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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社区矫正注入温暖的力量

2020-07-20 08:0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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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社区矫正注入温暖的力量

本报记者 柳 旭

社区矫正在我国从试点、扩面到全面推行已经走过了17年历程,社会工作参与社区矫正的探索也进行了17年。今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开始施行,该法明确规定了社会工作等社会力量的参与途径。那么社会工作助力社区矫正的优势是什么?社会工作进入社区矫正法,将对社区矫正社会工作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就此问题记者采访了几位长期致力于社区矫正的社会工作者。

为社区矫正人员注入信心

“唐社工,我结婚啦!给你留了一包糖,沾沾喜气。”深圳新现代社工服务中心的唐艺维看着手里的便条,回想着一年来的经历,欣慰、兴奋、成就感涌上心头。

给唐艺维写便条的人叫张生(化名),是一名社区矫正人员。第一次与张生见面,让唐艺维印象深刻的是那毫无生气的眼神,以及手臂上累累的疤痕。

几年前,张生因斗殴致人重伤,潜逃两年后自首,在监狱服刑3年后因身体原因转为监外执行,需要接受5年的社区矫正,由唐艺维所在的机构负责社会工作帮扶。

“与张生建立信任的过程并不顺利。”唐艺维告诉记者,由于深圳的社区矫正社工是岗位制,都在司法所内办公,社区矫正人员往往把社工也当成司法行政人员,戒备心很强,而且大多数社区矫正人员对自己的身份并不认同,觉得社区矫正给他们的工作和生活造成了很大的负担,从内心抵触社区矫正。

“但对社会工作者来说,与社区矫正人员建立信任是个案帮扶的关键。”唐艺维说,在这个过程中除了表明社工身份,她还特别注重沟通中的细节。比如,对方站着时自己绝对不坐着,每次见面都要先帮对方倒水、递纸巾,谈话过程中注意使用“您好”“谢谢”“请”等词语,还有倾听和同理心,让社区矫正人员感受到被尊重,愿意向社工倾诉,进而帮对方解开心结,解决实际问题。

从感性支持到理性分析,在唐艺维的努力下,张生从最初的抵触到犹豫再到试探,逐渐敞开了自己的心扉,直到有一天他说:“小唐,我想找份工作,能养活自己就行。”

高中学历,没有特长,也没什么像样的工作经历,一项项条件列出来后,张生沉默一会儿说:“我不怕吃苦,体力活也没问题。”

“他想重新开始,而且非常坚定,在这个信念的支撑下,他愿意克服困难。”唐艺维说,这是她在张生身上发现的一个显著优势,她希望通过这一点帮张生树立信心。

“优势视角是社区矫正工作中一个重要的理念。社区矫正人员的过往经历、自我评价、社会大众评价等,很容易导致一个结果——污名化。”唐艺维告诉记者,优势视角注重挖掘服务对象的优点,帮助其认识自身优势,对社区矫正人员更新自我认知、重新融入社会十分重要。

张生后来找到了一份在工厂看仓库的工作,单位知道他的“历史”后延长了试用期,这让他很受打击,但在唐艺维的鼓励和支持下,张生没有放弃,加班加点,任劳任怨,半年后如愿转正,用实际行动赢得了单位信任,用勤奋工作开启了新的人生。

为了更好地帮助女性社区矫正人员,社会工作者们链接资源,为她们提供个案辅导服务,打造温馨安全的服务环境。

让社区矫正更有质量

8年前,唐艺维开始从事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这些年的工作经历让她很有成就感,也越发认识到这项工作的价值。在她看来,如果没有社会工作的介入,仅凭司法行政部门的力量,会导致社区矫正呈现监管工作较强、教育和服务工作相对较弱的情况。

“社会工作助力社区矫正在很大程度上填补了教育和服务方面的短板,使得社区矫正更有效率、更有质量。”唐艺维说。

广州市荔湾区友善社会服务中心主任周仕臻告诉记者,社区矫正人员大多犯罪程度较轻,有些人持一种无所谓的态度,不重视社区矫正,有些人觉得自己很冤枉,认为社区矫正会影响自己今后的发展,所以除了家庭、就业就学、社会交往、法律意识等外在需求,心理调适等内在需求也是帮助社区矫正人员更好适应社区矫正的重要一环,是社会工作者需要关注的重点。

