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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竟然会有人同情穷凶极恶的杀人犯、杀妻男?

2020-07-16 11:3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湃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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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晏凌羊 

文/晏凌羊

贵州安顺公交车司机蓄意报复社会,拉着一车人坠入江中,导致二十来人死亡。

我第一次刚到视频的时候,就觉得这事儿很蹊跷。

公交车起初行驶很慢,像在观察对面的路面车辆多不多,之后,迅速转向,快速冲向那条河……很有可能是他怕撞到对面的来车,影响他加速下河的效果。

有一种犯罪心理是这样的:我一辈子处在社会底层,被人轻视甚至看不起(他认为的,不一定是客观事实),但是,在某时某刻,我就是神,我就是老天,你们谁活谁死,全由我决定。现在,反正我也不想活了,一车人跟我陪葬,我不亏。搞出件全国震惊的大事来,这就会成为我人生中的高光时刻。

坐上那辆车的乘客,摊上这种事真是倒霉到家了。

我看了看通报,注意到几个细节:第一、他离异,儿子归前妻。第二、他有女友。第三、有拆迁款(房子都不是他的,只是租给了他),但暂时还没拿到。

一个心理正常的男人遇到这种人生变故,能快速爬起来,可他不,他一直沉浸在自己“不幸福”的感觉中。离了婚,拆迁款暂时没拿到、申请公租房又不够资格,他就觉得全社会都欠了他的。

这种让全车的人为自己陪葬的事情,台湾也发生过一起。

2016年,辽宁一个旅游团赴台湾旅游。

游览到最后一天,一群人准备赴桃园机场搭机返大陆。

但是,在离机场仅剩3公里时,大巴车的车头开始冒烟,之后撞击护栏后起火。

不知道怎么的,大巴车车门没打开,游客及驾驶、导游等26人一个都没逃出。多人尸体堆在安全门及走道上现场惨不忍睹。

事后调查,司机有大量饮酒行为,在过去的言谈中对时局和公司都很不满,曾说“总有一天会做惊天动地的事”“干一票大的”。事发当天司机因延误行程挨骂。

这个司机的父亲是大陆人,他在大陆娶妻生女,后来跟着父亲携妻女到台湾。

他跟妻子感情非常不好,出事当天他在电话中得知妻女决定回中国大陆定居后,和妻子在电话中发生激烈争吵,还向妻女扬言将买汽油放火自杀,而且要让乘客陪葬。

而这个司机有多渣呢?他曾经因为性侵女导游而被判刑五年。

他的妻子为啥跟他过不下去?原因很明显。

他死了,他的妻女终于解脱,可是,另外一车无辜的人却陪他葬身火海,25个家庭就这样破碎。

这几年,离异男犯罪的案例屡见报端。

今年6月15日上午,四川内江市东兴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大厅内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一名男子在与妻子办理离婚手续过程中持刀将妻子伤害,妻子因抢救无效死亡。

去年12月24日下午14点55分左右,安徽省太湖县弥陀法庭附近,一名女子被准备与自己离婚的老公当街杀死,头颅也被割下来,整个现场让人触目惊心。

一搜新闻,这种忍受不了妻子跟自己离婚而把妻子杀死的案例,比比皆是。

离婚后杀死前夫的,仅有两例。

一例是女方自己也自杀了。

另外一例,是女方是在争执过程中捅了前夫,之后她主动投案又采取了积极的救治措施,当庭认罪态度好。

几乎没有一个女的,会因为丈夫跟自己离婚而把丈夫的头颅割下来。

在这些案例中,我无法理解的,是一部分人对这些杀人的男性的“共情”。

有些人说:安顺公交车司机好惨啊,一大把年纪了还离了婚、没房子,你让他情何以堪?

说得好像“国家不给他发房子、发老婆就是对不起他”一样。

台湾那个在大巴车上纵火,导致一车的旅客无一生还,也有人哀叹不已:但凡他觉得活着还有希望,就不会走这一步。

听这哀叹的语气,俨然这司机要是能活着,就是一个对社会贡献巨大的人。

我当时看那个“离婚当天把妻子的头割下来在法院门口晃荡”的案件,惊骇到吃不下去饭。

可是,可是,可是,更令我惊骇和恶心的是所谓“知情人士”的说法。TA认为,女方二婚后,与前夫藕断丝连(即,所谓出轨)才导致女方被害。

还有的人说:“可以理解,谁让他老婆给他戴绿帽呢?”

