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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这并不酷”!在奔涌的路上,你们可能会遇到这些险滩

2020-07-03 02:5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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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甜可口的“奶茶”、好玩有趣的“跳跳糖”、另类奇特的“邮票”、色彩斑斓的“彩虹烟”…… 看到这些新奇古怪的新鲜玩意,你是否也曾“跃跃欲试”?

“尝一口,不会上瘾的”“这就是一种新型的小零食、“连这都不敢,是不是瞧不起我们”……听到这些“热情的邀请”,你是否会选择“加入队列”?

然而,哪怕只是一次好奇的尝试,留下的却将是终生难愈的身体伤害和追悔莫及的人生。因为,这些看似“酷炫”的物品,其实都是可怕的新型毒品!

近年来,新型毒品裹上了“装酷神器”“放松药剂”“社交用具”的外衣,不断变换包装形态,以青少年为主要目标受众,潜入了KTV、网咖、酒吧、歌舞厅等娱乐场所,甚至流通至校园之中……

变换形态伪装升级

新型毒品、伪装毒品瞄向青少年

“一瓶小小‘开心水’,只要喝上一口,轻松自在,精力十足!”

刚才视频中主人公的遭遇可真不是胡编出来的,现实中真的出现过相关案例。

近日,一名女高中生向警方举报说,之前收到朋友的生日邀请,约她去KTV喝酒。到了包厢,她跟大家敬了几杯酒后,朋友让她喝点饮料,说是芒果汁兑雪碧,她尝了尝确实没有什么不妥,便一口气喝完,没过多久,视线开始变得模糊,身体有点飘,她怀疑被下药,赶紧离开。后来她问朋友,朋友告诉她这其实是“开心水”,喝了能够变得“开心”,缓解压力,感到“精力十足”。她在网上搜索后发现,朋友所说的“开心水”,其实就是毒品。

“开心水”也被叫做HAPPY水,是一种无味、透明、液态的毒品,一般含有冰毒、氯胺酮、苯丙胺、MDMA等毒品成分中的一种或者几种。

不同案件缴获的 “开心水”中的成分不尽相同,有的甚至存在较大差异。由于“开心水”的成分多为中枢神经兴奋剂,服用后可以兴奋人的中枢神经,具有欣快、警觉和抑制人食欲等一系列作用,重复使用会使人上瘾。

“开心水”中毒一般表现为多话、头痛、错乱、高烧、血压上升、盗汗、瞳孔放大、食欲丧失等。如果大剂量使用会引起人精神错乱及思想障碍,有人会出现类似于妄想性精神分裂症的情况,变得多疑并出现种种幻听。

而接下来的这类新型毒品,因其异常“上头”,造成的危害更不能小觑。

“一支小小电子烟,一罐黄色液体,只要吸上一口,就能出现‘飘飘然’的眩晕感,贼上头!“

5月13日,新疆乌苏市查缉民警在开展日程工作时,缉毒犬对一辆小轿车反应强烈,随后警方在车内查获到内有黄色液体的电子烟杆一枚,经询问,车主是一名“未返校大学生”,查获的电子烟正是从朋友那购买的特制“上头电子烟”。

据了解,这种“上头电子烟”之所以在一些青少年群体中流行,是他们觉得这是一件“很酷”的事情,可以在朋友前吹嘘、“耍帅”。这种特质的“上头电子烟”外观看似与普通“电子烟”无异,抽起来反应却异常强烈,具有“令人舒适的奇特功效”。

但“上头电子烟”,其实就是臭名昭著的“大麻电子烟”!

“上头电子烟”烟油内含有稀释的四氢大麻酚或合成大麻素,这类物质正是“毒品大麻”的有害成分。致幻能力和成瘾性极强,吸食后可引起判断力下降、意识模糊和精神障碍,诱发车祸、自残及暴力行为,过量吸食可导致昏迷甚至死亡,长期使用还会增加患心血管系统疾病及癌症的风险。

早在2017年,媒体就曾报道过,新西兰的奥克兰地区一个月内接连出现了9起吸食合成大麻后死亡的事件,足见此类毒品的恐怖之处。

根据《2019年中国毒品形势报告》,截至2019年底,中国现有吸毒人员214.8万名,18岁到35岁104.5万名,占48.7%。同时新类型毒品不断出现,如含LSD 成分的 “邮票”、向学生兜售的“聪明药”以及逐渐蔓延的“0号胶囊”、“G点液”、“犀牛液”等色胺类物质,品种五花八门。

为了吸引消费者、迷惑公众,不法分子对新型毒品进行了以下三大升级。

1、食用方式日趋简易,大多为片剂或粉末,吸食者多采用口服或鼻吸式;

2、包装外形“迷惑性”强,植入寻常物品之中,降低消费者警惕性;

3、以“娱乐性”掩盖“毒性”,利用“酷炫有趣”的外表和功能吸引年轻人注意。

以下这些,也是类似“上头电子烟”、难以辨别真身的新型毒品:

“彩虹烟”

像香烟一样包装新奇、颜色丰富的“彩虹烟”,吸起来能散发出浓浓的香气,而且还有特殊烟雾,看起来极其酷炫。实质上它是一种由毒品混合而成的新型毒品,少量吸食即可成瘾,且危害比一般毒品都要大。

