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秒懂!二手车过户流程全攻略!

2020-07-08 10:5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最近有很多用户询问二手车过户的相关问题,今天小编就分享一篇关于二手车过户流程的文章来给大家做个知识普及。主要内容是描述二手车过户需要什么手续?过户流程是怎么样的?过户费用多少?

本文所描述的过户对象是个人车主与个人买家

过户所需要的手续

过户需要买卖双方提供些什么资料手续?

卖方:

1、原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张;

2、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张;

3、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张;

4、原始购车发票红联(或上次过户发票红联)原件及复印件各1张;

5、购置税完税证明。

买方:

1、新车主身份证原件1张、复印件3张;

2、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表/转入申请表;

3、限购地区还需准备个人小客车配置指标原件一张,复印件3张;

4、外地户口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暂住证。

本市过户流程

填写买卖合同

在过户大厅出示携带的手续领取《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并进行填写。该合同一式三份,卖方一份,买方一份,工商部门一份。

验车出票

买卖双方到交易市场验车地点查验车辆及手续并开具验车单(必须要无违章记录),并到交易大厅窗口打印交易发票并缴费。

转移登记

到车辆管理分所查验岗处,进行验车、拓号、拆牌、照相处理,并填写《检查记录表》。去“转移受理”窗口办理相关手续,缴纳“过户费”。

车牌办理

到车牌办理窗口缴纳“上牌费”,之后选号,获得新的车牌、新的行驶本、登记证书,到此车辆过户完成,车就是你的啦。

外迁过户流程

相对于本市过户,外迁就稍显麻烦一点,比本市过户多了一个“转籍”。分别需要在车辆原始地和外迁地的车辆管理机关办理手续,包含转出手续的办理和转入手续的办理。具体过户流程如下:

前两步流程同上(填写买卖合同和验车出票)

转移登记

买方到外迁受理点查验岗照相验车,领取外迁验车档案,到指定地点办理外迁受理、缴费、交档,并获得外迁受理回执单。

提档

获得外迁受理回执单三个工作日后到车辆管理总所提出外迁档案 ,车辆经安全检查合格后,公安车管部门将收缴原号牌及行驶证,并在其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申请表》的变更登记栏内签注"转至某省某地公安处(局)车辆管理所",并加盖发牌机关印章,连同《机动车转出通知单》装入档案,密封后邮寄或交车主本人带到新的车辆管理所办落户手续。此时,车辆管理部门发给车主临时号牌。

转入迁入地

车主凭档案去迁入地车管所办理转入手续。

外迁注意事项

1、车辆外迁前最好咨询一下当地车管所能不能接收,即车辆排放标准是否能达到当地标准;

2、车辆临牌有效期为15天,15日之内要到迁入地落户上牌。

在【都市110车驾管】菜单栏

点击“代办审车”你就会惊喜发现

从此你就告别了

不想去检测站,年检排队

年检慢,年检准备不充足等问题

是不是很心动呢!!!

我们给您最安全、贴心、专业的服务~

温馨提示广大车主:

▲“都市110车驾管”平台提示大家,7、8、9月即将到期的车辆可以预约审车了,早预约早办理。

▲已经预约的车主耐心等待工作人员的审车通知,接到通知方可前往指定地点审验。需带有效证件:①身份证;②行车证;③有效期内保单副本;为了您和大家的安全每位车主审车时必须佩戴口罩。

即日起可在“都市110车驾管”平台

预约办理各项车驾业务

还未预约的车主

抓紧时间预约

早预约 早办理

关注“山西都市110”公众号或者

“山西科教车驾管便民服务中心”公众号

代办审车

具体操作如下:

点击车驾服务

找到代办审车

提交电话

参考下图步骤即可

最大限度节省时间

为车主提供方便

方法都告诉你了

一切都准备妥当

错开高峰期,年审更轻松!

有任何问题可以拨打热线电话

0351-8300110/18303517779

或添加微信18303517779进行咨询,期待您的来电!

转自:山西都市110 微信公众号

“微汾阳”是汾阳市新闻中心倾力打造的微信公众平台!为您介绍汾阳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汾阳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汾阳的历史、文化等情况。欢迎关注!

地址:汾阳市永和西大街9号

E-mail:fysxwb@163.com

电话:0358-7333277

原标题:《秒懂!二手车过户流程全攻略!》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查看更多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6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