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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起大数据杀熟,更可怕的是这个......

近日,文旅部官网发布消息,《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将于2020年10月1日正式施行。

简答来说就是,官方确认大数据杀熟并非消费者无中生有,他们终于干预大数据杀熟了!
2018年,消费者在电商平台购物消费时逐渐发现猫腻:购买同样的商品,经常购物的账号要比新账号贵;退出再点击,同样的酒店、机票一秒钟就都涨价了......一石激起千层浪,随着类似的问题在各大平台被越来越多的人们发现,大数据杀熟终于浮出水面。

根据维基百科的定义,大数据就是无法在一定时间范围内用常规软件工具进行捕捉、管理和处理的数据集合,是需要新处理模式才能具有更强的决策力、洞察发现力和流程优化能力的海量、高增长率和多样化的信息资产。

杀熟很好理解,就是利用熟人的信任宰熟人一笔。而在互联网时代,消费者被杀熟的场景则越来越多地集中于线上。老用户购买到的产品或服务比新用户还要贵的情况即为大数据杀熟。你的信息、习惯、行为模式它都掌握了,又对他有依赖性,不宰你宰谁呢?

随便打开一社交软件,搜索杀熟二字,我们便能发现杀熟行为遍布各大软件,几乎囊括了衣食住行娱乐等各个方面。


是谁泄露了我的信息

三不五时,我们都会接到诸如此类的营销电话。为何电话那端的陌生人恰好就知道你的名字和联系方式,有些甚至还能精准说出你的学校、家庭住址?
循着“姓名+电话+需求(买房/贷款/车险等)”的信息包往上追踪,也许你能发现一个庞大的非法数据交易产业链,大量来源不清、涉及隐私、掺杂商业秘密的数据在其中被流转,待价而沽。

以2016年高考生徐玉玉遭遇数据泄露导致的“精准诈骗”猝死为起点,中国迎来一轮打击个人信息黑产的执法风暴,庞大的数据黑市也由此得以浮现在公众视野———数据采集、清洗、挖掘、分销、应用形成完整产业链条,“内鬼”、黑客、清洗者、加工者、数据中间商、买家等寄生于此,催生市场规模超千亿元的灰黑产市场。
而源于黑市的海量数据被大量用以“哺育”下游犯罪,从让人不适的精准营销、基于大数据风控的网络小贷,到为人量身定制的精准诈骗,再到更多基于精准定制客户数据的犯罪产业,都可能成为数据黑产的典型变现场景。

大量案例表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最大危害不是隐私泄露,而是为下游犯罪提供了实现可能。

而事实告诉我们,即使在2020年,非法数据交易也依然存在,我们的隐私数据仍然在被处于暗处的人随意倒卖以牟取暴利。

而一旦进入黑市,数据集就永远留存沉淀下来,等待被产业链上其他从业者循环利用和变现,直至榨干最后一点价值。
互联网,请你忘记我,好吗

这是一个几乎失去遗忘动机的世界,我们将进入一个由于无法遗忘、无法删除而永远不会被宽恕的未来世界。
在信息权与时间的交会处,永远的记忆创造了空间和时间圆形监狱的“幽灵”。完整的数字化记忆摧毁了历史,损害了我们的判断和及时行动的能力。我们将用过去的错误惩罚我们的未来。

在我国,任甲玉诉百度一案是“中国被遗忘权第一案”。
任甲玉因为担心前东家的不良口碑影响到自己的形象,向法院申请要求百度删除与前任东家相关的搜索关键词和链接。
法院最后判决认为,由于任某主张的该利益不具有正当性和受法律保护的必要性,故判决驳回了任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而被遗忘权背后的真正逻辑却是数据主体、数据控制者及数据处理者对个人数据的控制权的争夺,核心是数据主体对其个人数据的控制权,具体表现为数据被采集及被处理的知情权、被遗忘权、删除权以及数据便携权等。
必须指出的是,数据主体对其个人数据的控制权对于数据共享、数据流通及数据交易的法律意义非常重大,甚至可以说是后者的前提和基础。大数据行业合法性危机的真正痛点之一是数据主体缺乏“个人数据退出机制”。
想象一下,你年少轻狂在网上发表的言论若干年后被有心人找出公之于众,你会作何感想?


马云在演讲时直言阿里巴巴公司本质上是一家数据公司,“我们做淘宝的目的不是为了卖货,而是获得所有零售的数据和制造业的数据;我们做物流不是为了送包裹,而是把这些数据合在一起”。
可以说,互联网经济的迅猛发展,离不开大数据的支持。
消费者自身心态往往也存在矛盾之处———一方面希望得到性价比最高甚至免费的服务;另一方面,又对自己的个人信息安全充满焦虑。
对于消费者个体而言,网络不仅仅是纯粹的工具,是带来更为便利、丰富生活的新技术,同时也是个体实际感知和存在的全新空间。
他们也非常关心自己的个人信息是否会在某个网络环境中被泄露,自己的私生活是否会因此受到打扰,自己的财产乃至人身安全是否会因此受到威胁。

透明化消费者提供给企业的个人信息被收集、使用和共享的过程以及确保消费者在不同场景下所拥有的选择权等做法,都将使得消费者的隐私感知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优化,从而对双方利益起到促进作用。
由于个人信息安全问题越来越突出,目前的社会舆论基本处于“一边倒”的情势,企业在个人信息安全的责任边界上面临极大的压力。企业作为社会经济活动的重要主体,理应承担相应社会责任。
但如果将企业责任扩大化甚至绝对化,势必导致企业成本的急剧上升,并最终体现为产品价格的上涨、企业竞争力的下降,消费者乃至整个社会的整体福利反而受到损害。

企业应在对个人信息的使用过程中做到透明公开,保障消费者合理的知情权,并尽可能让消费者拥有合理的选择权利。与此同时,消费者也应当给予企业合理的信任空间。而对于破坏信任的企业,法律应当予以严惩。
人工智能是人类自工业革命以来最大的变革,必将对人类社会产生结构性的根本影响,而大数据正是其中最重要的变量。置身其中的每一个人都应该深刻认识到大数据及其相关应用给我们带来的翻天覆地的变化,大数据杀熟只是其中的冰山一角而已。
身处这个剧烈变革时代的前夜,就像狄更斯所言——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这是一个最坏的时代;人们面前应有尽有,人们面前一无所有;人们正踏上天堂之路,人们正走向地狱之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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