在周仕臻看来,社会工作者介入社区矫正的优势在于能够根据每名社区矫正人员的需求,制订有针对性的介入方案,帮助其更好地适应和完成社区矫正,引导其改善自我认知,正确看待自己的犯罪行为,增强守法意识,有效预防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社区矫正人员虽然在生活上保持平常的状态,但行为上受到司法部门的约束,对社会关系、人际关系会保持一定距离,不愿与他人接触,甚至自我标签化,难以融入社会。”周仕臻告诉记者,遇到类似的情况后,友善社会服务中心的社会工作者会通过个人、家庭、社会三个层面帮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分析,并制订分阶段服务计划,帮助他们顺利度过社区矫正期。

图中,多位社区矫正和刑满释放人员及其子女正在做游戏,培养亲子双方在不同环境和事件中的默契程度,增强彼此信任程度。

让社区矫正社工底气更足

“目前,社会工作者与社区矫正对象的专业关系建立还不够紧密。”周仕臻表示,社会工作者与司法行政人员在社区矫正中分别承担适应帮扶和执法监督的角色,但在实际工作中,社会工作者却时常需要协助从事司法行政性事务,这不利于社会工作者与社区矫正对象关系的建立。

对于角色模糊、责任不清等问题。周仕臻表示,社区矫正法的施行有利于梳理和明确各方面的职责和义务。同时,该法还为社区矫正执行机构委托社会组织、引入社会工作者参与社区矫正提供了法律依据,有利于地方财政加大对购买服务经费的保障力度,促进社区矫正社会工作的专业发展,解决司法机关在引入社会工作者参与社区矫正方面立项指引不清晰、经费投入无保障的局面。

“社区矫正法多次提到社会工作,其施行将进一步推进社会工作发展。”上海中和社区矫正事务所总干事尤静凤告诉记者,社区矫正法规定社会工作依法参与,较好体现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要求,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具体表现。

社区矫正法还明确“社区矫正机构可以通过公开择优购买社区矫正社会工作服务或者其他社会服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开展工作所需的经费应当按照规定列入社区矫正机构本级政府预算”。在尤静凤看来,这些规定都将为社区矫正社会工作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也能鼓励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彰显专业价值,提升竞争能力。

“社区矫正法从法律角度明确了社会工作参与的合法性,从专业角度肯定了社会工作参与的可行性和必要性,为社会工作在社区矫正中发挥作用提供了法律保障,让社会工作者底气更足。”唐艺维说。

杭州市临安区:

“协同共治四结合”的社区矫正实践

盛 伟

近年来,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民政局准确把握“监管靠政府、矫正靠社会”的社区矫正工作理念,以构建社会力量参与为目标,动员、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各界力量广泛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把社会组织建设成发现矛盾、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力量。按照“以社助社、以社联社、以社育社”思路,依托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社区矫正教育基地等平台,推进“组织、基地、师资、教学”四结合工作机制,社区矫正精细化管理取得明显成效。

部门有效配合

统一共建意识

按照专业化要求,以内引外联为导向,结合“三社联动”工作的开展,培育发展具有临安特色、能够满足矫正需求和服务需求的公益性社会组织,打造和引入综合性服务团队。通过对社区矫正作精准分析,社区矫正工作存在公益劳动没有固定场所、时间上存在冲突、教育培训与劳动实践未能有机结合、部分社区矫正人员过渡性安置难等突出问题,明确社区矫正必须解决社区矫正对象的学习教育、心理矫治、公益劳动、安置帮教等现实问题,主动联合区司法局统一合作的共建意识,发挥各自资源优势,明确职责分工,民政局负责为社区矫正基地引入社会组织帮扶、综合协调和指导社区志愿者;司法局负责社区矫正人员的日常管理、档案管理以及社区矫正的基础性管理,并协助基地了解矫正对象的特殊心理、学习需求以及文化基础,社区矫正基地负责为矫正对象提供教育培训,保证社区矫正教育工作的管理有归口、运行有组织、职责有分工。

