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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以承受的生命之痛——原州区法院上半年审理交通肇事案警示

2020-07-10 19:01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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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半年度,原州区法院共审结因交通肇事引发的刑事案件11件,各被告人均因构成犯罪被处以刑罚,且承担数额不菲的民事赔偿,而11起案件却记载着十余条生命的终结,多少个家庭因此遭受沉重打击。案件虽已审结,但这些被告人用自己付出惨痛的代价和那些在事故中逝去生命的人们,让我们久久不能释怀。现从中摘出几例,让我们从交通肇事中深深反思,从中吸取教训,给我们每一个驾驶人员带来最为深刻的警示。

案例一:无证驾驶致痛失爱女

2019年12月13日17时50分许,李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拉乘其两个未成年子女,沿中黑公路由北向南行驶至中黑公路10千米+100米处路段时,因操作不当、车辆失控驶入道路东侧防护林带后与边沟砖墩相撞,造成乘车人长女严重受伤、次女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车辆受损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李某负本起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法院对李某以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宣告缓刑一年。

案例二:粗心大意酿成严重事故

2020年1月5日21时5分许,汪某持“C1M”型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固原市固将公路由东向西行驶至长城路四组路段时,与同向行驶的行人张某相撞,造成张某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车辆受损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汪某负本起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案发后,汪某赔偿张某家属各项经济损失70.5万元,取得其家属的谅解。法院对汪某以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

案例三:三轮汽车载客侥幸心理害人害己

2019年9月25日19时30分许,海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三轮汽车,拉乘干完活回家的六名务工者,沿旅游环线由北向南行驶至固原市原州区开城镇柯庄村五组路段处时,由于路面湿滑导致车辆失控侧翻,造成高某受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王某受伤及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案发后,固原市永盛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宁夏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向高某亲属赔偿损失,海某取得被害方谅解。法院对海某以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宣告缓刑一年。

案例四:事故让他们失去了顶梁柱

2019年9月15日14时47分,王某持C1型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小型轿车,沿203省道由西向东行驶至固原市原州区张易镇闫关小学门前路段时,与行人马某由道路南侧向北侧横过道路时相撞,造成马某当场死亡,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王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马某作为家中主要劳力,一家人靠其挣钱养活,却在一次事故中离开了等待他回家的亲人,家里从此没有了顶梁柱。案发后,王某对马某家属赔偿各项费用共计68万元,取得了谅解。法院对王某以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

案例五:生命无法承受的痛苦

2019年9月29日19时56分许,向某持“C1”型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轻型普通货车,乘坐其妻张某、长女沿省道101线由南向北行驶至314KM+700M处时,与前方同向行驶的芦某驾驶的轻型普通货车(乘坐陈某)相撞,后又与前方同向行驶的马某驾驶的轻型普通货车(乘坐何某)相撞,造成其妻张某、陈某死亡、三车受损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向某负本起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后向某与陈某家属达成一次性赔偿70万元民事赔偿协议,取得谅解,同日取得张某家属及陈某的谅解。法院对向某以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宣告缓刑三年。

汽车作为便捷的交通工具是现代社会的标志,近些年来车辆迅速增加,而交通事故却成为社会一大公害,每年数十万人受伤,数万人因交通事故失丧生,多少个家庭因交通事故蒙上了阴影,甚至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这些真实发生的案例让我们痛心和警醒,各种驾驶陋习,一次次违章,一个个事故,鲜活的生命由此在事故中逝去,触目惊心的严重后果让多少人承受了不能承受的痛苦,时时为交通安全敲响着警钟。当一个个家庭因车祸分崩离析,遭受无尽的痛苦,肇事者被法律惩处,承担沉重的经济赔偿,被害一方失去亲人承受巨大的痛苦,我们每一个人还能无动于衷吗?希望我们从这些惨痛的案例中吸取教训,把“安全第一”时刻记在心中,牢记和遵守交通规则,把别人的生命健康放在心上,别人就会把你的生命健康也放在心上,让我们一起远离交通事故,敬畏生命、敬畏规则、敬畏法律。

(文图/刘志聪、王蕊)

原标题:《难以承受的生命之痛——原州区法院上半年审理交通肇事案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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