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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饭馆上错菜,顾客吃了该谁买单?

2020-09-01 16:5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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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久不见,

我可想死你们了!”

小伙伴们阔别半年

再见面时心中难免有点小激动

出去吃一顿

那是必须的

当季小龙虾点起来

手慢则无

埋头吃苦才是王道

又来一道菜

“嗯?”

“点过伐?”

“没有!”

“吃!”

酒过饭饱

满足啊~

“买单!”

“怎么价钱不对!”

“这面我们没点,

你是不是给我们算错钱了!”

“那他在吃什么?”

当发生这样的事情时,

这个单究竟应该谁来买?

法律小课堂: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七条规定:明知上错菜还吃完的,属于不当得利,应当依法赔偿饭店损失。

原标题:《【民法典】饭馆上错菜,顾客吃了该谁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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