建立社区矫正基地

引入社会组织有效参与

建立以财政资金为主、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通过公益创投、政府购买等方式开展服务项目,在司法矫正、信访调解等领域创建合作发展模式。2012年,临安市(2017年撤市设区)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在於潜镇落成,建立临安首个社区矫正集训中心,并于2016年对全区社区矫正人员教育培训开放。中心配有大型多媒体教育房、视频会议系统、食堂等基础性设施,分类设置学习与劳动教学区域,在以於潜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专职师资队伍为基础,联合政府党员干部、专业领域专家、社区志愿人士等多方师资力量基础上,充分发挥专业社会工作者的作用,建立并逐步完善专兼职并用、行业领域丰富的师资队伍19人,通过多方合力打造合作型教育团队。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和社会工作者以其特定的专业优势,不仅为矫正人员提供心理疏导、精神慰藉、社会关系重建等服务,还积极链接资源,协助矫正人员解决实际困难,增加社会资本,引导特殊群体积极向善,融入社会。截至2020年5月,在培训矫正人群中,取得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的达170余人。例如:临安区临网公益服务中心为社区矫正基地提供义工服务;临安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中介组织和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分会为矫正基地提供全面的法律服务,近500名矫正人员接受教育和法律培训;区心理卫生协会为社区矫正基地人员提供心理咨询服务;临安区志愿者协会为社区矫正人员开展“志愿汇”APP培训和集中座谈,引导他们积极参与志愿服务,通过志愿服务实现与社会的良性互动,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培育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促使他们早日回归社会大家庭。部分矫正人员被社会组织录用,成为登记在册的专业服务志愿者,志愿活动参与率很高。

立足教育效果

做好回归导向培养

针对社区矫正人员存在的无业、失业、无一技之长的普遍生活现状,社区矫正教育基地和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制订以回归社会为导向的培养方案,将教育学习和培训的菜单提供给社区矫正人员;成功探索《学分制管理办法》,每月对矫正人员进行模块化学分制量化考核,将社区矫正原本硬性考核分数转变为模块化。通过“在责任地种植农作物+在集训基地集中教育”的形式,建立“长效公益劳动+集中教育”的“1+1”社区矫正教育方式。采取“四结合”(思想教育与法德教育相结合、集中教育与个案矫正相结合、理论学习与案例剖析相结合、技能培训与劳动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模式,定向开发和培育计算机应用、成人高中、创业培训等课程。社区矫正人员可以自主选择免费参加,充分尊重矫正对象选择的权利与自由。同时,加强多元共治模式和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矫正人员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部分矫正人员融入社会创办企业,带头致富并投身慈善工作,为当地敬老院和救助机构奉献爱心,承担社会责任。

发挥示范基地辐射功能

形成社会组织有效帮扶氛围

为有效参与社区矫正人员帮扶,临安区民政局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发挥社会工作在社区矫正中“柔性化管理、人性化服务、社会化运作”的专业优势,依托公益创投资金和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平台,培育发展管理规范、服务专业、作用明显、公信力强,能够承接社区矫正服务的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参与社区矫正服务事项;鼓励社会工作者成立社工事务所、工作室等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积极参与社区矫正服务;每个社区建立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协助开展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法制、道德、文化等方面的教育帮扶。今年以来,全区共有360余家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人员帮扶,先后开展各类咨询、讲座、培训等公益服务1000余次,覆盖人群6564人次。

下一步,临安区民政局将通过岗位培训与专业教育结合的培养体系,促进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向专业化方向发展,出台激励参加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政策,健全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范畴,依法履行职责,规范开展服务,有效减少和降低职业风险。同时联合人力社保、司法等部门,充分协调全区500余家社会组织形成对社区服刑人员救助保险、技能培训、结对帮扶、安置就业等政策保障和长效机制,整合各方资源,全面推进社区矫正精细化、规范化管理。

(作者系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

近日,由上海市预防青少年犯罪帮教中心、上海市爱心帮教基金会、上海中和矫正事务所联合举办的“守护明天”系列活动之五——家有春天“和家欢”亲子坊主题教育活动在上海市青浦区大观园拉开帷幕。图中,24位社区矫正、刑满释放人员及其子女正在参与活动。

“三社联动”如何助力社区矫正

任文启 张佩佩

“三社联动”推动基层社区逐步走向多元共治,社区矫正则是完善刑罚执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益尝试。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开始施行,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两项重要制度,从社区角度看“三社联动”如何更好助力社区矫正就显得很有意义。

“三社联动”与社区矫正的共性

“三社联动”作为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协同发力的模式创新,旨在优化社区服务、社区建设、社区治理和民政工作等系统的整体功能。社区矫正作为一种既有深厚法治传统又包含新时代发展理念的刑罚执行方式,与“三社联动”存在共性。

