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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上新”两份免罚清单,涉民防、城管领域23项免罚事项
上海市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上新”了。
8月25日,上海市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工作新闻发布会召开,此次新出台的民防免罚清单共明确11项免罚事项,新出台的城管免罚清单共明确12项免罚事项,两项免罚清单都设置了兜底条款。明确清单中未列举但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不予处罚情形的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同样不予行政处罚。
民防免罚清单为该领域全国首个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在发布会现场获悉,新出台的民防免罚清单为该领域全国首个免罚清单,该免罚清单自2020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7月31日。
11项免罚事项包括民防工程建设、使用、管理等方面,主要涉及当事人无主观故意、违法行为对民防工程防护效能影响较小、首次被发现且及时整改的情况。
比如,平时利用民防工程不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手续,首次被发现,责令限期改正后及时改正,可不予行政处罚。
民防工程施工单位更换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以外的技术、管理人员,更换的人员不符合要求,首次被发现,责令限期改正后及时改正的,可不予行政处罚。
民防免罚清单中,有多项涉及到单位或者个人不及时维护保养等行为,在实践中如何认定?市民防办副主任姜执伟表示,日前,执法人员在虹口区检查时,发现某一在用工程发现有2扇人防门锈蚀,导致启闭不畅。
经执法人员调查确认,该违法行为符合免罚清单中的第二种轻微违法行为,即“单位或者个人不及时维护保养、设置障碍装置等行为危害民防工程的安全和使用效能,导致不超过三扇人防门启闭不畅,但不影响民防工程主体结构”。
对于这种情况,执法人员会开具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整改期限设定至9月上旬。如果行政相对人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整改了,则可以依据《免罚清单》规定,对行政相对人不予处罚。
城管免罚清单: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另外,新出台的城管免罚清单为该领域全国首个省级层面免罚清单,共明确12项免罚事项,涉及市容环卫、文明施工、房屋市场管理等方面,主要是危害较轻的违法行为种类中首次被发现、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且及时改正的情况。该免罚清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比如,施工单位未按照要求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公示,首次被发现,责令限期改正后及时改正的,可不予行政处罚。
房地产经纪机构未按照规定如实记录业务情况,首次被发现,责令限期改正后及时改正的,可不予行政处罚。
除此次新出台的2份免罚清单,此前出台的3份免罚清单涉及的市场监管、消防、文化旅游、生态环境等部门均制定了免罚清单实施指导文件,规范实施流程、明确具体要求;同时,多数部门还配套优化完善了执法办案系统。
截至2020年8月18日,上海市共适用免罚清单作出不予处罚决定1461件,分布在全市各区,1400余家企业受益,既包括大量小微企业,也不乏上市公司。
免罚同时帮助企业合规开展经营
发布会透露,免罚清单实施过程中,获得了众多企业、行业协会、一线执法人员以及社会公众的好评。
这一制度创新,回应了市场主体关切,直接惠及各类市场主体。同时,免罚清单促进监管者和被监管者形成良性互动,有助于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免罚清单要求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在免罚的同时,通过批评教育、指导约谈等方式促进、帮助企业依法合规开展经营。
下一步,上海市司法局将继续组织、联合相关部门,不断拓展免罚清单。同时还将进一步聚焦免罚清单实施指导,采用典型案例汇编、点评等方式,推广工作经验,推动相关执法单位学习借鉴。
目前,包含免罚清单在内的多项优化营商环境制度、举措已纳入《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成为上海全面深化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的法定要求。
市城管局副局长彭燕玲在发布会上表示,上海市城管执法部门正推行“有温度”的执法,首先是坚持教育整改为先,积极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手段来纠正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实施也将贯彻这一要求。
其次是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分级分类精准监管,推动跨部门联合检查,减少对市场主体的扰动。
此外,城管还将推行“非现场”执法。聚焦多发常见、可直接判断的违法行为、制定“非现场“执法事项清单,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实现证据采集智能化,实施程序类执法文书电子送达,将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影响降至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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