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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乡法院:巡回审理赡养案 六子尽孝暖人心


原告邓老太与丈夫共生育六个子女,丈夫早逝,邓老太独自一人将子女抚养成人,1989年分家后,邓老太一直与小儿子杨季一起在子午镇居住生活。2019年,92岁的邓老太随小儿子一家搬至石泉县居住。其他五子女与邓老太相距较远,平时很少看望老人,近年来邓老太失去生活自理能力,无奈之下将六子女告上法庭。受案后,范法官主动到石泉县了解邓老太生活现状,询问沟通其生活需求和赡养要求。并多次与邓老太各个子女联系、沟通,了解各子女的家庭情况。经走访了解到,六个子女居住分散,跨越两市三县四地,家庭条件参差不齐,长子杨伯已72岁,系建档立卡贫困户;次子杨仲系上门女婿,靠其一人务工维持生计;三子杨叔亦无固定收入,长期外出打工;四子杨季另需照料84岁的岳父,靠打零工养活一家六口;长女杨心亦系建档立卡贫困户;次女杨安无固定收入,一家靠务农为生。


调解中,其余五子女考虑到大哥杨伯的经济情况以及大哥和母亲照料大家的艰辛,均主动提出不让杨伯承担赡养义务,杨心的女儿主动提出负担母亲应承担的赡养费。六子女当场就邓老太的日常照料、生活费、医疗费等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虽未确定杨伯支付赡养费,但其表示也想尽一份孝心,当场将仅有的300元钱交到母亲手中,其余各子女也将下半年的赡养费交给母亲。调解结束后,邓老太下楼行动不便,子女们争抢着背母亲上车,并表示今后一定会尽心尽力赡养母亲,多多回家看望,使其安度晚年,也就有了文章开头温馨的一幕,在场的办案干警无不为之动容。
法官寄语
“家家有老人,人人都会老”,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每个成年子女应尽的法律义务。子女孝顺不仅仅是物质赡养,更要注重情感关怀和精神慰藉,常回家看看,多点陪伴与问候,别让爱变成遗憾。
(以上当事人均系化名)
原标题:《西乡法院:巡回审理赡养案 六子尽孝暖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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