一是场所的共性。“三社联动”的“联”与“动”主要是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之间的“联动”,社区作为基本单元,是“三社联动”工作开展的主要场所。社区矫正主要是指“服刑人员在社区内接受监督管理和教育矫正”,其场所同样是社区。

二是参与主体的共性。“三社联动”工作中社会工作者通过孵化培育社区社会组织等方式,推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建设与社区治理。社区矫正法规定,国家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依法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可以看出,无论是“三社联动”还是社区矫正都强调发挥专业社会工作者、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的作用。

三是服务目标上的共性。“三社联动”的最终目标在于提升居民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归属感,推进社区的多元共治。社区矫正既强调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正,同时也强调社区的和谐、稳定与发展。

“三社联动”与社区矫正的交叉重合

基于上述共性,在实际开展服务过程中,“三社联动”与社区矫正工作存在诸多交叉和重合。

一是服务对象的交叉。“三社联动”最终目的是为了服务于社区居民实现服务型治理。社区居民具体指“社区中有需要帮助的人”,既包括社区中的儿童、青少年、妇女和老年人,也包括残障人士、社区戒毒人员、社区服刑人员、社区涉罪青少年等“特殊人群”。在提供服务时,“社区服刑人员”也归属于“三社联动”的服务对象,只不过因其身份的特殊性及可能存在的一些不稳定因素,将其与一般服务对象相区别。社区矫正法规定,社区矫正机构根据需要,组织具有法律、教育、心理、社会工作等专业知识或者实践经验的社会工作者开展社区矫正相关工作。同时,还提到社区矫正机构可以通过公开择优购买社区矫正社会工作服务或者其他社会服务。可以看出,社区矫正法的颁布实施为社会工作、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介入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而“三社联动”工作的推进,为社会工作介入社区矫正提供了现实可能性,有利于实现社区矫正刚性管理与社会工作柔性服务相统一的目标。

二是志愿者动员的重合。“三社联动”除了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参与联动外,在行动体系上既有督导引领,又有志愿者协助。在实际工作过程中,社会工作者需要组织动员大量的社区志愿者来协助完成工作,包括社区矫正人员志愿者。2019年,笔者所领办的机构在开展“三社联动”项目过程中,与该辖区司法所积极沟通交流达成合作意向:机构社会工作者以“三社联动”项目为支撑,在掌握司法所开展的社区矫正工作基本情况后,依据社区矫正法规定,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个人特长,组织其参加公益活动,修复社会关系,培养社会责任感,将社区矫正中的“两个8小时”(每月8小时的社区服务和学习教育)与“三社联动”项目中的社区公益活动相结合,尝试将社区矫正中的“义务劳动”转化为社区“准志愿服务”。这里的“准志愿服务”区别于传统意义上的志愿服务,是指具有一定强制性(如必须要参加一定数量的志愿活动),又有不同程度的自愿性(可选择活动内容、方式和时间等)的志愿服务。机构社会工作者以个案服务的方式介入社区矫正,通过对“准志愿服务”代替“义务劳动”的可行性分析,设计开展了志愿服务,并观察社区矫正人员的表现。社会工作者基于对介入理念、方法、主体、成效的分析与反思,通过为社区矫正人员提供个别化、多元化服务的方式,达到了恢复性与惩罚性相统一的目的。

“三社联动”与社区矫正的对接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三社联动”在服务社区矫正对象、开发社区志愿者方面可以助力社区矫正,但要真正落实社区矫正法中对社会工作乃至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要求,还有不少工作要做。

首先,“三社联动”要在新时代持续助力社区矫正,需要从项目试点走向全面推行,确保持续有保障地提供基层社区公共服务的专业化供给,有效与全部社区对接。另一方面,要对“三社联动”的服务指标进行优化,涉及社区特殊人群尤其是社区矫正对象的,要将其服务的优先级进行相应提升,并给出明确的服务指标导向,确保专业社会工作者和社会工作机构对社区矫正对象优先提供教育矫正和适应性帮扶。

其次,社区矫正法虽然对社会工作机构、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开展工作作出了规定,但社会工作机构以何种方式进入社区,司法行政机关目前仍然没有较为普遍的购买模式。建议司法行政机关在“三社联动”之外,附加新的社区矫正专项服务项目,购买特定的社区矫正社会工作服务,一方面可以扩展机构的服务资金和服务内容,另一方面也可以将“三社联动”与社区矫正的专业服务有效整合,落实社区矫正法中“坚持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相结合,专门机关与社会力量相结合”的规定,更好实现专业社会工作者对社区、社区矫正的介入,提升服务的专业化程度和效果。(作者单位:甘肃政法大学)

