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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姆斯·鲍德温:他们自由了,我们才能自由

2020-06-06 09:1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湃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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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洛伊德之死”引发的美国反种族歧视热潮仍在持续。马丁·路德·金、詹姆斯·鲍德温、马尔科姆·X......在上世纪多少黑人民权领袖挺身而出、奋力反抗,却仍无法将种族问题挡在 21 世纪之前。今天我们回顾这篇由美国作家 Clifford Thompson 为詹姆斯·鲍德温写的小传,再去看看这位 20 世纪美国文坛无可取代的良心。

詹姆斯·鲍德温(James Baldwin,1924 - 1987),美国黑人作家、散文家、戏剧家和社会评论家。

《下一次将是烈火》

[美]詹姆斯·鲍德温 著

吴琦 译

人民文学出版社 出版

吉米的布鲁斯

撰文:Clifford Thompson

翻译:索马里

1960 年代前半叶,在他的第一本书出版十多年后,快要步入 40 岁的小说家、散文家、剧作家詹姆斯·鲍德温——去世于 30 年前,终年 63 岁——开始自比一个布鲁斯歌手。他借此表明自己的艺术前辈并非詹姆斯·乔伊斯那样的作家——乔伊斯毋庸置疑地影响了他的风格——而是诸如贝西·史密斯(Bessie Smith) 这类歌手。当然,我们不能按照字面意思理解他的这句话,鲍德温在现实中并没有成为布鲁斯歌手。在《十字架之下》这篇中,他表明自己“没有音乐天赋”,在另一篇《布鲁斯的用途》中他也说自己“对音乐一无所知”。他之所以如此表态,是想表明,写作和成为布鲁斯歌手,对他而言是服务于同一种目的。

人们对于布鲁斯音乐有一种普遍的看法,即这种悲伤的音乐是属于潦倒不堪的底层人,这也加深了那种无意识的看法,即那些布鲁斯歌手,不管是在现实层面还是在隐喻层面,都属于那种社会等级——衣食无虞幸运如我们,永远都不会想加入的那种阶级。但事实是,布鲁斯音乐是对每个人无处可逃的生活境况的一种证词,我们生活的本质就包含了痛苦。布鲁斯音乐并不是那些因过于愚钝或倒霉而陷入不必要争斗的人的哭喊,而是对我们或早或晚都要面对的人类真相的一种回应。更进一步说,布鲁斯事实上根本不是“痛哭”。“痛哭”这个词已经包含了一种暗示,即一个人完全被情绪裹挟以致失控,而艺术的首要需求也许就是艺术能够完全掌控特定的媒介——无论那工具是画笔、小号、嗓音或者文字。那么,作为一种艺术形式的布鲁斯,是对人类境况的克制、冷静和深刻的回应,一种通过直面困境来超越困境的过程。它是文化评论家 Albert Murray 所说的“诞生于困厄中的属于黄金时代的音乐” 。

当一个作家说自己是布鲁斯歌手时到底代表什么?鲍德温这么表达似乎至少包含了两层意思。第一,不仅是为人们的生活作见证,更是为美国黑人所面临的极端特殊、无法忍受的境况作见证, 而美国黑人的这种可怖境况,同样的 ,给予再多的关注都无法将他们从中解放出来——简单来说,就是种族主义。但在某种程度上,这一任务与直面生活真相的任务密不可分。鲍德温的观点是,很多美国白人在努力追求一种崇高的状态,为的是能够战胜,或者至少让自己逃避面对我们所有人都要直面的现实——最终的死亡。这就让尊崇某人变得必要。这是一种自我永存的循环:白人越觉得需要逃避现实,他们就要付出越多的努力让黑人安守本分,而他们的这种手段越是残暴,白人们的罪恶感就愈发深重;他们的罪感越是强烈,他们逃避现实的需求就更加强烈,而这一切正是邪恶的根源。借着将自己定义成一个布鲁斯歌手,鲍德温想传达的意思是,和所有的布鲁斯歌手一样,他追求直面事实,并且希望他的同胞,无论其肤色为何,都能如此。

但鲍德温的这句话还有别的意思,也就是开始尝试将布鲁斯音乐——涵盖了整体意义上的美国黑人音乐,包含爵士乐——的感受力、韵律和强节奏(beat),带入书写语言中。他曾经写过,长期以来自己用现存的英语语言去模仿那些伟大的白人作家的风格,但是现在希望能为自己的目的重新创造这种语言,不为了模仿任何事物,而是通过布鲁斯的音符去分享自身的经历。此处反讽的一点在于,鲍德温像一个布鲁斯歌手一般写作是否成功这一点,我们只能说有待商榷,而他另外的目的则是他长久以来已经实现的某种成就:面对自身和他的同胞们的现实和苦痛,在这一点上他是成功的。

