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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失业补助金政策与申领方式告知书
平顶山市失业补助金政策与申领方式告知书
(2020年9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六稳”“六保”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对领取失业补助金政策知晓度,促进政策落实,提升政策效果,确保失业待遇应发尽发,让失业人员感受到党和国家的关怀和温暖,根据国家及河南省有关政策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申领人员范围2020年3月至2020年12月期间处于失业状态的以下两类人员: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即: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参保失业人员。
二、待遇标准
属于以上申领范围的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失业补助金标准分段计算:
累计缴费2年以上的(含2年)参保失业人员,按照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执行(1216元/人月);
累计缴费1年以上(含1年)不足2年的,按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60%执行(912元/人月);
参加失业保险不足1年、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按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执行(760元/人月)。
办理期限最长可延至2021年6月底。汝州市执行二类地区标准。
三、申领材料
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四、申领办法
1. 登陆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
http://222.143.34.121/portal/#/home
2. 登陆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http://si.12333.gov.cn
3. 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窗口直接受理
五、 联系方式
市 直
平顶山市新城区兴平路与清风路交叉口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楼9号窗口,咨询电话:0375-2978929;
卫东区
建设路与东安路交叉口卫东区行政服务大厅失业保险窗口,咨询电话:0375-3992816;
新华区
建设路西段春华国际20号楼8楼805室,咨询电话:0375-4945197;
湛河区
光明路与建设路交叉口向南100米路西湛河区行政服务大厅失业保险窗口,咨询电话:0375-2266030;
石龙区
明德路与和谐路交叉口路东行政服务大厅一楼失业保险窗口,咨询电话:0375-2526506;
高新区
高新区女贞街二号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东厅18号窗口,咨询电话:0375-3986260;
新城区
新城区福佑路中段养老医疗保险中心(新城派出所斜对面),咨询电话:0375-2667266;
宝丰县
人民路与山河路交叉口宝丰县行政服务大厅三楼人社局窗口,咨询电话:0375-6560656;
鲁山县
鲁山县花园路南段行政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窗口,咨询电话:0375-7653566;
舞钢市
新二街西段路北舞钢市行政服务审批大厅就业局失业保险窗口,咨询电话:0375-6109179;
郏 县
郏县迎宾大道和行政路交叉口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26号窗口,咨询电话:0375-7068380;
叶 县
叶县许南路北段亿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大厅二楼23号窗口,咨询电话:0375-3319019;
汝 州
汝州市广成东路与农业路交叉口东北角电商大厦市民之家三楼D14窗口,咨询电话:0375-6030789。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官方微信
名称:平顶山发布
原标题:《平顶山市失业补助金政策与申领方式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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