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以人民的名义监督检察办案——市司法局、市检察院联合发布《人民监督员工作细则》

2020-06-23 05:4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民法典公益宣传片

不管是企业老总,还是律界精英;不管是学校校长,还是银行职员……他们,都来自人民!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职业”——人民监督员。他们都以人民的名义,肩负公平正义之重任,监督检察机关的办案活动。

从2003年开始,人民监督员就着手对检察机关直接立案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开展评查审议,提出意见建议,纠正不规范不合法问题,成为司法公正的“第三只眼”。

近两年来,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职能发生重大调整,原有的人民监督员制度已不再适应司法实践需要。2019年8月,最高检印发《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人民监督员制度作出调整,明确人民监督员对“四大检察”“十大业务”进行全面监督。

《规定》实施以来,韶关市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部门认真沟通配合,全市32名人民监督员积极参与,共同推进新时代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落实。

2019年9月3日,市司法局举办人民监督员专项业务培训,传达学习高检院《规定》精神,提升人民监督员履职能力和监督水平。

2020年1月25日,人民监督员参加市检察院专题座谈会,听取检察工作情况通报,积极提出意见建议。

随后,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案件公开听证、公开审查、检察建议公开送达、司法救助文书公开宣告等等……在这几个月里,人民监督员马不停蹄,深入检察办案各个环节,发挥自身优势,促进案件依法公正办理。

(人民监督员参加“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开放日活动)

(人民监督员参加认罪认罚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

(人民监督员参加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听证)

经过半年多的实践和探索,韶关市司法局和市检察院共同总结了人民监督员的全新监督业务、监督方式和监督流程,就如何更高效落实高检院《规定》进行了研究,制定了《检察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明确了负责组织开展人民监督员监督活动的具体部门;细化了监督活动具体程序、对接和流转等问题,提高了可操作性;规定了检察办案部门和人民监督员办事机构的衔接机制;建立了人民监督员意见建议台账记录机制,有效跟踪、督促检察官办案组或者独任检察官办案进程,确保人民监督员意见建议得到落实。

新时代的检察工作离不开人民监督员的见证和参与。就像一位人民监督员说的:“我们人民监督员就是一条扁担,一头监督检察机关依法办案、公正司法,一头帮助人民群众树立更高层次的法律意识,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实施细则》的印发实施,必将给人民监督员更大发挥作用的空间,必将进一步推进我市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全面落实。

供稿:韶关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原标题:《以人民的名义监督检察办案——市司法局、市检察院联合发布《人民监督员工作细则》》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查看更多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6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