鲍德温自身的痛苦和忧郁,有很多现实根源。他于 1924 年 8 月 2 日出生于哈莱姆某个社区的一家医院,那个街区将会决定他的一生。他是一个私生子,他的母亲,爱玛 ·贝尔迪·琼斯生他的时候还不到 20 岁,这个未来最伟大的美国黑人作家的男孩只有在很短的一段时间里拥有“詹姆斯·琼斯”这个名字。1927 年,爱玛·琼斯嫁给了大卫·鲍德温,一个从南方移居到纽约、已经上了年纪的男人,他可能出生于 1863 年内战爆发之前。他的继子詹姆斯·琼斯就变成了詹姆斯·亚瑟·鲍德温。要等到詹姆斯十几岁时,他母亲才告诉他大卫并不是他的亲身父亲,但她从未告诉他他的生父是谁。这个事实令他沮丧不已。

在他快 50 岁时,鲍德温曾告诉一个记者自己“从未拥有童年”,这句话的一层意思就是,他要忙于照顾家里的其他孩子,自己无法当一个孩子。鲍德温一家最后一共有 9 个孩子。大卫·鲍德温在一家工厂工作,薪资微薄,一家人生活几近赤贫,连饭都吃不饱。几乎都无法让一家人勉强糊口,亦无力反抗当时的种族主义和种族隔离政策,更无法掌控自己的生活,大卫·鲍德温因此成了一个满腹怨恨的人,憎恨白人,对家人也冷漠避之。(他的妻子称他为“鲍德温先生”)。他经常殴打自己的孩子,而当他偶尔想要亲近家人的尝试也悲剧告终:正如鲍德温在《土生子札记》(Notes of a Native Son)一书中所写的,当他父亲将他的某个孩子抱上膝头与其嬉闹时,孩子往往会被吓怕、放声大哭;当他试着辅导我们的功课时,他周身释放出的那种极度强烈的紧张感让我们的头脑和舌头开始发憷,而他自己根本不明白原因为何,便会恼怒不已,而某个不明就里的孩子就会遭到惩罚……我不记得那些年里他的哪个孩子看到他回家时是兴高采烈的。

讽刺的是,这样一个阴郁的男人的生活目标却是成为一名牧师,照亮他人,虽然并不成功,他“从一些大一点的教堂换到那些更小的,更加怪异的教堂”,并且发现自己“逐渐不被人需要”——用詹姆斯的话形容。

当詹姆斯·鲍德温将自己的认知从他不幸的家庭转向他所在的街区时,他看到等待自己和同龄人的会是什么。“比如,犯罪变得真实——第一次,它不再只是一种可能,而几乎成为真真切切的可能性,”他在《十字架之下》(《下一次将是烈火》的第一篇)中写道,“一个人绝不可能通过工作和储蓄来战胜所处的环境;一个人也绝不可能通过工作获得足够的财富;此外,在社会待遇上,即便是最成功的黑人,如果要获得自由,仅有一个银行账户也是不足够的。”鲍德温补充道,每个到了他那个份儿上的男孩子都能迅速、彻底地意识到,因为他要活下去,因此他就让自己陷入了巨大的危险,他必须很快找到“某样东西”,某种秘密把戏,让自己振作起来。是什么秘密把戏其实无关紧要。最后这一点让我深感恐惧——因为它展示出太多门外的危险——将我抛向教堂。

14 岁时,鲍德温成了一名少年牧师。因为他对布道的天赋,又因为他的年轻是一种吸引力,结果他比他父亲更受教堂会众欢迎,这是鲍德温击败的第一个父亲的形象,但并非最后一个。

詹姆斯·鲍德温的诸多天赋之一,就是直面和应对现实的能力。在他担任少年牧师的那三年里,他逐渐意识到,作为一种机构的教会的基础不是爱,而是恐惧、自卫和排斥,这么做是为了一个必定比此生要好的来世做准备,这么做的时候对个人小圈子之外的任何人的命运都漠不关心。鲍德温在这个时候显示出自己是一个极度阳光的男孩,他也被显赫的德怀特·克林顿公立高中录取,他的很多同学都是犹太人,而他也觉得去相信他的朋友们因为自己的出生就要遭受永恒的诅咒这一点很虚假,而且很邪恶。他同样看到,自己所处的那个教堂总体上对白人,不管是基督徒还是其他人都毫无爱心,也毫无用处。鲍德温本可以在教堂里享受某种特权的舒适地位,他也喜欢教堂的音乐,而《圣经》的文本也激发了他的写作热情和韵律,但他知道,为了对自己、对自己的信仰保持诚实,他必须离开教堂。他预感到自己会成为一个作家,而不是一个传道者, 或者用他经常说的那句,“他离开布道坛是为了传播福音。”