叩开心扉融入社会

——河南省社区矫正社会工作精准帮扶矫正人员

吴艳君 苏 松 钱 坤

近年来,河南省一些地方探索政府购买社区矫正社会工作服务,发展壮大社会工作者、志愿者队伍,专群结合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为社区矫正对象在教育帮扶、心理辅导、职业技能培训、社会关系改善等方面提供帮扶,与社区矫正机构的监督管理“刚柔并济”相得益彰,这其中涌现出叶县心天地社工中心、郑州市金水区在行动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等优秀的服务机构,在全省起到了典型示范、专业引领的作用。

打开“心墙”带来新希望

“要不是心理辅导化解了我的心病,我的生活也不会看到希望。”社区矫正对象楚某表达了对社会工作者的感激之情。这是叶县心天地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正在实施的“回归路上心领航”心理矫正教育项目。刚入矫时,楚某情绪冲动,甚至有继续回到监狱的想法。心理社工深入分析原因,从建立家庭支持系统入手,引导家庭给予楚某接纳和安抚。家庭氛围改变后,社工进一步帮助楚某分析性格,取长补短,积极规划生活。目前,楚某已经找到一份工作,情绪稳定,生活态度积极。

2019年以来,叶县心天地社工中心在全县18个司法所开展了“重塑自信 阳光生活”“我的情绪我做主”“画出最美的人生”等不同主题的团体心理辅导42场,400余名社区矫正人员受益;进行各类心理测评800余人次,建立心理健康档案420份,检出中、高风险对象40余人。

该项目通过开展社区矫正对象风险评估、心理健康普查、建立心理健康档案、团体心理辅导、个体心理咨询、社会关系修复、家庭关系调适等多种形式的心理矫正活动,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打开“心墙”,疏导心理压力,重塑生活自信,重新回归社会。

精准服务分类分段矫正

2018年起,郑州市金水区民政局探索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优势,购买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实施“金箴行动”社区矫正社会项目。项目启动以来,金水区在行动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开展醉驾入刑人员团辅服务22场,小组活动20个100余节,社区活动及政策宣传服务49场,开展个案服务36个,提供咨询服务1400余人次,探访1300余人次。为金水区500多名社区矫正对象提供了多样化的社工服务。

“金箴行动”项目对社区矫正对象精细分类,采取差别化矫正措施。针对因醉驾入刑的服务对象,开展团辅服务,引导他们现身说法,向身边人宣传文明出行,安全出行;针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成长教育服务,由“未来青年”成长小组给他们寻找合适的同辈交往群体,引导他们分享心得,交流困惑,释放压力;针对女性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向阳新生”支持计划,以创意坊为载体,搭建交流平台,让她们感受到自我价值的提升。

此外,“金箴行动”社区矫正项目还探索尝试分段矫正教育,针对即将解矫的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社区融合服务,帮助服务对象调整心态,推动其顺利回归,尽快融入社会;针对新入矫的对象开展适应小组活动,帮助他们疏解负面情绪,以积极的心态面对社区矫正。

精准帮扶暖“心房”

针对贫困社区矫正对象家庭情况和需求,司法局和心天地社工动员各方力量,开展精准救助帮扶。常村乡贫困矫正对象樊某某今年60多岁,患有肺病,无劳动能力,妻子智力残疾,大儿子20多岁,患有精神障碍,大女儿13岁,上五年级,小女儿4岁左右,家里住着三间土坯房,政府部门帮助做了危房加固。大女儿学习成绩尚可,但家中环境杂乱不堪,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社会工作者链接了浙江省妇女儿童基金会“焕新乐园”贫困儿童救助项目,虽然基金会为孩子们配备了儿童床、柜子、桌椅、棉被、窗帘等生活和学习用品,但樊某某家没有独立的房间,不方便家具摆放。为了让孩子有一个独立安全整洁的房间,社会工作者向全县社区矫正对象发出了“涌爱焕新”倡议,大家共同为这家人刷墙、吊顶、铺地板、打隔断、组装家具,经过2个多月的努力,把一个破烂不堪的房子整理得干净整洁,还隔出一间独立的儿童房,为孩子营造了健康、安全的生活学习环境。整个帮扶过程既温暖了这家人,也温暖了所有参与其中的社区矫正爱心志愿者。(作者单位:河南省民政厅,叶县心天地社工中心,郑州市金水区在行动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社区矫正社会工作的五个小贴士

