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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公安局东山分局东方红乡派出所查处一起盗挖河砂案件

2020-08-03 18:1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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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鹤岗市公安局东山分局东方红乡派出所查处一起盗挖河砂案件,现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2020年7月29日上午10时,在东山区梧桐河东方红乡小山村段,东方红乡派出所民警联合市河道与小型水库管护中心工作人员、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民警在巡查时,发现一人正用挖掘机挖河砂。经调查,此人是小山村村民罗某雇佣的,盗挖的河砂堆放在河道内,准备用于自家猪圈的建设。二人的行为已构成破坏河道堤防水利防汛工程设施违法行为。东山公安分局东方红乡民警警示广大市民,河砂属于国有资产,是水利防汛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私自挖掘河砂是非法行为,保护河道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原标题:《鹤岗市公安局东山分局东方红乡派出所查处一起盗挖河砂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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