居,则有失去居所并被捕的风险,但法律并不涵盖以下情况:

• 占据的物业不是住宅;

•是或曾是该物业的租户;

•与拥有产权的人达成(或曾经达成)协议;

• 房产中的人并无意在此居住(可能只是来访)。

为数众多的占屋组织网站已经提供了大量信息,关于如何确保占屋活动不违法,如何找到占屋之处,如何安全进入以避免“违法性破坏”,如何留驻其中,警察上门如何应付,如何应对邻居和业主等等。占屋者咨询服务组织(Advisory Service For Squatters)目前已发行了14版《占屋者手册》,自1976年以来销量超过15万册,甚至为孩童出版了《小占屋者手册》。

小占屋者手册由占屋者咨询服务组织(Advisory Service For Squatters)出版发行,该机构目前已发行了14版《占屋者手册》,自1976年以来销量超过15万册。

在谢菲尔德哈勒姆大学区域经济与社会研究中心一篇有关伦敦占屋者调研报告中,指出“占屋者是被当今政策制定者和研究者所忽视的一群无家可归者。如果对占屋置若罔闻,就无法评估占屋的规模及识别占屋者的需求,制定的政策也会对这个群体持续忽视,也就无法开发出充分和适宜的住房和服务设施。”

上述报告的同一作者,谢菲尔德哈勒姆大学的Kesia Reeve在2011年(在2012年新法律出台之前)发表的一篇论文中的观点,或可援引来作为占屋问题的破解之道:

占屋是无家可归者无可奈何之举,反映出社会对这一群体的支持和援助不足。许多占屋者有重大的社会福利需求,包括精神和身体健康问题以及其他脆弱性。占屋活动是关乎无家可归者和社会福利的事宜,而非刑事司法问题。将占屋定为犯罪,相当于对无家可归者定罪,并将导致街头流浪者增多。

因此,政府和服务提供方需要去做的是,不要再提出与占屋相关的刑事犯罪;改进证据基础,以便开展充分知情的辩论并制定适当的干预措施;提高意识并消除有关擅自占屋者的迷思;提供针对占屋者的支持和外展服务;确保无家可归者的服务免受削减,并增加对无家可归者提供的服务;当无家可归者求助于地方当局时,确保所有地方当局都提供有效的“建议和帮助”。

参考文献:

①论早期的乌托邦主义与无产阶级先驱的历史关系,许征帆

②HIDDEN HOMELESSNESS: Life on the Margins(The experiences of homeless people living in squats),Kesia Reeve和Sarah Coward。

③Fighting for spaces, fighting for our lives: Squatting movements today,Squatting Everywhere Kollective (SqEK)

④https://www.squatter.org.uk/for-new-squatters/squatting-made-less-simple/

⑤Squatting: a homelessness issue,Kesia Reeve 

    责任编辑:冯婧
    校对:栾梦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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