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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敏检察:晨曦姐姐带你揭秘网络游戏背后的小“秘密”

2020-08-12 13:5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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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曦姐姐带你揭秘 网络游戏背后的小“秘密”

案 例 一

12岁的小田一直和年迈的爷爷奶奶生活在老家。一天沉迷于游戏的小田在爷爷的手机上玩某款网络游戏时,因为禁受不住游戏升级及良好装备的诱惑,用爷爷微信钱包中的钱不断在游戏中充值用来购买角色和皮肤,短短几日便消费人民币13000元。后小田的爷爷发现后便报警寻求帮助。

案例分析:

12岁小田的游戏充值行为是否有效呢?其父母是否请求返还这笔款项呢?

要得到答案,我们首先要知道12岁的小田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他所实施的网络游戏充值是否是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行为能力的划分分为:

不满八周岁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八周岁以上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六周岁以上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当然,已满十八周岁的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所谓民事法律行为,按照《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是指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简单来说在超市里购买文具,买棒棒糖等都是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当然我们为游戏充值也是民事法律行为的一种。其实质就是未成年人与网络游戏公司签订一个合同,未成年人提供金钱,网络游戏公司提供想要的游戏服务。

由此,我们可以知道案例中的小田年纪为12岁,按照上述所说,应当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按照法条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能单独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受到限制。

哪些民事行为与小田的年龄、智力水平是相匹配而有效的呢?

比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到商店购买文具、过年收红包,或者帮自己爸爸妈妈去超市买瓶酱油,给关系好的朋友赠送礼物等这种与他们的年龄、智力水平是相匹配的行为是有效的。

而案例中的小田花费其爷爷账户里的一万余元,此等数额显然不可能该年龄段的未成年人能够支出的水平,他的行为属于效力待定,所以《民法典》规定此类行为需要得到其法定代理人,也就是小田父母的同意及追认后才能有效。

最高法出台的《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也明确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检察官姐姐告诉你:如果小田的父母并不知情且事后不认可小田的充钱行为,其父母可以请求网络游戏公司返还与其年龄、智力水平不匹配的款项。

案 例 二

同样是沉迷于网络游戏的初中生小杨,一日在游戏的聊天室中有人告诉他,交好友就可以免费获取游戏里的道具。为了改善游戏体验、提升游戏等级,禁不住诱惑的小杨便加了那个叫小王的QQ好友。对方以低廉的价格向小杨发送各种套餐消息。毫无戒备的小杨选择充值200元的套餐,小王立马发送获取装备的链接并指导充值。可是小杨充值后并没有得到任何东西,小王告诉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向另一个客服寻求帮助。其实,小杨不知道的是其正在慢慢陷入小王精心编织的诈骗网中。小王本就只是无业游民,从某处获取虚假的游戏网络链接,进入后台将网站客服QQ改成了其个人使用的QQ号码。并且登录游戏网站,将事先准备好的游戏装备截图发布至游戏账号的相册中,并在游戏大厅聊天室发布免费赠送装备的消息,以吸引游戏玩家的注意,诱导玩家充值,并骗取财物。就这样,懵懵懂懂的小杨先后又加了几个客服,这些客服以“开通ID”、“绑定银行卡”、“充值会返现”为由让小杨充值了人民币14000余元。后来小杨发现事情不妙,便告诉父母并报警。

案例分析

未成年小杨被骗怎么办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内容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法条可知,诈骗罪就是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行为。

本案中,有心之人利用未成年人的心智尚未成熟、辨别能力低等来实施网络诈骗行为,这就涉及刑事犯罪。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小王编造游戏充值可以换取高端装备的虚假信息,取得未成年被害人小杨的信任,并骗得小杨充值人民币14000元,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

通过以上两个案例,检察官姐姐想告诉孩子们:

1.作为未成年人,我们要应当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不要随便的使用父母的支付软件,不要有好奇心和攀比心;

2.未成年人要以学习为主,不应过度沉迷于网络游戏之中而使自己荒废了学业;

3.父母应当尽好监护责任,对于孩子使用网络要做好监管,不能一味的放纵。

最后,检察官姐姐祝愿同学们在家里安心学习,文明上网。

来源 |额敏检察

新疆检察政务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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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额敏检察:晨曦姐姐带你揭秘网络游戏背后的小“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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