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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轮车跑高速?导航不万能,不是所有车辆都能通行高速公路!
公路案例
2020年6月19日,跨海大桥大队接报警称,在跨海大桥上有一辆电动三轮车行驶在应急车道,旁边是呼啸而过的小轿车,非常危险。民警立即上路查找,引导其安全驶离高速公路。

法律法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70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对于禁止上高速公路行驶的车辆进入高速公路的,公安交管部门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公安部第123号令的规定,对违法当事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一次记3分。

01 .设计时速达不到高速行驶要求
《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明确规定,设计最高时速低于70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车速过低,会造成高速公路通行秩序混乱,更重要的是,三轮车驾驶员自身面临极大安全隐患。

此类车安全技术标准较低,车辆转向、制动等安全部件安全性能普遍较差,而且在速度较快,违法装载货物的情况下,由于重量增大、重心增高等方面的原因,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车辆难以控制。

此类驾驶人员大多没经过正规的驾驶技能和交通安全知识培训,特别是在路上行驶时,对路面出现的险情可能判断不清,采取措施不规范,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章第九条规定 禁止下列人员、车辆进入高速公路:(一)行人;(二)非机动车;(三)摩托车、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轮式专用机械车、全挂拖斗车、铰接式客车、悬挂试车号牌和教练车号牌的机动车;(四)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高速公路养护等作业人员和用于养护的专用机动车,不适用前款规定。

安全第一位
出门前请驾驶员提前做功课
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安全你我他
来源:山东高速交警总队二支队
原标题:《三轮车跑高速?导航不万能,不是所有车辆都能通行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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