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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这并不酷”!在奔涌的路上,你们可能会遇到这些险滩
香甜可口的“奶茶”、好玩有趣的“跳跳糖”、另类奇特的“邮票”、色彩斑斓的“彩虹烟”…… 看到这些新奇古怪的新鲜玩意,你是否也曾“跃跃欲试”?
“尝一口,不会上瘾的”“这就是一种新型的小零食、“连这都不敢,是不是瞧不起我们”……听到这些“热情的邀请”,你是否会选择“加入队列”?
然而,哪怕只是一次好奇的尝试,留下的却将是终生难愈的身体伤害和追悔莫及的人生。因为,这些看似“酷炫”的物品,其实都是可怕的新型毒品!
近年来,新型毒品裹上了“装酷神器”“放松药剂”“社交用具”的外衣,不断变换包装形态,以青少年为主要目标受众,潜入了KTV、网咖、酒吧、歌舞厅等娱乐场所,甚至流通至校园之中……
变换形态伪装升级
新型毒品、伪装毒品瞄向青少年
“一瓶小小‘开心水’,只要喝上一口,轻松自在,精力十足!”
刚才视频中主人公的遭遇可真不是胡编出来的,现实中真的出现过相关案例。
近日,一名女高中生向警方举报说,之前收到朋友的生日邀请,约她去KTV喝酒。到了包厢,她跟大家敬了几杯酒后,朋友让她喝点饮料,说是芒果汁兑雪碧,她尝了尝确实没有什么不妥,便一口气喝完,没过多久,视线开始变得模糊,身体有点飘,她怀疑被下药,赶紧离开。后来她问朋友,朋友告诉她这其实是“开心水”,喝了能够变得“开心”,缓解压力,感到“精力十足”。她在网上搜索后发现,朋友所说的“开心水”,其实就是毒品。

不同案件缴获的 “开心水”中的成分不尽相同,有的甚至存在较大差异。由于“开心水”的成分多为中枢神经兴奋剂,服用后可以兴奋人的中枢神经,具有欣快、警觉和抑制人食欲等一系列作用,重复使用会使人上瘾。
“开心水”中毒一般表现为多话、头痛、错乱、高烧、血压上升、盗汗、瞳孔放大、食欲丧失等。如果大剂量使用会引起人精神错乱及思想障碍,有人会出现类似于妄想性精神分裂症的情况,变得多疑并出现种种幻听。
而接下来的这类新型毒品,因其异常“上头”,造成的危害更不能小觑。
“一支小小电子烟,一罐黄色液体,只要吸上一口,就能出现‘飘飘然’的眩晕感,贼上头!“
5月13日,新疆乌苏市查缉民警在开展日程工作时,缉毒犬对一辆小轿车反应强烈,随后警方在车内查获到内有黄色液体的电子烟杆一枚,经询问,车主是一名“未返校大学生”,查获的电子烟正是从朋友那购买的特制“上头电子烟”。


“上头电子烟”烟油内含有稀释的四氢大麻酚或合成大麻素,这类物质正是“毒品大麻”的有害成分。致幻能力和成瘾性极强,吸食后可引起判断力下降、意识模糊和精神障碍,诱发车祸、自残及暴力行为,过量吸食可导致昏迷甚至死亡,长期使用还会增加患心血管系统疾病及癌症的风险。
早在2017年,媒体就曾报道过,新西兰的奥克兰地区一个月内接连出现了9起吸食合成大麻后死亡的事件,足见此类毒品的恐怖之处。
根据《2019年中国毒品形势报告》,截至2019年底,中国现有吸毒人员214.8万名,18岁到35岁104.5万名,占48.7%。同时新类型毒品不断出现,如含LSD 成分的 “邮票”、向学生兜售的“聪明药”以及逐渐蔓延的“0号胶囊”、“G点液”、“犀牛液”等色胺类物质,品种五花八门。

1、食用方式日趋简易,大多为片剂或粉末,吸食者多采用口服或鼻吸式;
2、包装外形“迷惑性”强,植入寻常物品之中,降低消费者警惕性;
3、以“娱乐性”掩盖“毒性”,利用“酷炫有趣”的外表和功能吸引年轻人注意。
以下这些,也是类似“上头电子烟”、难以辨别真身的新型毒品:
“彩虹烟”
像香烟一样包装新奇、颜色丰富的“彩虹烟”,吸起来能散发出浓浓的香气,而且还有特殊烟雾,看起来极其酷炫。实质上它是一种由毒品混合而成的新型毒品,少量吸食即可成瘾,且危害比一般毒品都要大。
“奶茶”
“奶茶”类毒品外观与平时所见的速溶奶茶几乎一模一样,是粉状类的混合毒品,有浓郁的奶茶香,实际上主要成分是氯胺酮,能让人极度亢奋并且持续时间长,非常容易上瘾。

