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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展演进敦煌 助推民族文化游

2020-06-16 03:5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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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塞县文体中心

展演

在文化遗产日来临之际,为充分发挥非遗在文化旅游中的作用,宣传和展示哈萨克族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为推动自治县民族文化旅游助力添彩,6月12日,由县人民政府主办、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县文体中心(文化馆)承办、县文旅公司协办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走进敦煌景区展演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敦煌月牙泉景区、敦煌风情城参与展演的传承人不顾炎热的天气,盛装出场,哈萨克族劳动舞、民歌、服饰,让在场的游客领略了一场近距离的民族文化大餐,展演间组织的黑走马舞蹈参与体验活动,许多游客在展演人员的邀请下,纷纷登场参与,充分感受了哈萨克族民族的独特的民族文化。

两场演出吸引了约近千人游客观看参与,在展演现场县文体中心(文化馆)还组织开展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活动,部分传承人开展了哈萨克族特色奶制品、刺绣工艺品的售卖活动,文旅公司组织了阿克塞旅游宣传活动,从现场观众纷纷打听、叫好看,作为今年阿克塞县非遗走出去的一次活动,在展示哈萨克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同时,打响了民族文化游的牌。

知识

03

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如何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传播活动?

答:⑴提供必要的传承场所;⑵提供必要的经费资助其开展授徒、传艺、交流等活动;⑶支持其参与社会公益性活动;⑷支持其开展传承、传播活动的其他措施。

2.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应履行哪些义务?

答: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⑴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⑵妥善保存相关的实物、资料;⑶配合文化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⑷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益性宣传。

3.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资格是否可终止?

答:可以,传承人由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认定并公布,并非终身,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文化主管部门可以取消其代表性传承人资格,重新认定该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丧失传承能力的,文化主管部门可以重新认定该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

图文:陈鹤鹏

原标题:《非遗展演进敦煌 助推民族文化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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