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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墙内的普法 |《民法典》你问我答

2020-09-07 14:21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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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瑰精灵 成都女子监狱

你问我答——

公职律师释义《民法典》

解惑人:阳坤杰律师

随着《民法典》学习在高墙内的普及,服刑人员们学以致用,纷纷对照自己关心的问题从《民法典》中寻求答案。不仅如此,她们还向我狱公职律师发出了灵魂拷问,以期得到更权威的解答。

“律师,我想问一下……”

“警官,我有一个法律问题不明白……”

服刑人员 阳坤杰律师

ONE

问:夫妻双方中的女方在服刑,男方在女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夫妻共同房产变卖,女方能否主张收回被变卖的房产?

答:夫妻一方擅自出售夫妻共同房产的行为,通常会被认定为无效,除非买受人构成善意取得,即严格满足《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条件。

法律聚焦:

夫妻一方擅自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外出售的效力。

完整法律解析:

这种情形下,既要考虑婚姻法对夫妻双方利益的平衡保护,也要考虑维护交易秩序的稳定和安全。2011年实施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已有明确规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也就是说,夫妻一方擅自出售夫妻共同房产的行为,通常会被认定为无效,除非买受人构成善意取得,即严格满足《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和即将实行《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条件。房屋如果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与夫妻一方擅自签订买卖合同,那么买受人无论出于任何考虑和原因,均不能构成善意,进而不能构成善意取得。如果买受人在买房时,对拟交易之房产权属登记、产权证明与出卖人一致等情况,做到了审慎义务,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登记,则构成善意购买。这种情况往往发生在夫妻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登记方擅自出卖。如果属于善意购买,另一方没有权利要求收回。如果离婚时,可以要求擅自出卖方进行损害赔偿。需要强调的二手房购买从买受人的风险规避角度出发,不仅需要核实权属、抵押情况,明年《民法典》实行后,还需要核实该房屋是否办理了居住权登记,避免购买了房屋不能居住的情况发生。

大白话解读:

问:我在服刑,怎么判断买房人是否“善意购买”?

答:可以由家人、律师代为核实,也可以刑满之后自行核实。核实的关键点有:如果房屋登记在夫妻两人名下一方擅自出卖一定不是善意购买,购房费明显不合理的也不是善意购买。当然,配偶在售卖时有欺瞒行为而买受人不知情,则不影响购房人交易安全。如果房屋登记在你老公名下,就另当别论了,不排除买受人是“善意购买”。

问:明年我就满刑了,是不是就可以申请赔偿?

答:如果买受方是善意购买,并且你和老公还要在一起生活,婚姻继续维持的话,你是不能申请赔偿的。只有离婚时,才可以要求男方赔偿。

问:房产证上是我的名字,我是不是可以申请赔偿?

答:房屋的物权(所有权)是采取登记制。房屋登记在你的名下,没有经过你的同意,即使你的丈夫与买受人签订了买卖合同,不动产登记部门也不会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也不发生房屋所有权的转移,该房屋所有权仍然属于你或你们夫妻两个人的,就不存在赔偿问题。

法律依据:

1、《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条件:(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一条: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TWO

问:我入狱后想与丈夫离婚,但丈夫始终不予回应,请问可以采取何种法律途径解决离婚事宜?

罪犯辜某想要与丈夫离婚,入监后已经通知到其本人,也通过父母联系,其丈夫一直不与该犯协商,至今联系不上,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离婚事宜,但又不知道该怎么做。

答:在协议离婚不能达成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诉讼离婚解除婚姻关系;也可不经协商,直接提出诉讼离婚。

法律聚焦:

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

完整法律解析:

我国离婚方式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可以协商离婚;协商不成,可以诉讼离婚,也可不用协商,直接起诉离婚。你已通知对方到狱协商离婚,但对方一直不到,如果你坚持离婚,可以采取诉讼离婚方式解除婚姻关系。根据原告就被告原则,向丈夫住所地法院提出诉讼。你可以自己写起诉状,也可以委托律师办理。

大白话解读:

问:我想起诉离婚,但没有律师,诉状该怎么写呢?

答:起诉应当向法院递交书面起诉状,如果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可以口头向法院起诉。鉴于你目前在监狱服刑,即使书写确有困难也不能到法院口头起诉,应当采取书面起诉。你可以自己书写,也可以请人代为书写。起诉状一般包括:名称(民事起诉状)、原被告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受理法院、起诉人签名、日期和附件(证人、证言、字据等相关证据)等。

问:我老公是成都金牛区人,诉状写好之后往哪个法院寄送呢?

答:你老公是成都金牛区人,是指户籍还是经常居住在成都金牛区?如果经常居住在成都金牛区,向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如果户籍在成都市金牛区,不在成都市金牛区经常居住,应当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问:我该怎么跟进法院的受理进度呢?

答:如果起诉符合以下四个条件,法院必须受理:(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对法院审理期限作出具体规定,法院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审结。

法律依据:

(1)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2)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民法典》是一部社会生活百科全书,事关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监狱公职律师就服刑人员关心的民事问题予以准确权威的解答,一方面消除了服刑人员的心理负担,有利于她们积极改造,另一方面培养了她们学法、守法、用法的能力,进一步提升了法律意识,为普法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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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高墙内的普法 |《民法典》你问我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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