穿着无害的伪装服、戴上绚丽有趣的面具,经过毒贩精心打造的新型毒品,纵使是心智成熟的成年人也很难单从外表就准确分辨,而缺乏社会经验、自我保护能力较弱的青少年们更是极易中招。
更可怕的是, 一旦沾染上毒品,不仅会遭受身心健康的双重摧残,还可能坠入以贩养吸的深渊,成为不法分子犯罪的工具……


这种所谓的“饮料”,实际上是一种混入摇头丸的人工合成毒品。最终,小肖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大好前途就此断送,花样年华只能在狱中度过。

整个作案流程大致是这样的��
1、主动搭讪,诱导吸食:首先,不法分子会潜入KTV、酒吧等娱乐场所,以“结交好友”等理由,瞄准青少年群体进行搭讪,并主动提供酒水、饮料、零食、香烟等藏有毒品的物品诱导其吸食。
2、获取信任,加深毒瘾:随后,逐步与受害者培养感情,并在这之中免费提供一些“软性毒品”,让其感受致幻快感,待获得信任后,再逐步诱导吸食成瘾性更强、毒性更高的毒品。
3、成为代理,以贩养吸:等这些青少年上瘾后,不法分子便要求他们支付高昂费用购买,由于大部分青少年财力有限,往往不久后便“难以支付”。这时,不法分子便告知只要“协助推广”就可以免除一些费用,吸纳受害者成为自己的下级代理。
4、发展下线,扩散传播:接着,再指导这些成为“一级代理”的青少年利用自己的人际关系进行传播,例如在学校内分发含有毒品的糖果、奶茶、果冻等食物、饮品,诱导更多青少年吸食毒品,不断发展“下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2020年5月,杭州警方通报了一起“笑气”案件,涉案人员中,“90后”占七成、“00后”占二成。女大学生小梁为筹钱吸笑气,不惜卖身,甚至介绍他人“卖淫”抽成。
2019年10月,被告人覃某因吸毒成瘾无钱购买毒品,竟对一名出租车司机实施了抢劫、杀害,最终被最高人民法院判处死刑。
自2011年起至今,广西玉林市的宁某为了吸食毒品,一次次盗窃财物,前后已有五次进牢房的经历。
一旦被毒品控制意志,伴随而来的犯罪不仅仅只有贩毒,还有盗窃、卖淫、抢劫、诈骗……
“随波逐流”不叫“酷”
敢于拒绝诱惑才是真“酷”
“我只是好奇,想着只吸一口应该没事。”
“朋友们都在吸,我不吸就是不合群!”
“爸妈常年在外都不管我,他们不让我干啥我就偏做。”
我们一定要正确认识到,“吸食毒品不仅不酷,更是一件危害自己、亲友、社会的事,敢于拒绝才是真酷”,只要触碰到毒品这条底线,等待着吸毒者的就唯有自我的毁灭和法律的制裁。
同时,我们也要提升自我保护能力,做到以下几点免于毒品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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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识物
与时俱进,父母与孩子都要不断了解新型毒品的相关资讯,学习有关毒品的相关知识,同时,对于一些新鲜事物保持警惕,不随便尝试。
2、识人
学会如何辨别吸毒人员,不随便靠近闲杂人等,对于突然接近的陌生人,不随便接受他们的任何东西。
3、识地
酒吧、KTV、网吧、迪厅,都是涉毒高频场所。在外吃饭,饮品、食物勿离开自己的视线。
4、识法
主动了解、学习有关毒品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明白涉毒违法犯罪的危害和后果。掌握涉毒线索要及时举报。
面对毒品诱惑不上当
面对他人怂恿不动摇
面对吸毒贩毒敢举报
这才是真正的酷
【中国禁毒微信、腾讯守护者计划联合制作】
来源: 中国禁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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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孩子,这并不酷”!在奔涌的路上,你们可能会遇到这些险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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