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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张罚单!这类产品也被列为18禁

据悉
这是全国电子烟市场首张“罚单”
此罚单标志着控烟工作从传统烟草产品覆盖到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控烟力度不断加强,对青少年保护程度不断加大。

5月30日,深圳市控烟办联合南山市场监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在天利名城、海岸城片区开展电子烟市场的专项控烟行动。
执法人员在检查深圳南山天利名城二楼的悦刻电子烟门店时发现,店内有工作人员和市民吸电子烟,而且店内没有明显的控烟标识。执法人员对店内吸烟人员当场开出50元罚单并责令改正,同时对该店的控烟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经过近2个月的调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分局粤海所开出了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7月21日下午,深圳悦来悦爱科技有限公司正式签收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表示已积极对各门店进行了整改。

将电子烟纳入管控
近年来,电子烟瞄准青少年群体开展猛烈营销,危害他们的健康,但之前一直没有全国性法律对此进行约束。不过,这样的情况很可能发生改变。
目前全国人大正在公开征求意见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首次在全国性法律中明确提出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此外,审议稿中的其他部分也加强了为未成年人营造无烟环境的规定。这被认为是我国在立法领域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迈出了一大步。

审议稿第57条中规定“学校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但没有明确什么样的范围属于“学校周边”。这可能为将来的执法留下难点。北京市控制吸烟协会秘书长崔小波表示,北京现行控烟条例中规定学校周边100米内不得售烟,北京市控烟协会在促进这一规定的落实中都与烟草专卖局方面产生不同的理解;那么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就更需要明确“学校周边”的范围究竟是多远。

对此,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研究员、原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院长王克安建议将这个距离设置为“学校周边200米”。他的依据在于:《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九条明确: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对上述“周围200米范围”的解释是“自中学、小学围墙或者校园边界的任意一点向外沿直线延伸200米的区域”。另外,《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积极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意见》第三十二条要求:禁止在中小学校200米内开办网吧,禁止在学校周围设立电子游艺室、歌舞厅等娱乐场所和成年人性用品商店。“那么,参照以上规定,学校周边禁止售烟的范围也可以定为200米。”
“在学校周边设置销售网点,其实就是一种针对未成年人的烟草营销,因为这些销售点直接将青少年暴露在烟草制品和广告面前,进而吸引他们成为下一代消费者,来维持烟草的销量。”世界卫生组织驻华代表处无烟草行动技术官员孙佳妮表示。
资料:新晚报、新民晚报
编辑:方佳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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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首张罚单!这类产品也被列为18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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