在面对其他事物时——包括他自己的性向,以及在一个充斥着种族仇恨的社会里等待他的未来会是什么样子——鲍德温亦带有同样的坦诚。他在青年时代也和女人约会过,但后来亦建立了和同性的关系,他似乎从来没有试图掩盖这一点——“我爱过一些男人,我爱些一些女人”,是他对此的表态。但事实上更难适应的一点,是他发现他几乎在一点上是对的,即鲍德温在《土生子札记》一书中所谓的“白人的分量”。二战期间,快 20 岁的鲍德温离家,在新泽西的国防工厂找到一份工作,他也写到,当他在只接待白人顾客的餐馆和其他场所受到诸般羞辱时,他一开始是难以置信的。他生动地描述了那些经历在他心中唤起的痛苦和愤怒,尤其是某个晚上,当他第 N 次被一个餐馆拒绝——“我们不接待黑人”时,他情绪失控的情形。那让他身处险境,差点丧命。之后鲍德温意识到,用他的话说,他的生活,他真正的生活,处于危险之中,“不是由于别人会做什么,而是由于我自己心中怀有的仇恨”。而正是这种认识,让他在不会法语、身无分文的情况下,远遁巴黎。

1948 年 11 月,当他离开美国时,鲍德温已经开始为一些文学杂志,比如《评论》撰稿,这些文章让他在小说处女作出版前就已经享有一定的声誉,但这些短小的文章并没有改善他的经济状况。在巴黎,他发现自己面临的经济困窘和他在美国经历过的捉襟见肘不相上下,但随着他的前两部小说出版,他个人的经济状况立刻大为改善后,他发现了一种更难摆脱的东西:尽管欧洲在某种程度上是让他能够远离美国诸多邪恶的庇护所,但在本质上,他还是一个美国人。那些和身在海外的他错过的美国民权运动的新闻,让他深刻意识到了这一点。在他的故土,他无法真正自由地生活,但在欧洲,他很难摆脱这样的感觉,即自己只是躲起来,而没有出现在他应该出现的地方。

我们因此可以看到鲍德温忧郁的原因:做一个没有祖国的人;在一个同性恋不仅被普遍诋毁,更会被法律惩罚的年代,做一个同性恋者;在他的祖国作为一个被蔑视的局外人,少数派当中的少数派。这些就是他在短篇小说、散文和小说中吟唱的布鲁斯,而与我们之前对布鲁斯的定义相吻合,他的写作是克制、超然而智慧的,这让他能洞悉自身问题的真正面目,并且试图超越它们。他也试图为他的祖国付出同样的努力。

布鲁斯音乐的一个核心事实,尽管它是美国黑人的创作,但它同样也是多种文化杂交的产物;它糅合了欧洲的曲风和黑人的声乐风格、情感、韵律,以及赋予这种音乐独特声韵的五级音或七级音降音的压音音符(或“布鲁斯音符”)的存在。从他写作生涯伊始,鲍德温就是一个文学意义上的布鲁斯歌手——他的作品将他自小就浸淫其中的欧洲文学大师们在形式上的掌控力,和黑人教堂布道的韵律、复奏和激昂糅合在一起。让我们来看一看鲍德温处女作小说《向苍天呼吁》(Go Tell It on the Mountain)中的第一段——这本小说出版于1953年,当时他在法国——小说描述了哈莱姆区格兰姆斯一家人的遭遇,这家人的境况和鲍德温一家有很多相似之处,小说第一页就描述了这个家庭在周日的生活场景:

他们那天会一起起床,他父亲当天不用去工作,就会带领大家完成早餐前的饭祷;他母亲那天一般会精心打扮一下,看起来几乎是非常年轻了,头发被拉直了,头上戴着几乎是那些神圣的妇女固定装束的合身的白帽子;他的弟弟罗伊那天从早到晚都会沉默寡言,因为他父亲待在家里。

这一段落是一个完整的句子,有三个分号和八个逗号, 行文之流畅应该会让鲍德温崇敬的亨利·詹姆斯也会引以为豪,这也是鲍德温标志的风格。同时,我们注意到“那天”这个词的重复,从信息提供的角度,这个词的重复不是完全必要的,但会让人联想起教堂唱诗的节奏;一个人甚至可以想象刚刚这段话是出自一位牧师之口,每一个“那天”都赋予词语某种难以言说的含义,每一次重复,都会让听众去思考这个词语的另外的含义。

