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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任城监狱第五监区原教导员陈民华妨害传染病防治案开庭

“山东高法”微信公号
2020-11-04 18:28
一号专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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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4日,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通过视频系统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山东省任城监狱第五监区原教导员陈民华妨害传染病防治一案。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陈民华及其辩护人参加诉讼。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各级政府及山东省有关部门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规范性文件,陆续出台了疫情预防、控制措施,要求如实上报本人或家属与武汉等疫区人员接触史、是否出现感染症状等。2020年1月27日,被告人陈民华作为单位第一批封闭执勤干警进入监区,与多名监区干警及服刑人员密切接触,期间出现咳嗽等新冠肺炎症状后,长期隐瞒病情未报告,直至2月12日被单位发现其咳嗽症状后强制就医,经医学检查,陈民华系新冠肺炎确诊患者。陈民华的上述行为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依法应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陈民华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陈民华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被告人亲属及各界群众旁听了庭审。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原题为《陈民华妨害传染病防治案一审开庭》)

    责任编辑:柴敏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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