明明是男方穷凶极恶、毫无人性,人们却要把这起事件包装成“荣誉谋杀”,试图激起人们对犯罪分子的同情:不是他想杀人,实在是被逼急了,哪个男人能接受自己戴绿帽子?

我特么的就问你一句:我们女的,戴绿帽子的还少吗?你见几个女的会把出轨男人杀了的?把男人阉割了的女人都没几个。

我就想问问:对男人的这种天然的同情、圣母心,是从哪儿来的?一个个的,怎么都把男人当儿子看待,却不把女人当人看?

恶心透了。

有一类男人是这样的:妻子早不想跟他过了,提出离婚,他不离。妻子走离婚程序(比如去法院起诉,这个流程是很慢的)期间,认识了新欢,他就心理失衡,然后把妻子给杀了。

就这样,他们还能得到一大票和他持相同价值观的男人的同情呢。只要没有离成婚,妻子就是他的人,妻子的行为就是出轨,出轨就是不对的,出轨的人就是可以杀的。

离婚分两种,一种是心理离婚,一种是程序离婚。在我看来,只要是心理上已经跟对方离了婚,接下来就只是走程序的问题(程序问题,对方和国家都会给你使绊子)。

在这类男人的认知里,是没有“心理离婚”的概念的,他们就是接受不了离婚。

他们对妻子没有丝毫的尊重,完全看不到妻子的情绪、喜恶、想法,因为妻子对他们而言只是一个工具。生是他的人、死是他的鬼。

还有一类男的,妻子都已经跟他离婚了,可他还是觉得妻子是自己的,见妻子有了新生活,就磨刀霍霍向前妻。

对他们而言,妻子是独立的人么?不是,妻子只是他们圈养的一只母鸡、母猪,是“他的财产”,他想怎么处置就怎么处置,想杀就杀。

就这种人类渣滓,还有人同情他们、给他们洗地呢。

我跟你们说,离这类共情他们的人远一点。

他们认为这些杀妻的人情有可原,那么,有朝一日,只要他觉得你违背了他认为正确的理(比如你爱吃辣椒,不爱吃番茄),他就会觉得自己打你、杀你的行为是正义的。

这种对施害者的同情心理,在网络上还有许多。

前两天,在深圳,一个留学归来的男生约认识的女生出去吃饭时,给女孩喝的水下春药,幸亏这一切被店员及时发现并留证,女孩选择报警并将这一切在网络上公开。

也有网友表示:女孩这么网曝人家,实在太过分了,接下来让人家怎么活啊。

我就想问:这个男生在给熟悉的女生下药时,有考虑过自己将来怎么活的问题吗?

大概率上,法律拿“下药男”是没啥办法的,说不定就“批评教育”了事,因为它未造成实质性的伤害。但是,他们有蓄意伤害别人的动机,只是不巧被人中断了……这种动机,光想想就让人毛骨悚然。

好多人看到事件曝光后,“圣母心”大发,指责曝光者不该赶尽杀绝。

讲真,我无法理解这种“共情”。如果是你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投药呢?请问您还“共情”得起来吗?

为什么要去“共情”施害者?我想只有一个解释:你也有恶魔基因,你希望自己干了这些事情之后依然能得到宽恕。

我建议,大家都离这类“共情”施害者的人远一点,说不定哪天TA捅伤了你,还指责你不够大度,居然报警让TA坐牢。

对于法律没办法制裁的恶性事件,我个人是支持舆论制裁的。就得要曝光,就得要人肉,让他们身边的人都看看他们的嘴脸。

▲给熟人下药的男子(马赛克打得不好,请大家谅解)

不然,大家都不知道自己身边这个人带着恶魔基因,还是不带任何防备心地跟TA相处。

不然,他们做这些事情不需要付出任何代价,也会给其他想效仿的人做出不良示范:做这些事,不必承担任何后果。

怕舆论谴责?他们早干嘛去了?

这种时候还要强调隐私、强调宽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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