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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埇桥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范飞飞、余德超等人涉黑案
2020-10-12 17:0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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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范飞飞、余德超等人涉黑案
9月30日,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采用远程视频方式对被告人范飞飞、余德超等30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一案进行了第二次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该案在8月28日至9月4日进行了第一次公开开庭审理。宣判当天,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有关单位人员、新闻媒体、社会群众、被告人近亲属共一百余人参加了旁听。
法院经审理查明,自2006年以来,被告人范飞飞、余德超采取“各拉队伍、抱团发展、互相帮衬”的方式,带领被告人刘海波、张理想、范春雨、李占礼、李文静等人在宿州市区和埇桥区周边乡镇开设赌场,二人通过信息共享、资金互通,在赌场内高利放贷,以暴力、冲砸方式索回所输赌资,欺压参赌人员,非法获利近四千万元。期间,被告人范飞飞、余德超网罗社会闲散人员及刑满释放人员大肆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抢劫、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强迫交易等暴力违法犯罪活动30余起,致4人轻伤,10人轻微伤;后期肆意插手民间经济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采用暴力、“软暴力”手段讨债或帮助他人讨债,攫取巨额经济利益。以被告人范飞飞、余德超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以黑护赌”、“以赌养黑”,任意横行,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百姓,对受害群众形成强烈的精神强制,严重危及群众的安全感,严重破坏了宿州市城区及周边乡镇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范飞飞、余德超等人的行为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对被告人范飞飞以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等十一项罪名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被告人余德超以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抢劫罪、非法拘禁罪等六项罪名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他24名涉黑犯罪被告人分别判处十七年六个月至三年二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其余4名被告人分别判处五年六个月至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来源:埇桥区人民法院
原标题:《【扫黑除恶】埇桥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范飞飞、余德超等人涉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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