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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青岛具备建设海洋中心城市优势,将加强研究
近日,自然资源部官网公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4629号建议的答复》表示,山东青岛具备建设海洋中心城市的优势,该部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研究。
9月,山东省政府明确省内经济排名前两名城市的未来发展定位:支持济南建设国家中心城市、青岛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
自然资源部在上述答复中指出,青岛海洋资源禀赋独具优势,海洋生态环境良好,海洋科技实力雄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建设青岛蓝谷等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目前示范区建设有序推进,在体制机制创新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果。
自然资源部表示,考虑青岛在海洋旅游、海洋交通运输、海水利用、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等具有良好的基础,因而具备建设海洋中心城市的优势。
下一步,自然资源部将在“十四五”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编制过程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将对如何更好发挥青岛在北部海洋经济圈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任务,以及如何建设海洋中心城市等进行统筹研究。
2017年5月,国家发改委与国家海洋局共同发布《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文件提出“推进深圳、上海等城市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这是“全球海洋中心城市”一词首次出现在国内政策语境中。
截至目前,国内已有深圳、上海、天津、青岛、宁波、舟山等6座城市明确提出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
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周世锋等认为,作为全球海洋中心城市,首先,应具有较强的航运服务能力,具备成为国际航运中心的条件,港口物流业发达,且在船舶规模、价值及航运公司总部数量上具有优势;其次,该城市需具备海洋金融、法律等现代海洋高端服务业的核心竞争力;第三,该城市海洋科技水平和教育产业的水平能级很高;第四,具备足够强大的国际化宜居宜业城市环境,有能力吸引领先的海洋产业、海洋企业和海洋高端人才聚集,且在政策框架、产业集群的开放度和信息共享度、营商便利度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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