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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起诉22岁女儿拒养2岁弟弟胜诉,网友沸腾了!
前言
一对靠低保生活的夫妻,生完二胎几年之后,因为两人的身体和经济情况,没有能力将孩子养好,于是便想让自己的大女儿来抚养,可没曾想女儿对此表示强烈反对。最终,夫妻俩因为这件事,把自己的亲生女儿告上了法庭。最终法院判父母胜诉,丽丽作为姐姐要抚养弟弟。
01贫困女孩辛苦念完大学
就在她期待幸福生活时
却被“当头一棒”
丽丽一家是普通的贫困家庭,家里生活条件比较拮据,父母都靠低保生活。大女儿会走路之前都是靠爷爷奶奶出钱又出力,一直养到稍微大点。
之后丽丽从记事起就开始帮家里做家务干活了,到了上学的年纪自己出去打工挣学费,一路走来丽丽也不容易。
好在大女儿丽丽非常懂事,学习很刻苦,凭借自己的努力考上了大学,大学的所有学费和生活费都是自己打工以及奖学金和助学金解决的。
常年在学校里度过,鲜少回家,父母竟然准备生二胎了。
如愿生了个儿子后,直到儿子2岁,夫妻俩已经年纪大了,没有精力和经济能力再去抚养一个嗷嗷待哺的孩子,他们决定把儿子交给大女儿带。
此时刚刚毕业的丽丽正打算好好找一份稳定的工作,开始自己人生的新篇章,却被家里告知自己的第一份工作扶养2岁的弟弟。
丽丽表示强烈抗议,她刚毕业哪养得起一个孩子,自己的生活不过了吗?为此和父母大吵了一架:“你们就是去告我,我也不养!”
她不能理解,为什么父母明知道养不起,还不顾高龄产妇的生命危险,非要生下二胎。
02对簿公堂
父母竟然胜诉
没想到父母真的把自己告上法庭,丽丽无法理解自己的父母明明没有能力养育孩子,为什么还要把孩子生下来。最终法院判父母胜诉,丽丽作为姐姐要抚养弟弟。
我国新颁布的《民法典》明文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抚养的义务。
兄姐对弟妹承担扶养义务的条件有三个:
(1)兄、姐要有负担能力,如果兄、姐自身生活难以维系,或者仅仅是能够保障自己的基本生活需要,那么他们对弟、妹就不负有法定的扶养义务;
(2)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扶养,如果父母有能力扶养,兄、姐对弟、妹就不负有法定的扶养义务;
(3)弟、妹尚未成年,如果弟、妹已经年满十八周岁,即使是不能自食其力,兄、姐也没有扶养义务。
上述三个条件应同时具备,否则兄、姐对弟、妹的扶养义务就不能成立。
03网友们
纷纷为女孩感到同情
“这也太难了吧......”
“刚毕业就带小孩......”
“以后怎么嫁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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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父母起诉22岁女儿拒养2岁弟弟胜诉,网友沸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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