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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作家才是“最时髦”的一群人

2020-09-27 06:5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湃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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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阿碗 蓝小姐和黄小姐

这两天一直在翻一本书,叫做《名作家和他们的衣橱》。

当大家习惯聊明星名人一类的Fashion icons,看看这些名作家的穿搭还蛮有意思的。

通常来说,作家也许不一定存在在时尚圈里,但许多有趣的作者在创作的时候总会忍不住将一些对着装的好恶融进字句,而他们在现实中爱什么颜色、用什么包包、穿什么样的鞋等等,往往隐藏众多耐人寻味的细节。

而你看看那些时装屋里的大设计师们,哪个没有一大柜子的书籍,纵观天桥上,从文学作品中收获灵感的也不少,从这条“食物链”上看,其实作家才是世界上“最时髦”的一撮人不是么?

今天我们不妨也去探探这些名作者们的衣橱——

- 名作家们爱搭的色调 -

说起作家届的精致自律系代表,不得不提《等待戈多》的作者萨缪尔·贝克特。

老爷子长着一副高大瘦削的模特身材,从17岁开始便一直保持上梳的略凌乱的短发,顺带连那副凌厉沉郁的眼神也从没变过。

▲也难怪是得了诺贝尔文学奖也不去领的人。

贝克特是作家届对自己要求极高的人,作为一名爱尔兰人,他只用法语写作,原因是觉得母语过分简单……这种严谨克制的精神从他的衣柜里也看出来了,他曾在给爱尔兰学者的一封信中写道:

“除了一套棕色旧西装,我没别的衣服,如果它不够体面,那就让他们把文学博士学位搁在他们那一大堆证书中吧。”

▲想想也挺狂的,但他人家也确实有这个实力说这句话,这身棕色西装是标志性的贝克特Look。

▲当然他并确实并不只有这一套衣服,但偏冷静的木质色系确实是贝克特热爱的。

与贝克特一样沉迷于同一种色调的还有马克·吐温,一个忠实的白色爱好者。70岁撰写自己的自传时,特意子在书里强调,每年到10月份要放弃穿白西装都令他十分难过:

“我希自己一点点累积起足够的勇气,在纽约整个冬天都穿白色衣服。”

这种对白西服的热爱还传承给了他最爱的角色,《哈克贝里·费里历险记》里格兰杰福特上校,上校最爱穿的正式这么一套白色亚麻西服,那白色还不是普通的白,是“白到你看上一眼,眼睛就会被灼伤”。

▲但我比较想知道的是马克·吐温用什么洗衣液洗衣服……

作家里不仅有纯色系爱好者,也有花里胡哨颜色爱好者。

《红楼梦》里江南织造出身的贵公子曹雪芹写的颜色,喊作秋香、松绿、雨过天晴。西方的“曹雪芹”马赛尔·普鲁斯特异曲同工,《女囚》里是这样写一条裙子:

“睡裙上的深蓝色,随着我的目光移转渐渐变为柔和的金色,宛若从贡多拉船头望出去,大运河蔚蓝色转换成闪闪发光的金属光泽。袖口衬里的红色,更是威尼斯风味十足,人称蒂埃波洛(意大利画家)玫瑰红。”

发现了么,作家大部分都不爱太直给的颜色。

他们爱穿的爱写的,通常都是某种经过艺术加工的“别致”颜色,无论是基础色调还是中性色调,最好使人一眼看到便产生联想。这些颜色穿在他们身上,自然如同胶片机里的旧电影,自成故事。

- 名作家们爱用的包 -

作为日常忙碌需要带着文稿四处与编辑碰面的作家们,爱用的包竟然出奇一致,就是简单能装、略带正式意味的皮质公文包。

从19世纪开始,公文包就是作家标配必需品。

▲陀思妥耶夫斯基的早期《白痴》出版后,赚到了7,000金卢布(换算现在大概是68万多人民币),这位作者的购物单里,他在俄罗斯中部的梁赞买下了一整片橡树林,四人马车,10只小抽屉柜,10面桃花实心木镜,2只橡木桶,30瓶美国朗姆酒, 10磅英式奶酪,他最爱的茴香八角皂整整10磅……以及一只摩洛哥皮革的公文包。

