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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内容不属实,遂宁市纪委监委这个《办法》可以帮你澄清→

2020-09-18 23:4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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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1日,安居区常理镇党委副书记彭伟来到该镇金线村,对三职干部李代亮进行澄清工作后的回访座谈。2019年1月,安居区纪委监委收到信访举报,反映金线村三职干部李代亮收受申请扶贫房建设的村民好处费的问题。经查,反映内容并不属实,经集体研究,安居区纪委监委决定对反映金线村三职干部的问题予以澄清,并在安居区2019年第一期《阳光问廉》中,公开对李代亮等人的问题进行了澄清。

在回访中,李代亮回忆起去年的那场举报依然深有感触,并对组织的信任和关爱表示感谢。

安居区常理镇金线村党总支书记李代亮:“通过《阳光问廉》,使群众更加了解政策,也给我们村干部澄清了事实,我们今后将更加努力工作,把各项工作做好。”

澄清之后有回访,这是《遂宁市纪委监委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实施办法》(后简称《实施办法》)发布后,对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的新要求,主要针对澄清对象开展回访,了解其思想认识、现实表现、群众口碑等情况,为其消除顾虑,撑腰鼓劲。

安居区常理镇党委书记杨锋:“《遂宁市纪委监委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实施办法》的出台,充分体现了市委、市纪委旗帜鲜明为干事者撑腰的坚定信心和决心,让基层干部深受鼓舞,更能放开手脚、大胆工作。”

2020年8月25日发布的《实施办法》,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做好失实举报控告澄清工作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结合遂宁实际,对澄清工作进行了规范、细化。

市纪委监委审理室副主任胡夏晴:“《实施办法》共22条,第1条至第4条主要阐述澄清工作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等方面,第5条至第22条主要对澄清程序、澄清方式、澄清发布、回访了解等四个方面进行了细化明确。”

近年来,遂宁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失实检举控告澄清系列工作,采取多项措施对澄清工作进行探索完善,目前发布的《实施办法》,标志着我市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制度机制进一步规范。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刘光明:“《实施办法》的出台,在程序上,新增了征求意见和细化审批权限;在方式上,与时俱进,新增了媒体澄清方式;在文书上,规范了澄清工作操作过程中所涉及文书,提升操作性;在效果上,通过回访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党员干部,建议有关组织予以表扬或提拔任用,增强成果运用,有效营造勇于担当、敢于负责的实干氛围,有力推动了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我市出台《实施办法》后,市纪委监委结合纪委书记“大走访”,深入基层开展政策宣讲、释疑解惑等活动,为《实施办法》在市、县、乡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奠定良好基础。

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廖镔:“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实施办法》执行情况的督导,不断增强正向激励,把市委的关心关怀送到每个党员、干部的心坎上,持续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推动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来源:全媒体记者 潘宇

原标题:《举报内容不属实,遂宁市纪委监委这个《办法》可以帮你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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