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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无牌、无证、无保险……这种非法营运车你还敢坐?

2020-06-01 20:0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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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轮、三轮、四轮电动车

载客营运的行为都是非法的

但蒙自市有着二轮电动车(含摩托车)

20万辆

三轮、四轮电动车5万辆

非法营运问题

成为城市治理中的顽疾

价格贵 危险系数高

只要你站在锦华路红河富康园小区路口,就会有三轮或四轮电动车驾驶员问你,“要到哪里?”其实,这些电动车拉客并不便宜。从红河富康园到汽车客运站最少需要15元,而打车最多20元。从中央大街到南湖公园最少8元,打车也只需要8元。

据蒙自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执法人员罗忠明介绍,参与非法营运的二、三、四轮电动车,车身小,没有安全防护;驾驶人没有经过系统培训,交通法律法规意识淡薄,容易出现交通事故。同时,大部分三轮电动车不属于公安部门机动车公告目录或登记上牌系统的车辆,不能入户上牌,不能投交强险等保险,不可能取得相关道路运输运营资质。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巨大的损失将使驾驶人丧失赔付能力,受害者的合法权益也得不到保障。

非法营运为何屡禁不止

5月23日10时40分许,蒙自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执法人员罗忠明等6人开展日常巡查时,发现欧某利用三轮电动车从事经营性客运活动的违法线索,随即要求该车靠边接受调查,在对车内乘客和驾驶员分别询问后得知,欧某驾驶白色三轮电动车于当日10时左右,在蒙自市医院搭客1名,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把乘客送往蒙自市老客运站,由乘客支付车费10元。

罗忠明表示,对于电动车、摩托车非法营运的取证非常困难,不仅要有乘客的证言、还要有商定价格的行为和载着乘客出发的行为,缺少一环都无法处理。很多时候,工作人员在路上巡查时,明知道是非法营运的车辆,因缺少证据支撑,就无法查处。此次查处的证据链比较完整,该局对欧某处以1000元的罚款。

2019年,该局共查处非法载客的电动车、摩托车86辆次,基本都是按照顶格处罚每辆车1000元的罚款进行处罚。很多非法营运者交罚款后,还是继续躲着执法人员非法营运。

“作为运政部门,只能罚款,不能没收车辆,对那些非法营运的驾驶员没有震慑力。如果要根治这些车辆的非法营运,就必须与道路运输管理部门、交警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联合执法,对非法营运的电动车、摩托车给予没收或者暂扣处理。”罗忠明说。

加大整治力度 为创文助力

蒙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秩序中队队长汤烨介绍,为了加强对三、四轮电动车的整治,交警大队安排14个秩序组,在红河大道、天马路等交通路口开展重点整治,采取“见车必拦、违法必处”的措施,打击电动三轮车非法改装、非法载客、乱停乱放、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此外,还采取流动执法小分队人工巡查和视频监控设备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三轮车电动、摩托车交通违法集中的客运站、医院等地段进行巡查,并适时曝光典型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扩大宣传面和影响力。

从源头上整治才是关键

没有销售,就没有三、四轮电动车的违法行为。汤烨介绍,目前,蒙自城区上路的三轮、四轮电动车(电动汽车除外),都没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按照《道路交通法》的规定,都不可以上路。只有列入工信部《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的企业生产的电动车才能落户上牌,正常上路行驶。

既然不能上路,这些车辆为何还能销售?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杨勇说:“按照相关规定,只要商户售卖的产品有工信部批准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市场监管部门就不能禁止别人销售。”

法规上的“打架”,导致了现在市场上的三、四轮电动车成为“怪物”,合法购买的车辆却不能“合法上路行驶”,导致这些车子一直这么“非法”的存在。

目前,交警大队正在与红河州电动车行业协会、快递公司等多个部门商讨三轮电动车逐步退出市场的方法,过渡期后,就要强制报废,不能上路。对于四轮电动车(老年代步车),交警部门也与其他部门一起商讨具体解决办法。最终要达到,人有证(驾驶证),车有牌的目的。

来源:红河日报

原标题:《严查!无牌、无证、无保险……这种非法营运车你还敢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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