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金牌律师】装修引发邻里纠纷?金牌律师来支招……

2020-10-19 17:1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案情简介】

某旅馆为北京东路某号的业主之一,该楼内除了该单位外还有12家自然人业主。2019年7月,旅馆计划翻新,在对房屋内外进行装修的过程中,遭到其他邻居的投诉、反映。居委会对此较为重视,为此多次与旅馆和居民进行协调。因涉及人员众多,每一户居民的情况和诉求都不尽相同,调解难度相当大。

【律师服务】

沈琴律师作为居委法律顾问参与到本案中后,来到现场实地进行考察。该楼为六层,有电梯,电梯为旅馆安装。该幢楼内没有物业服务企业也没有成立业委会。目前邻里间矛盾颇多,旅馆要顺利开业,这些问题就需要解决,但这些状况已经持续历史久远,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协调的难度。经过与全楼居民的沟通,总结争议焦点主要包括:

1.关于噪音扰民的问题

住户反映,因为旅馆的装修,严重影响到了他们的生活起居。该楼内大部分住户为老人,还有儿童,所以即便是白天,他们也会在家。但从装修公司来说,装修难免会有噪音,即便再小心谨慎,也难以做到没有任何影响。

2.关于电梯井的问题

六楼住户提出,电梯井位于顶楼该住户室内,电梯一运行,他就能听到声音。所以,其担心如果开设旅馆会势必电梯的使用时间会增加,会对其生活造成干扰。

3.关于电梯使用的问题

该楼电梯已经老旧,电梯的维修保养问题需要解决;同时,居民担心,开旅馆会有大量旅客共同使用电梯会对居民的生活造成不便,也可能会产生安全隐患。

【处理意见】

在律师的协助下,零距离家园理事会了解各住户的诉求和争议焦点,然后与旅馆经营公司和其他部门对接,商讨解决方案。采取逐一解决的方式,消除住户的担忧。

针对第1个焦点,一方面要求装修公司在装修的时候尽量降低噪音,将对住户造成的影响减少到最低。另一方面,通过采取给予每一住户一定经济补偿的方式来安抚住户的情绪。同时,也积极与住户方面进行沟通,告知相邻关系的各方应当对其他方使用不动产提供必要的便利,而使用不动产就涉及到装修问题,这是不可避免的,应当本着互相理解、互相体谅的原则处理这件事。最终,住户做出了妥协,该问题得到解决。

针对第2个、第3个焦点,都涉及到电梯问题。经再三沟通、商讨解决方案,最终,旅馆经营公司承诺,他们将通过另外安装电梯的方式解决此问题,电梯安装后,旅馆的客户将使用新的电梯。同时,他们还承诺,会对电梯的曳引机、担重铁、导轨及钢丝等主要零部件进行更新,以确保电梯符合验收标准和正常运营状态,完成更新后电梯交由小业主使用,旅馆经营公司不再使用该电梯。另外,他们将会会同楼内住户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委会委托电梯保养单位负责对电梯进行检修、保养。至此,该矛盾成功化解。

【法律分析】

本案是相邻关系纠纷,作为权利人,业主当然享有对自己财产的完全的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诚然,业主有权使用自己的房屋,但是,业主在使用自己房屋的时候并不能是无所限制的,权利与权利之间应当是有界限的,这个界限就是不能因为行使自己的权利而侵害到其他人的权利,否则,这个社会将变得毫无秩序可言。相邻权的实质既表现为相邻不动产权利人行使财产权的一种限制,也同时表现为相邻不动产权利人的财产权的一种扩大。相邻关系的一方在使用或经营自己的不动产时,应当负有不得妨碍对方合理行使权利的义务,同时也有权要求对方不妨碍和侵犯自己权利的合理行使。

在当前商品房众多的时代,更容易产生相邻关系纠纷。

来源:南京东路街道

原标题:《【金牌律师】装修引发邻里纠纷?金牌律师来支招……》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查看更多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6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