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杭州房产新政:房源进一步向无房户倾斜,无房户认定精细化

澎湃新闻首席记者 葛熔金
2020-09-04 10:47
来源:澎湃新闻
长三角政商 >
字号

9月4日,杭州市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对限购政策、无房家庭认定、住房贷款管理等作进一步规定,加大了房源尤其是热点楼盘房源向无房家庭的倾斜比例。

此前,杭州城区部分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存在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后即缴纳契税的情况,由此可以为“满二年”、“满五年”的交易税费优惠缩短数月甚至更长的时间。《通知》明确进一步统一税收政策,杭州市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在办理房屋不动产证时方可缴纳契税。

此前,以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的方式落户杭州限购范围内的,落户即可购买限购范围内的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此次《通知》规定,这种情况下,落户满3年方可作为独立购房家庭在限购范围内购房。

2018年4月4日,杭州发布《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当日起市区符合条件的新申领预售许可的商品房项目采取公证机构主持摇号方式销售,一次性公开销售所有准售房源,并提供一定比例房源对“无房家庭”给予倾斜。当时,“无房家庭”是指在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的家庭(不含未婚、当日后离异单身及因自有住房交易产生的“无房家庭”)。此次《通知》调整了认定标准,明确30周岁以上未婚单身且在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的购房人、离异单身满3年且在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满3年的购房人,可认定为无房家庭。

同时,商品住房项目销售中对“无房家庭”的倾斜比例进一步加大。对热点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照优先满足无房家庭购房需求的原则制定销售方案,加大无房家庭房源倾斜比例;房源倾斜比例达到80%的商品住房项目,无房家庭以优先购买方式取得的住房,自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两个月前,杭州曾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有关要求的通知》,支持自住需求,抑制投机炒房。对以高层次人才家庭优先购房方式购买的新建商品房,自房屋网签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进一步加大新建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对“无房家庭”的倾斜力度,均价35000元/平方米以下的项目,对无房家庭的房源保障比例一般不低于50%。

    责任编辑:张军
    校对:刘威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