唐艺维

培训室内,为32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的心理绘画体验活动正在紧张进行;培训室外,看着签到表,我皱起了眉头,这已经是罗女士(化名)第三次缺勤了,按照社区矫正相关规定,她的出勤率危险了。

正在发愁,电话响起,听筒中传来罗女士带着急促喘息声的道歉。请假,因为孩子又生病了。

由于从事非法营运,罗女士被判处为期3年的社区矫正,她的丈夫被判处2年有期徒刑。夫妻二人有4个孩子,最大的8岁,最小的1岁,来自家庭生活的压力让罗女士经常无法参加社区矫正相关活动。

面对这种情况,身为社会工作者的我也陷入了情、理、法的矛盾中。作为一名社区矫正人员,罗女士必须按照规定参加集中教育、志愿服务等活动,而现实是她还要以一己之力担起照顾孩子的重任,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通过深入思考和分析,结合罗女士的实际情况,社会工作者为她量身打造了一条社区矫正的绿色通道,其中有五个关键点可以与大家分享。

一是收集信息,核实情况。此前,社会工作者对罗女士情况的掌握,更多来自她单方面的陈述。为了更好地为罗女士制订个性化服务方案,需要对她的情况进行更加全面、精确的掌握,需要社会工作者多方收集信息,司法局、司法所、社区工作人员、罗女士自身及其家庭成员,都应成为社会工作者收集信息的对象。在这个过程中,为了保护罗女士的隐私,面谈前的沟通和一份保密协议是必不可少的。在此基础上,社会工作者需要对收集来的信息做进一步的对比、分析、整理,作为制订社区矫正方案的参考依据。

二是研读法律,明确准绳。在为服务对象制订个性化方案前,社会工作者应再次研读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社区矫正人员在执行期内需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根据相关规定,社区矫正机构根据需要,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法治、道德等教育,增强其法治观念,提高其道德素质和悔罪意识。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应当根据其个体特征、日常表现等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其工作和生活情况,因人施教。

三是确定权限,制订方案。具体到罗女士的案例,主要问题在于她经常无法准时出席司法所和社会工作者组织的集中教育活动。能否通过罗女士自行安排时间参加教育学习活动,来完成社区矫正相关任务呢?针对这一点,司法所是否有权限进行变通呢?社会工作者通过与司法局、司法所的积极沟通,得出了一致结论——为罗女士开通一条社区矫正绿色通道,即让她通过学习强国APP以线上学习的方式,充分利用空闲时间,完成社区矫正期间的教育学习活动。得知这一消息后,罗女士非常感动,并表示自己一定好好学习、积极改造。

四是立体矫正,积极跟进。这条绿色通道的成效如何?执行过程中是否会出现意外情况?是否需要进一步调整?后续工作需要一个立体矫正体系来保驾护航。社区矫正社会工作的意义,除了帮助服务对象变得更好以外,另一个重点是“社区”二字。帮扶服务对象不仅仅是司法行政部门和社会工作者的事,更与社区工作密切相关。因此,在保护服务对象隐私的情况下,打造由司法行政部门、社区工作者、社会工作者、服务对象自身及其家人共同参与的社区矫正体系显得非常必要。这个立体矫正体系也肩负着检验绿色通道成效的职责。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作为这个立体矫正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主动肩负起与多方主体的定期沟通职责,不仅要关注社区矫正对象在司法行政环节中的表现,更要身体力行,与其所在的社区密切配合,真正实现“社区”矫正。

五是痕迹管理,完善保障。罗女士社区矫正绿色通道的方案毕竟是一种创新尝试,创新就有可能潜藏风险。为了做好风险管理,社会工作者对方案执行的每一步都要做好痕迹管理,以便完善对参与构建绿色通道的多方主体的保障机制。

“君子之过也,如日月之食焉;过也,人皆见之;更也,人皆仰之。”社区矫正的意义不正在于此么?作为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应该把服务对象视为有圆有缺的月亮,只要他们愿意改正,就有理由重新赢得他人的尊重和信任,就值得大家携手努力,拨开乌云见明月。(作者单位:深圳市新现代社工服务中心)

来源:2020年7月20日《中国社会报》

原标题:《为社区矫正注入温暖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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