如前文所述,鲍德温鼓励每个人去直面自己的生活,吟唱属于自己的布鲁斯,这种音乐不是和他人的冲突,而是和自己的对峙。他的小说和散文中诸多最重要的段落都在记录这种对峙,或者对峙可悲的缺席。《向苍天呼吁》中的主人公约翰·格兰姆斯,他的经历很大程度上来自鲍德温一家的真实生活,在教堂皈依上帝时遭遇了剧烈的自我冲突,彼时上帝和撒旦在争夺他的灵魂,而其他的会众大声高呼“拯救他”时,他感觉自己虚弱无力。小说结尾处的一段话同时抓住了这种“冲突”的内核,以及鲍德温标志性的“布鲁斯”般的文学杂交风格。这段有三个句子:第三个句子一共有 9 个短句(这一段则一共有 11 个句子),而且为实现某种效果进行词语的重复,

有什么东西进入了约翰的身体,那身体已经不是他的。他已经被侵入,被践踏,被迷了心窍。这个力量击中了约翰的大脑,或者他的心灵;在一瞬间,让他被此生未曾想象的某种痛苦所填满,这种痛苦当然也是他不可忍受的,即便在此刻他也无法相信,这种痛苦剖开了他的身体,就像斧子劈开木材,石头从中间裂开。它在一瞬间撕扯他,将他击倒在地,以至于他感受不到自己的伤口,只有那种痛楚,他感受不到自己的跌倒,只有那种恐惧,就这样,躺在这里,在黑暗的最底层,无望地尖叫。

尽管《向苍天呼吁》中的约翰·格兰姆斯为了守住自己的灵魂经历了一番自我对抗,而鲍德温的第二本小说《乔万尼的房间》中的主人公大卫则努力逃避这种和自我的对抗,结果却是他自身灵魂的死灭,以及他的同性情人(书名角色)的丧命。在一个出版商们因为害怕招致官司谨小慎微不敢出版涉及同性恋主题的小说的年代,确有一些作家是同性恋,但只有极少的作家以同性恋为自己的题材。鲍德温却在 1956 年出版的《乔万尼的房间》中大胆刻画同性之爱,当时他身在海外(他身上更激进的一点是,他并没有延续让他收获成功的处女作的套路,继续写一本以黑人为主人公的小说,恰恰相反,在他的第二本小说里,没有一个角色是黑人)。大卫是一个已经订婚、即将完婚的白人,去到了巴黎,爱上了乔万尼。当大卫的未婚妻也来到巴黎时,大卫立刻疏远了乔万尼;万念俱灰的乔万尼沦落成男妓,并卷入了一场谋杀,他也因此被判了绞刑。同时,大卫只能在私下里释放自己密不告人的对同性的情欲,表面上在冠冕堂皇地维持着主流生活。但这本小说的最后一段,却暗示了逃脱自我的不可能性。乔万尼收到一封房间,信上告知他乔万尼已经被行刑,鲍德温写道:

我拿到雅各寄给我的那只蓝色的信封,慢慢将它撕得粉碎,任它们四散风中,不知所踪。我转身朝等我的人走去,那阵风将一些碎片又吹回我身边。

大卫没能唱出自己的布鲁斯,其下场也是悲剧性的。

在他的两本小说之间,1955 年,鲍德温出版了第一本散文集《土生子札记》,同名文章是关于鲍德温父子关系的一首极度坦诚、毫不伤感的布鲁斯。他是在思考美国的种族问题时才意识到自己和父亲的关系的,而他父亲的一生也让鲍德温明白了一个道理——用鲍德温的话说——“逃避是不可能的”。这也是《乔万尼的房间》结局背后的真相,而这一具有生命力的观点,盘亘在鲍德温最杰出的作品当中。我们无法逃避任何事物,但我们可以超越他们,只要我们愿意挑战自己,让自己直面现实。鲍德温知道这必定是一项艰巨的任务——他的作品中也许没有一个词会像“可怕的”(terrifying)这个词一样高频率地出现——但是他深知这是一项必然的任务。对鲍德温来说,这项任务的第二部分,即在自己的写作中贯彻这一真理。他在为第二本散文集《没有人知道我的名字》(Nobody Knows My Name,1961)一书所写的导读中写道,“自我欺骗,不管是服务于多么渺小或者多么崇高的目标,都是没有一个作家能承担得起的巨大代价。(作家的)主题就是他自己,就是世界,这需要他调动每一寸气力去努力地真实地打量自己、打量世界。”

……

本文系节选

首发于洛杉矶书评(Los Angeles Review of Books)

https://lareviewofbooks.org/article/jimmys-blues/

原标题:《詹姆斯·鲍德温:他们自由了,我们才能自由|单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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