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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余名网约车司机买假“处罚单”捞车,一张两千到八千不等

澎湃新闻记者 朱奕奕
2020-06-09 12:09
来源:澎湃新闻
浦江头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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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小小的“处罚单”,牵出了上海首例特大伪造、变造、买卖交通决定处罚书案。

6月9日上午,随着最后一名犯罪团伙成员落网,静安公安成功捣毁了一个通过互联网平台从事伪造、变造、买卖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犯罪团伙。

截至目前,警方抓获了张某澜为首的犯罪团伙成员10余人以及80余名涉案网约车司机。

这一案件的侦破,反映了非法客运行为交通委和交警双头管理模式存在的不足。所谓的“捞车黄牛”,正是利用两个管理部门间存在处罚信息衔接不及时、不到位的情况,实施违法犯罪。

6月9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了解到,作为非法营运执法主体的市交通委执法总队,已和公安交警部门建立处罚信息及时互通机制,进一步堵上管理漏洞。

一张行政复议单位有误的处罚决定书

图章大小也有些奇怪,仔细一看就连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的行政复议单位都有些滞后。目前,静安区交警执法的行政复议单位已经变更为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这张单子上却依旧打印着此前的上海市铁路运输法院。

4月22日,静安公安分局交警支队接到市交通委执法总队通报称,一名从事非法营运网约车司机潘某雨在市交通委执法总队办理车辆发还手续时,交通委执法队员发现潘某雨持有的静安警方所开具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存在造假嫌疑。

经交警核验后,发现潘某雨所持有的处罚决定书确系伪造。

真假处罚决定书对比 本文图均为静安警方供图

4月22日,在交通委执法队员重重盘问下,潘某雨做贼心虚之下竟丢下那张处罚决定书,慌忙出逃,然而当天凌晨就被静安警方抓获。

经审讯,潘某雨交代,4月初其因非法营运被市交通委执法总队查扣车辆,由于上海对于非法运营实行的是“双罚制”,交通委执法部门对其扣押车辆并处行政罚款的同时,需要由交警部门对从事非法运营的驾驶人处以暂扣驾驶证三至六个月的处罚,拿到交警出具的处罚决定书后司机方可前往交通委提取车辆。

为了不影响自己的“生意”,早日取回“吃饭家当”,潘某雨通过“朋友”的介绍以80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份伪造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自作聪明以为可以凭借伪造的处罚决定书从交通委执法总队蒙混“捞车”,不料被工作人员当场发现。

100元伪造假公文8000元售出

根据潘某雨提供的与售证人胡、周、张等人的联系方式与信息,专案组迅速开展人员轨迹刻画,于4月24日、25日在上海将张某等3人抓获。

据张某交代,2019年,其发现公安交警部门开具盖有公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系电脑打印生成,并且交通委和交警执法部门处于两个系统,处罚决定互通存在延时,遂萌生通过伪造公文从中牟利的念头。

后张某通过互联网与身在四川网店图文设计店铺工作人员易某取得联系,以每张100元的价格委托易某通过PS技术为其伪造公文,并由已到案的胡、周二人及另两名犯罪嫌疑人等4人作为“中介”,以每单收取2000到8000元不等的价格为其招揽“生意”,将伪造公文出售给“黑车”司机用于“捞车”,周等4人从中获取“好处费”。

警方赴四川抓获PS公文的嫌犯 

4月26日、27日,根据张某等人提供线索,专案组将徐某、刘某荟等2名“中介”及近期从张某处购买伪造公文的4名嫌疑人抓获。至此,这个通过互联网平台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的团伙浮出水面。

该团伙从招揽客户、伪造证件、蒙混“捞车”已形成了“一条龙”式的犯罪产业链。

在市局刑侦总队、交警总队及市交通委执法总队的全力协助下,静安公安收集掌握所有犯罪证据后,于近日开展统一收网行动,一举捣毁了这个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的犯罪团伙,其中张某澜、潘某雨等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批准逮捕。

在进一步调查中,警方发现主犯张某澜此前也是一名黑车司机,并开设了一家汽车租赁公司,其中的员工大多作为黄牛拉拢黑车司机“做生意”。

为了隐蔽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张某澜会在黑车司机提车当日当面交接假证,待司机成功提出自己的车后,会立即收回这张假证进行销毁。

目前,警方已查获86名非法营运的网约车司机曾参与伪造并使用假证。

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因这起案件暴露出的执法漏洞也急需填补。静安区交警支队表示已加快和交通委对接,将尽快实现执法信息数据互联互通,让犯罪分子“无洞可钻”。

    责任编辑:高文
    校对:施鋆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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