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霍林郭勒市政法干警政治轮训网络培训班(10)

2020-09-16 11:1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

实施办法

(2019年11月15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批准 2019年11月20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发布)

第三章 党委政法委员会的领导

第十二条 自治区、盟市和旗县(市、区)党委设置政法委员会。党委政法委员会由书记、副书记和委员组成。党委政法委员会委员由同级政法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兼任。

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党组织配备政法委员。政法委员为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党组织班子成员,享受政法委员会机关工作津贴。

各级党委政法委员会和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政法委员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的工作进行统筹和政策指导。

第十三条 党委政法委员会在党委领导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接受上级党委政法委员会的工作指导。

第十四条 党委政法委员会应当贯彻执行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指导、支持、督促政法单位在宪法法律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健全完善防范严密、打击有力的政治安全工作体系,联动融合、集约高效的社会治理体系,权责统一、规范有序的执法司法权运行体系,普惠精准、便捷高效的政法公共服务体系,全面提升新时代政法工作能力和水平。

第十五条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协助自治区党委决策和统筹推进全区政法工作:

(一)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全区政法工作情况动态,研究全区政法工作重大政策措施和关系政法工作全局的重大事项,向自治区党委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统筹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社会稳定、社会治理、反邪教、反暴恐和公共安全工作,创新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指导和协调推进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建设,督促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责任制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组织实施平安内蒙古建设;

(三)建立健全政治安全、边疆安定和社会稳定风险研判机制,每半年分析研判趋势形势,组织相关单位研究拟定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疑难复杂问题,预防化解重大社会矛盾风险,会同有关部门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四)统筹推进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协调推动解决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五)完善执法司法权运行监督和制约机制,加强司法协调,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六)按照自治区党委部署,组织实施对全区维护社会稳定、社会治理、反邪教、反暴恐等政法专项工作的督导督查;

(七)统筹推进政法系统智能化、信息化建设,指导和协调推进“雪亮工程”建设,推进各级政法单位跨部门大数据智能化办案平台建设;

(八)统筹指导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政法队伍教育培训和政治轮训等工作;

(九)组织协调政法舆情监控分析,推动政法新媒体和传统媒体建设,指导协调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政法领域重大案(事)件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

第十六条 盟市党委政法委员会应当组织开展本地区社会稳定情况调查研究,每季度至少分析研判1次社会稳定形势,加强对重大风险隐患的防范化解和应急处置,严防发生群体性事件;推进市域社会治理,制定基层平安创建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雪亮工程”建设,加快推进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开展执法司法规范化检查,督促政法单位全面正确履行职责;指导和推动本地区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

第十七条 旗县(市、区)党委政法委员会应当加强对影响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因素的摸排调研,每月至少分析研判1次本辖区社会稳定形势,及时研判上报重点问题隐患;按照上级党组织部署组织开展平安创建,推进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实体化建设,加强基层网格化管理,推进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建立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和经常性排查调处相结合的工作制度,组织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平安建设办公室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常态化开展风险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推动一般问题在辖区内解决;指导和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

第十八条 党委政法委员会应当建立同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及时移送涉及政法干警的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举报线索,配合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

第四章 政法单位党组(党委)的领导

第十九条 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贯彻党中央关于政法工作大政方针,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领导、指导、监督本单位或者本系统相关业务工作,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政法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上级党组(党委)和同级党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任务。

第二十条 自治区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遵守和实施宪法法律,带头依法履职,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研究影响国家政治安全、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或者重大案件,制定依法处理的原则、政策和措施;研究推动本单位或者本系统全面深化改革,研究制定本单位或者本系统执法司法政策,健全完善执法司法权责清单,提高执法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本单位或者本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第二十一条 盟市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制定关于依法处理重大事项或者重大案件的原则、政策和措施;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本单位或者本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

第二十二条 旗县(市、区)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依法履行职责,领导和组织开展政法工作;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本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

第二十三条 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坚持党组(党委)发挥领导作用与领导班子依法履职相统一,建立健全党组(党委)成员依照工作程序参与重要业务和重要决策制度,支持党组(党委)成员依法履职,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

好好学习 天天向上!!!

原标题:《霍林郭勒市政法干警政治轮训网络培训班(10)》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查看更多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