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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县委书记对县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出批示
2020-07-30 16:5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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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4日《河南法制报》头版头条以《持续20多小时 审判27人团伙》为题对宝丰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赵某某、闫某某等27人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开设赌场罪涉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开庭审理情况进行报道。7月28日,许红兵书记对宝丰法院前期扫黑除恶工作作出批示,充分肯定了宝丰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效,并提出了要求,为法院今后工作明确了努力方向。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 宝丰法院共审理涉恶犯罪37案209人, 占全市收案数的36.63%,认定恶势力犯罪分子163人,对123人判处财产刑,共判处财产刑2947.5万元,在被认定涉恶犯罪分子163人中,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上79人,重刑率48.47%。
在今后的工作中,宝丰法院将在县委的领导下,在上级法院指导下,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努力做到:坚持依法严惩方针不动摇,精准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进一步加大涉案财产处置力度,大力开展涉黑恶财产处置专项行动,确保实现“黑财清底”;进一步参与社会治理,积极推动“行业清源”;不断整合提炼经验、做法,进一步建立、完善常态化工作机制。

审 核:赵占增
供 稿:董媛媛
编 辑:张鹏展
原标题:《宝丰县委书记对县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出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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