▲公文包对于社交恐惧型的作者其实还有某种疏远礼貌的保护感,卡夫卡也是个公文包爱好者,几乎不离身,时常夹着它沉默地走在布拉格昏暗的街道上……

男作家已经背着公文包行走江湖多年,女作家们背包的却好少。

无论是爵士时代的曼哈顿女作家多萝茜·帕克,还是同时期的杜娜·巴恩斯,虽然也是忙碌的恨不得把打字机拎身上的女作家,但那的都是小型手包。

▲其实跟那时候大时代背景下女性所处的环境也有关系,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本来给女人背的使用的实用性包袋就很少。

一直到西蒙娜·德·波伏娃,包包不离手的女作家终于出现了。

无论是搭配正式的套装还是比较华丽的裙装,一只方正的,与男士公文包长得非常相似的简洁包袋,都是波伏娃的标准配置。

▲虽然波伏娃爱用的包也不是特别大的包型,但却是那个时候女性包包里算实用的大小类型了。

可以看出的是,作家们对于自用包的要求还是蛮接近的,简洁耐用,内敛沉稳,不需要太过于时髦,但一定要能装能打。

这样的包包也许一开始并不算太过瞩目,却是经得起时间考验的,毕竟现在看来,依旧一点不过时。

-名作家们爱穿的鞋-

至于作家们爱穿的鞋,我觉得依旧有一些共性,比如对于喜欢西装革履的男作家来说,舒适好走的皮质牛津鞋、布洛克鞋、马衔扣便鞋是最容易与西装的风格达成一致的。

▲开创划时代小说和新新闻主义写作的著名作家汤姆·沃尔夫,虽然日日西装三件套显得它似乎真的是个“老古板”,但这种怀旧质感竟然被他坚持了几十年,汤姆·沃尔夫对鞋特别执着,并且认为就算是“波士顿破皮鞋”时尚,也比地铁里穿“旅游鞋”的男女老少们好很多。

▲昆汀·克里斯普,一位专注于女性风格的男士,在模糊的身份认知背景下,他既不想被当成男人,也不想被当成女人,于是开创了独属于他自己的风格。一些去性别化的单品被昆汀消化良好,比如当男人们钟爱中规中矩的的西装,他要在里面搭配华丽的丝巾,至于鞋,舒适方便的黑色平底皮靴是他喜爱的。

而女士们,则更着眼于简单的平底鞋,或者便于行走的中跟鞋,或者和男作家们一样,热爱正装皮鞋。

▲喜欢盛装style的女作家南希·米特福德,日常用来搭配她那些纤细的裙装的时候也不爱高跟,而是更喜欢便于行走平底和中跟鞋。

▲畅销书作家唐娜·塔特,除了标志性的黑色波波头,她也不爱穿裙子,更喜欢黑色西装套装,利落的西装裤以及搭配一双黑色皮鞋或可休闲可正式的马衔扣便鞋更能让她自在。

这样看来,名作家的鞋,似乎也不是时下最时髦的款式,他们选择鞋履的原则,其实更喜欢便于行走的百搭款式,能与正式的装束搭配,不会过分随意,却也轻松自由,不拘泥于定数。

那么为什么我们说作家才是“最时髦”的一群人?

☉首先因为他们并非时尚的追随者。

即使处于完全不同的时代,他们都有着非常坚定的自我审美。相较于跟随“时尚”,他们更愿意忠于自我,所以他们选择陪伴在身边的,都是他们真正会用的、喜欢的单品。不为了讨谁欢心,只为自己高兴,也意外的十分长情。

格特鲁德·斯泰因的民族风马甲、帕蒂·史密斯的机车皮外套、弗吉尼亚·伍尔芙的针织外套加印花裙,这些一一成为他们的个人标志,也成为无数时装设计师的灵感之源。

▲他们并不时刻在时尚里,却一不小心成为某一种审美的引领者。

☉其次他们用到的单品大多具有耐人寻味之美。

所以无论是用色还是搭配,都倾向于至简、利落,甚至没有性别之分,粗花呢西装、穿上就能走的风衣外套、马衔扣皮鞋、皮质公文包……

这些都是真正经得起使用也不会因为时间流逝而过时的事物,反而越是使用越是耐看。

所以某种程度上,他们穿出的并不是一种fashion icon式时尚感,而是一种不怯于时间改变的风格。

原标题:《扯白||其实作家才是“最时髦”的一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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