“奶茶”

“奶茶”类毒品外观与平时所见的速溶奶茶几乎一模一样,是粉状类的混合毒品,有浓郁的奶茶香,实际上主要成分是氯胺酮,能让人极度亢奋并且持续时间长,非常容易上瘾。

吸毒→成瘾→以贩养吸……

穿着无害的伪装服、戴上绚丽有趣的面具,经过毒贩精心打造的新型毒品,纵使是心智成熟的成年人也很难单从外表就准确分辨,而缺乏社会经验、自我保护能力较弱的青少年们更是极易中招。

更可怕的是, 一旦沾染上毒品,不仅会遭受身心健康的双重摧残,还可能坠入以贩养吸的深渊,成为不法分子犯罪的工具……

小肖是一名18岁的在校大学生,一次朋友聚会上,他认识了一位出手阔绰的“大哥”,大哥常请小肖喝酒吃饭,两人相谈甚欢;不久后,在大哥的鼓吹和诱惑下,抱着“好玩”的心态,小肖开始食用一种“饮料”,每次喝完小肖都觉得自己“快乐兴奋、飘然欲仙”。

几次之后,小肖发现,自己已经离不开这种“饮料”了;而这时,大哥早已不愿意再免费提供。为了能继续喝到“美味神奇”的“饮料”,小肖开始介绍同学来购买“饮料”以此赚取抽成,并且在大哥的安排下,协助他完成“饮料”的进货、出货。

这种所谓的“饮料”,实际上是一种混入摇头丸的人工合成毒品。最终,小肖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大好前途就此断送,花样年华只能在狱中度过。

事实上,为了谋求更大的利润,近年来,不少不法分子会将这些新型毒品做为“引导性角色”来诱惑受害者,目的是待受害者“毒瘾”日益加深后,成功控制对方,再利用其进行“扩客”、贩毒,将毒品产业链条延伸至青少年群体之中。

整个作案流程大致是这样的��

1、主动搭讪,诱导吸食:首先,不法分子会潜入KTV、酒吧等娱乐场所,以“结交好友”等理由,瞄准青少年群体进行搭讪,并主动提供酒水、饮料、零食、香烟等藏有毒品的物品诱导其吸食。

2、获取信任,加深毒瘾:随后,逐步与受害者培养感情,并在这之中免费提供一些“软性毒品”,让其感受致幻快感,待获得信任后,再逐步诱导吸食成瘾性更强、毒性更高的毒品。

3、成为代理,以贩养吸:等这些青少年上瘾后,不法分子便要求他们支付高昂费用购买,由于大部分青少年财力有限,往往不久后便“难以支付”。这时,不法分子便告知只要“协助推广”就可以免除一些费用,吸纳受害者成为自己的下级代理。

4、发展下线,扩散传播:接着,再指导这些成为“一级代理”的青少年利用自己的人际关系进行传播,例如在学校内分发含有毒品的糖果、奶茶、果冻等食物、饮品,诱导更多青少年吸食毒品,不断发展“下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2020年5月,杭州警方通报了一起“笑气”案件,涉案人员中,“90后”占七成、“00后”占二成。女大学生小梁为筹钱吸笑气,不惜卖身,甚至介绍他人“卖淫”抽成。

2019年10月,被告人覃某因吸毒成瘾无钱购买毒品,竟对一名出租车司机实施了抢劫、杀害,最终被最高人民法院判处死刑。

自2011年起至今,广西玉林市的宁某为了吸食毒品,一次次盗窃财物,前后已有五次进牢房的经历。

一旦被毒品控制意志,伴随而来的犯罪不仅仅只有贩毒,还有盗窃、卖淫、抢劫、诈骗……

“随波逐流”不叫“酷”

敢于拒绝诱惑才是真“酷”

“我只是好奇,想着只吸一口应该没事。”

“朋友们都在吸,我不吸就是不合群!”

“爸妈常年在外都不管我,他们不让我干啥我就偏做。”

我们一定要正确认识到,“吸食毒品不仅不酷,更是一件危害自己、亲友、社会的事,敢于拒绝才是真酷”,只要触碰到毒品这条底线,等待着吸毒者的就唯有自我的毁灭和法律的制裁。

同时,我们也要提升自我保护能力,做到以下几点免于毒品危害:

1、识物

与时俱进,父母与孩子都要不断了解新型毒品的相关资讯,学习有关毒品的相关知识,同时,对于一些新鲜事物保持警惕,不随便尝试。

2、识人

学会如何辨别吸毒人员,不随便靠近闲杂人等,对于突然接近的陌生人,不随便接受他们的任何东西。

3、识地

酒吧、KTV、网吧、迪厅,都是涉毒高频场所。在外吃饭,饮品、食物勿离开自己的视线。

4、识法

主动了解、学习有关毒品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明白涉毒违法犯罪的危害和后果。掌握涉毒线索要及时举报。

面对毒品诱惑不上当

面对他人怂恿不动摇

面对吸毒贩毒敢举报

这才是真正的酷

【中国禁毒微信、腾讯守护者计划联合制作】

来源: 中国禁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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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孩子,这并不酷”!在奔涌的路上,你们可能会遇到这些险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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