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德州市多举措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

2020-08-07 18:0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大民法典宣传力度,德州市于7月份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民法典宣传月活动,通过推进落实普法责任制,广泛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结合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在全市形成学习民法典、运用民法典、崇尚民法典的浓厚氛围,取得良好宣传效果。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筹安排部署全市民法典宣传工作

根据中央、省有关要求,中共德州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广泛开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通知》(德法办发〔2020〕9号),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学习宣传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全面阐释民法典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努力增强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效,迅速掀起民法典学习宣传热潮。

根据机构改革实际,重新梳理普法责任清单,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德法办发〔2020〕12号),进一步明确普法责任主体和工作任务,将民法典列入普法责任的共性清单,明确落实情况作为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紧抓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和青少年“关键群体”

全市各级各部门把民法典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着力提升党员领导干部对民法典的理解和认识。6月8日,德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带头集体学习民法典。市直各部门单位通过专家讲座、举办专题报告会、组织典型案例旁听庭审、原原本本读民法典等活动,推动和深化民法典学习。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将民法典纳入教学内容。各县市区也通过各种形式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切实形成“头雁效应”。积极推进青少年民法典宣传教育工作,各学校纷纷通过线上主题班队会,通过视频、结合具体案例、采用问答互动等形式,将民法典知识与学生生活相结合,引导学生及其家长自觉学习了解民法典有关精神,学会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做好结合文章,广泛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

与文明城市创建相结合。市司法局积极与创城办对接,扎实开展“民法典十进”活动,印制高质量民法典宣传册1万份,与市民文明手册一同进家入户,形成全方位、高渗透的宣传效果。联合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等部门,开展“德州市民法典宣传进社区——‘典’亮百姓生活”法治文艺汇演,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与“齐鲁法治文化基层行”相结合。组织广大青年普法志愿者在人员密集的商场、公园等区域开展“齐鲁法治文化基层行暨民法典宣传活动”,围绕“民法典 美好生活的保障”主题,加大民法典学习宣传合力。

与行业特色相结合。结合“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组织法律顾问深入乡村社区开展民法典讲座等活动。市工会高标准启动“民法典进企业”工会普法系列活动。市文旅局把民法典宣传与文化惠民工程相结合,积极开展“送文化下乡”、农村公益电影放映等活动,潜移默化地将法治理念普及到基层。德城区、平原县与当地宗教协会联系,开展“民法典进宗教场所”活动。

四、加强阵地建设,弘扬法治文化

结合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对现有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教育基地等改造升级,及时更新普法展板,增加民法典元素。在户外LED屏、社区、学校等重要地点播放民法典公益宣传片、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挂图等。禹城市、武城县创新“地摊普法”“夜市普法”,齐河县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村村播报”工程,利用乡村大喇叭播报民法典法律知识,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全覆盖”。

加大线上宣传广度,利用“网报端微屏”等媒体渠道发布公益广告及系列专题报道,“法治德州”“齐河司法”“庆云司法”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以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对民法典进行解读分析,平原县、临邑县制作系列专题节目,各部门单位利用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微博、微信推送发布民法典宣传教育内容,金融网点、商场、车站、户外屏幕及公共交通工具等载体滚动播放民法典主题内容,形成纵横交错宣传矩阵。

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期间,德州市共举办民法典知识培训、讲座近600场次,组织开展民法典“十进”活动800多场次,发放宣传资料近18万份,在报刊、电台、电视台开设专题栏目7个,文艺演出27场次,在全市掀起民法典宣传热潮。

审 核:闫晓溪

编 辑:孙 凯

供 稿:殷 芳

原标题:《德州市多举措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查看更多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6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