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长三角议事厅|构建长三角科创共同体需用好创新功能型平台

王秋玉 曾刚
2020-10-29 17:00
来源:澎湃新闻
澎湃研究所 >
字号

《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提出要构建区域创新共同体,由于区域行政分割以及有效整合产业资源的跨区域创新合作平台建设不足,长三角创新资源效率难以充分发挥,协同创新有待推进。依靠创新功能型平台推动区域创新合作成为西方发达国家的重要手段,如美国建立产-学研发中心,日本政府建立日本产业技术综合研究所,欧盟建立国际科技合作战略平台(SFIC),德国建立史太白技术转移中心等典型的创新功能型平台,这些有效弥补了跨区域创新合作的难题。上海市提出建设18家研发转化功能型平台,并规划加强平台建设以促进创新资源开放协同,将其打造成为国际化、跨区域创新合作网络的重要枢纽和节点。

目前,长三角创新共同体的建设仍停留在政府层面的战略合作、市场层面的自发合作,割裂态势无法有效弥补单一行动的不足,仍存在要素资源配置有待优化、要素自由流动不畅、研发合作难以对接、技术交易流程复杂等问题。为此,需要充分发挥创新功能型平台的作用,为推动长三角创新共同体建设发挥更大作用。

长三角区域协同创新存在的主要问题

跨区域科技创新综合服务平台缺乏

由于长三角地区在经济发展、科技创新资源禀赋上差别较大,区域科技资源共享和科技交流合作存在较大障碍。事实上,长三角已建有多个平台和基地,截至2017年底,仅上海就拥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79家、专业技术服务平台208家、国家级重点实验室44家,在整合长三角研发资源、促进产业跨越发展方面效果明显,但平台功能较为单一,局限于或研发资源整合,或市场推广,或供需对接,无法起到更大范围内资源有效整合的作用,也无法实现资源通过市场化优化配置。加强在一市三省层面统筹建设一批综合性、高水平、枢纽型、共享性的科技创新综合服务平台迫在眉睫,以期能够满足从新概念形成、中试、市场等全链条的服务需求,在区域内优化资源配置,实现错位、协同发展。为此,需要创建一批创新功能型平台,也被称作新型研发机构,为跨区域科技创新提供综合服务。

长三角跨区域创新合作依然面临诸多“断头路”

长三角区域创新资源布局存在明显的地方特色,对内开放不足,缺乏公共性平台为区域间主体交流与要素流动提供制度保障和行动指导,省域之间“以邻为壑”,行政分割严重,在创新要素市场、科技创新标准、市场联合研发、创新政策协同方面仍面临诸多“断头路”。

例如,长三角地区对外来人口就业存在户籍等方面的歧视性就业政策;各省市通过内部技术工程、科研项目基金支持及顶层规划等方式,引导行政区内产业合作、学术交流,区域间项目合作则因相互防备而缺少实质性联合;以专利合作与转移为代表的研发合作与技术市场交易中,创新主体互动多局限于城市内部,上海与长三角其他城市的研发合作比例不足16%,城际技术转移仅为10%,创新共同体雏形仍未建立;长三角科技创新政策标准差异明显,一市三省在众创空间、人才引入、企业补贴等领域的创新扶持政策存在竞争倾向,各地积极制造政策洼地谋取创新环境优势,这也导致长三角科技创新资源优化整合不畅,科技创新活力有待进一步释放。

市场作用在长三角区域未能充分发挥

长三角地区科技创新协调合作仍然以政府推动为主,各地方及各部门对产业的规制和引导以本地既得利益为出发点,产业协作则面临诸多硬性政策规定的制约,市场机制无法充分调动区域内创新资源的潜力。由于长三角地区在经济发展、科技创新资源禀赋上差别较大,区域科技资源共享和科技交流合作存在表达障碍;同时,受地区行政壁垒和既有利益格局影响,长三角在科技创新领域缺乏共建、共享、共担、共进退的利益分配和风险分担机制,科技园区和科技型企业异地发展因当地政策环境不同而出现“水土不服”。

长三角拥有充裕的知识库,极大减少了创新主体个性化、差异化、高端化创新的摩擦力,而企业作为市场化的主体,对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痛点、堵点、难点更敏感,行政化对市场化的压制增加了企业创新的阻力,企业创新互相“挤出”而非互相融合。市场机制缺失导致产业无序竞争和资本多元结构不平衡,由于缺乏有影响力的合作中介平台机构,无法引导产业合理空间布局和高效合作,严重制约了本土企业对区域创新资源的充分利用,导致尚未培育出多个大型民营企业,在《2019福布斯全球最具创新力企业榜》入榜的100家公司中,位于长三角的企业仅有携程、海康威视两家企业,而位于美国东北部大西洋沿岸城市群的本土企业有二十余家。

