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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家乡村民举报污染获刑,陕西女工程师李思侠被取保候审

上游新闻
2020-06-16 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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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晚,上游新闻记者从李思侠家属处获悉,合议庭已经同意对李思侠取保候审。当天晚上8点20分许,李思侠走出了看守所。

6月16日晚8时20分,李思侠(中间)从看守所走出。受访者 供图

据上游新闻此前《陕西女工程师帮家乡村民举报污染获刑案调查:环保卫士?涉恶势力?》报道显示,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双喜村原村民李思侠曾是陕西一家大型国企的女工程师,多年以来,她通过网络发帖、举报等方式,反映老家两家石料厂存在污染环境、损毁道路的情况。

2017年和2018年,李思侠两次参与组织村民在村道设立限宽墩,阻止矿山车辆通行。在2018年的双喜村两委换届选举中,李思侠因护路事件深度介入村两委选举。

2019年2月12日,李思侠与两名双喜村村民张海成、魏智波被石泉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

公诉机关认为,李思侠等人的举报存在夸大和诽谤,设限宽墩导致村民出行不便,在换届选举中“以维护村道、防止权力旁落为由,煽动村民为魏智波投票”,三人共同犯罪部分已涉嫌恶势力犯罪。此外,检方列举李思侠的7项罪名中,还包括向村民索要“跑路费”、拒不退还1万元征地款等个人犯罪行为。

2019年2月27日,李思侠案在陕西省石泉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这起被称为“石泉法院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审理的石泉县首起涉恶案件”究竟是民事纠纷还是刑事案件成为控辩双方争论焦点,一度引发外界争议。

2019年2月27日,一审休息时的李思侠。受访者 供图

2019年6月13日,一审法院作出判决,认为李思侠纠集他人寻衅滋事行为“不属于恶势力犯罪”。但因犯寻衅滋事罪,一审法院判处李思侠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张海成、魏智波以同样罪名分别获刑一年二个月、十一个月。李思侠等人不服提出上诉。

今年6月9日,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上诉方提出管辖权及未能查看全部案卷等问题。

考虑到上诉人和辩护人提出的诸多程序性问题无法立即解决,同时涉及大量取证问题,经过4天审理,二审法院宣布休庭,待重新召开庭前会议后再开庭,开庭时间另定。

上游新闻记者从李思侠家属处获悉,考虑到李思侠身体等问题,他们及辩护律师已向法院提出了11次取保候审的申请。

6月16日,合议庭认真研判此事后,决定对李思侠取保候审。据了解,另两名涉案人在早先已被取保候审。

(原题为《帮家乡村民举报污染获刑 陕西女工程师被取保候审》)

    责任编辑:柴敏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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