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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农不成反坑农,内蒙古部分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而未补”

任军川、魏婧宇、刘懿德/经济参考报
2020-08-24 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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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参考报8月24日消息,为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原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于2017、2018年开展了农村土地整治“先建后补”项目。项目完成时正赶上政府职能转隶,农田整治职责由国土资源部门划入农业农村部门,许多项目至今“建而未补”。记者近期调查了解到,内蒙古部分合作社借款建设高标准农田,由于补助资金迟迟未支付,合作社面临极大负债压力,严重影响了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新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实际效用也未得到充分发挥。

高标准农田建成两年拿不到补贴

农村土地整治“先建后补”项目是指由农牧业合作社等主体自行筹集资金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待项目验收合格后,由自治区按约定比例补助财政资金。记者近期在内蒙古多地调研发现,有些项目已竣工一两年,却至今未拿到补贴。

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萨马街鄂温克民族乡永志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位于大兴安岭脚下,耕地远离公路,此前只能等冬天河面上冻后,运粮车才能开到合作社。2017年,合作社申请了5000亩的“先建后补”项目。

该合作社负责人杨永志说,合作社投入767万元进行高标准农田建设,在田间铺设喷灌管道,为项目区通了电、建了水泵站,还建了2座桥、修了1.1万米的砂石路,改善了项目区的农业生产条件和周边100多位村民的生活条件。

然而看着建成的高标准农田,杨永志却高兴不起来。土地整理项目已完成近2年,601万元补贴却至今没有拨付。他说:“2018年12月项目通过原呼伦贝尔市国土局初步验收,当时说厅里审核之后,2019年1月就能按规定给补助,但至今一分钱也没收到。”

记者调查发现,内蒙古有多家合作社有相同遭遇。兴安盟扎赉特旗好力保镇共赢农牧业专业合作社在2019年春季完成5000亩“先建后补”项目,607万元的补助资金至今也未拨付。合作社理事长吴月福告诉记者,工程款中有300多万元是借来的,还赊欠了200多万元,现在借款产生的利息已近80万元。

在建设高标准农田时,该合作社近百名成员出工,至今没有一个人结清工资。古庙村村民宋维山出工3个月,工资还有4000多元没结。他无奈地说:“着急要钱还没法催,合作社也没钱。”

赤峰市巴林右旗唐思格农牧业专业合作社申请了1.64万亩“先建后补”项目,总投资1977万元,申请补助资金1559万元。2019年7月,原赤峰市国土资源局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了验收。合作社理事长阿其拉图说:“建高标准农田是个好事,就是补贴款一直不给,合作社已经欠了1300多万元的外债。”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副厅长赵大勇说,内蒙古2017、2018年共部署土地整治“先建后补”项目17.36万亩,涉及26个合作社或农业公司,补助资金共2.27亿元,目前尚有24个项目、1.98亿元资金没到位。

好政策拖成了烦心事,扶农项目变坑农项目

记者采访发现,许多合作社借款建设高标准农田,但补助资金迟迟未支付,合作社面临极大负债压力,严重阻碍了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新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实际效用也未得到充分发挥。多位合作社负责人表示,好好的政策拖成了农民的烦心事。

合作社为还钱卖牛卖羊,严重影响后续生产活动。永志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开展这个项目贷款400多万元,2019年没有如期收到资金补助,只能卖牛羊还债。杨永志说,2019年秋天把牛羊全卖了,收入210万元,牛羊要是留到今年下了小牛小羊,能多挣至少100万元。

“不搞高标准农田建设,牛羊都不卖,合作社资金周转还是挺宽裕的。”杨永志说,现在即使付了补贴款,直接间接损失加起来近300万元。“合作社的发展因为缺钱给耽误了,勉强还能坚持一年,要是过了两年不给钱,就得卖地了。”

合作社因缺乏资金,高标准农田浪费严重。在永志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高标准农田中,玉米苗比附近普通农田中的玉米苗矮了十多厘米。杨永志说:“因为没钱播种,误了农时,玉米长得比较矮,今年也不敢种良种玉米,种子价钱太贵。”杨永志贷款200万元进行春耕,如今又在为玉米追肥和收割犯愁,“能借钱的地方都借遍了,实在没钱买肥料和雇人收割了”。

在唐思格农牧业专业合作社的一个田间机井房中,阿其拉图向追肥罐中注入尿素,肥料和水一起沿着滴灌管流向田间。“田间铺了滴灌管,实行水肥一体化,硬件设施都提升了,但是没钱买良种,真是浪费了这么好的地。”

阿其拉图原打算在改良的农田上种甜菜等经济作物,但因成本太高,只能改种玉米,收入少了近40%。他说:“正常应该5月初播种,因为没有钱拖到了6月初才种下,误了种玉米的时节,只能种些不值钱的青贮玉米。”

政府职能转隶,项目资金难要

为了讨要补助资金,十余家合作社60多名农民代表从今年3月开始到内蒙古自然资源厅、农牧厅等部门反映,然而多部门相互推诿,将“没办法”“没政策”当托词,导致问题至今没有解决。

记者调查了解到,问题拖而未决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后,隶属于内蒙古自然资源厅的农田整治职责划入农牧厅。根据内国土资字(2017)441号文件规定,内蒙古2017-2018年度农村土地整治“先建后补”,使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进行财政资金补助。内蒙古自治区土地整治中心整治科科长张宏飞说,政府职能转隶后,土地有偿使用费不再承担土地整治项目的职责,因此没有向这个项目的拨付渠道。

为解决项目资金没着落的问题,内蒙古自然资源厅向自治区政府提出两项解决建议:一是建议责成财政厅安排专项资金予以解决遗留资金问题;二是建议由农牧厅承接在建未移交建设任务,用未移交建设任务抵顶国家下达给自治区的高标准农田任务量,使用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解决该遗留问题。

近期,自治区财政厅牵头出台文件,将2017、2018年的“先建后补”项目纳入2020年农田建设任务,用2020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和自治区配套资金支付“先建后补”项目的遗留资金。

自治区农牧厅农田建设管理处负责人介绍,2019年自治区进行农田整治项目职能转隶时规定,已完工验收项目全都移交农牧部门,基本竣工和在建的高标准农田项目由自然资源部门继续实施。永志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合作社的土地整治“先建后补”项目,未完成最终的验收和资金拨付,属于未完工项目,应继续由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实施和拨款。

这位负责人说,中央下达的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只能用于新增项目,不能用于历史遗留项目置换。国家也有规定,2011年及以后,相关部门立项建设的高标准农田地块,在国家规定使用年限内,不得再列入建设范围。

(原题为《内蒙古部分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而未补” 扶农不成反坑农,垫资合作社负债累累经营困难》)

    责任编辑:伍智超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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