以创新功能型平台推动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的建议

作为一种公共创新空间和创新载体,创新功能型平台是促进创新要素合理配置、创新主体有机链接、创新系统高效运行的粘合剂,有利于破解行政壁垒造成的资源不统筹、信息不对称、主体不互动问题,为区域协同创新提供信息源头与合作枢纽。

协同布局多个创新功能型平台,搭建创新合作网络

一市三省科技部门共同编制长三角创新共同体建设工作方案,围绕不同产业与创新领域需求、各地区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发展需求,基于重点产业、高端研发的精准定位推动创新功能型平台在长三角协同配置。采取政府出资创建、平台市场化经营的原则,分别在沪苏浙皖建立多家创新功能型平台,为区域建立创新联结提供立足点。

参考“舒曼计划”对欧洲一体化的推动作用,避免在广泛领域空谈一体化,基于世界科技进步及产业发展趋势,选择若干重点产业建立创新功能型平台,从具体产业出发落实长三角有效的协同合作;以培育世界水平的研发机构为导向,将基础性、关键性技术研发作为平台的任务重点,对标国际,以产出高质量科研成果为关键指标,推动高质量创新合作关系的建立;由各省级政府及科技部牵头建立,参考上海经验,通过摸清家底编制长三角产业集群和创新资源标识图,对产业发展潜力较强、经济基础深厚的城市布局相关创新功能型平台,并基于各地区产业发展现实错位引导以推动有效链接;以平台的重大技术突破及有效产业服务为平台考核依据,并将其纳入当地政府的绩效考核之中,激励政府重视平台建设和高质量创新。

构建创新功能型平台合作机制,打破创新政策瓶颈

由上海牵头、三省一市合作建设长三角“创新功能型平台联盟”,一市三省科技部门、发改、经信等部门共同研究各省市科技创新上的“断头路”并列出清单,根据难易程度落实到各部门,分阶段推进各项制度改革。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针对相关产业设立统一的产品和技术标准、人才和项目实施规范、贸易与合作制度细则等,打破创新政策瓶颈,为长三角区域内部开放树立制度示范。

联盟总部设于上海,联盟主席由三省一市轮流担任,在各省市设立办公室,各办公室对当地创新功能型平台提供运营服务及监督管理,与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对接;每年召开一次联盟大会,制定《长三角创新功能型平台建设行动计划》并每三年修订一次,明确长三角功能型平台建设近三年的任务书、时间表和路线图,以此对创新功能型平台进行统筹整合与治理,统一政策路线;基于长三角百万企业“上云上平台”以及各地大数据研究院,由上海主动牵头三省一市争取国家支持,建立长三角创新平台大数据系统,着力完善各种服务平台和数据中心的标准制订与功能设计;通过联盟的统一治理避免创新链、产业链的重复建设和投资,减少政策冲突,优化资源配置。

发挥创新功能型平台的要素整合作用,推动创新成果转移转化

借鉴德国弗劳恩霍夫协会的经营与管理模式,为不同平台上的企业等主体提供不受行政边界、区域产业规范和地理位置局限的产业信息与交互机会,营造有利于产业良性竞合关系滋生的市场化发展环境,减少要素流动、研发合作的摩擦力,激发创新成果转化动力。创新功能型平台是具有行业影响力、资源整合力的市场化、专业化、开放性、半虚拟性平台。一方面,在联盟的统一规范下,平台通过提供市场服务、参与技术合作实现自主盈利和经营,树立平台间良好的竞争与更新机制;另一方面,平台为企业提供充裕的人才和技术支撑、对等的信息与平台服务,鼓励有潜力、有能力的企业能够依托平台优势建立起具有行业领导力的大型企业,鼓励不同区域间相关企业的合作、兼并与收购,实现资本、资源在不同区域间的高效流转和高效配置,以市场化推动区域间紧密的协同合作。

为了重点挖掘、培育创新功能型平台的市场化作业,围绕政策不对接的问题开展一体化试点,可基于产业发展重点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3-5个功能型平台。在此基础上,加强在一市三省层面统筹建设一批综合性、高水平、枢纽型、共享性的科技创新综合服务平台,在区域内优化资源配置,实现错位、协同发展。

(作者王秋玉系华东师范大学城市发展研究院助理研究员,曾刚系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中国现代城市研究中心主任、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研究中心主任、上海城市发展协同创新中心主任,终身教授。)

--------

“长三角议事厅”专栏由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现代城市研究中心、上海市社会科学创新基地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研究中心和澎湃研究所共同发起。解读长三角一体化最新政策,提供一线调研报告,呈现务实政策建议。

    责任编辑:吴英燕
    校对:张艳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