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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10日起集中供暖,采暖面积增加600万平方米

王媛媛/乌鲁木齐晚报
2020-10-06 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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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新疆乌鲁木齐市燃气与供热管理部门公布了2020-2021年度采暖期大型供热企业24小时服务热线。在采暖期间,市民如遇供热问题,可第一时间拨打辖区供热企业电话。

10月6日,记者从市燃气与供热管理部门了解到,今年乌鲁木齐实施了电采暖、老旧供热管网改造、锅炉设施低氮改造等多项供热工程,全面提升供热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供热保障能力及大气污染防治成果。

为确保今冬明春稳定供暖,各大中型集中供热企业供暖工作已准备就绪。目前,市燃气与供热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已分片区深入各供热企业进行实地检查。

根据《乌鲁木齐市城市热力管理条例》规定:本市供热期为当年10月10日至次年4月10日。供热企业不得擅自推迟供热或者提前停热。如出现异常低温情况,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提前供热和延期停热,供热企业应当按照市人民政府的决定执行。

采暖期内,居民室内温度应当不低于20℃,居民如在采暖期间发现暖气不热、漏水等情况,可拨打供热单位的值班电话。如遇到供热企业值班电话打不通、没人接听或供热企业不及时处理等问题,居民可向辖区供热管理部门和市级供热管理电话12345反映。

市燃气与供热管理部门提醒居民,采暖期间如有供热系统阀门因松动、滑丝出现“跑冒滴漏”现象,切忌用力关闭阀门, 及时通知专业人员维修。 

据悉,今冬乌鲁木齐采暖面积预计将达到2.12亿平方米,比上个采暖期增加了600万平方米。

(原题为《乌鲁木齐公布大型供热企业值班电话》)

    责任编辑:王建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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