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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鄂尔多斯机场高速的看过来!有新变化!

2020-08-04 22:1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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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机场高速东胜南收费站北侧收费广场隔离护栏处增设限高架,限制大型超高超重车辆通行。

关于机场高速公路东胜南收费站

北侧广场禁止大型车辆

U型行驶掉头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驶入机场高速公路车辆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维护正常通行机场高速公路车辆的交通安全,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高速公路条例》及内蒙古自治区交通厅关于U型行驶车辆通行收费站的相关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结合机场高速公路收费站交通管理现状,现对东胜南收费站北侧广场禁止大型车辆U型行驶随意掉头事宜公告如下:

一、鉴于鄂尔多斯机场高速为开放式高速公路,机场高速公路管理方决定在东胜南收费站北侧收费广场隔离护栏处增设限高架,限制大型超高超重车辆通行。

二、针对首次误入机场高速收费站的大型车辆,同一站点驶入驶出,需司乘人员在驶入前告知收费员,交付押金、签认保证书后5分钟内调头驶出,免收通行费。若驶入且交费后,5分钟内已调头、再行告知误入的车辆,免收驶出通行费且不退付驶入通行费,超过5分钟则仍收取驶出通行费。

三、针对第二次及以上误入或随意绕行调头车辆,同一站点驶入驶出,分别收取驶入、驶出通行费。

公告期为2020年8月5日零时至2020年8月20日零时(公告期15天),上述内容于公告期结束后实行,原有要求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内蒙古自治区高速公路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高速公路经营者对依法应交纳而拒交、逃交、少交车辆通行费的车辆,有权拒绝其通行,并要求其补交应交纳的车辆通行费;对拒不补交车辆通行费而故意堵塞收费道口,影响交通秩序的车辆,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对两次以上拒交、逃交车辆通行费的车辆,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应当进行诚信记录,并可以向社会公布。我公司将严格按此规定对大型车辆U型行驶且随意在收费站掉头行为进行监管,请广大过往司乘人员相互转告、积极配合。

鄂尔多斯市城投机场高速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8月4日

丨来源:鄂尔多斯新闻网

原标题:《走鄂尔多斯机场高速的看过来!有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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